分公司B的企业所得税的征缴方法(  )。[2007年真题]

题目
多选题
分公司B的企业所得税的征缴方法(  )。[2007年真题]
A

由分公司B向其所在的乙市税务机关单独缴纳企业所得税

B

分公司B应当与A公司汇总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C

由A公司选择单独缴纳或者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

D

由税务机关审核决定是否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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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当分公司符合高新技术条件、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条件时,便可享受企业所得税税率优惠。()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参考答案:错误

第2题:

我国境内某居民企业(以下称该企业)在A国设立一分公司(以下称境外分公司),2017年该企业境内应纳税所得额-14.29万元,境外分公司税后所得10万元,已在该国缴纳企业所得税4.29万元。2018年该企业境内应纳税所得额30万元,境外分公司税后所得14万元,已在该国缴纳企业所得税6万元。该企业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25%,境外分公司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30%。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2017年度汇总纳税时,境外分公司所得抵免限额为( )万元。

A.0
B.3.00
C.3.57
D.4.29

答案:A
解析:
企业当期境内、境外应纳税所得总额是零,其当期境外所得税的抵免限额也为零。

第3题:

以下关于税延型养老保险的理解,正确的是( )。

A.税收递延是对于个人所得税的一种直接减免

B.税收递延是对于企业营业税的一种直接减免

C.税收递延是对个人所得税的一种延迟征缴

D.税收递延是对企业营业税的一种延迟征缴


参考答案:C.

第4题:

我国境内某居民企业(以下称该企业)在境外A国设立一分公司(以下称境外分公司),2019年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20万元,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境外分公司税后所得20万元,分支机构所在国的所得税税率为20%(境外分公司实际适用该国的优惠税率15%),实际在境外缴纳了所在国的所得税为3.53万元。
已知:本题不考虑预提所得税和税收饶让的影响。
<3>、2019年度汇总纳税时,境外分公司所得实际抵免的所得税税额为( )万元。

A.5.88
B.3.53
C.4.70
D.2.60

答案:B
解析:
计算的抵免限额为5.88万元,实际缴纳的税额为3.53万元,实际抵免的所得税税额为3.53万元。

第5题:

我国境内某居民企业(以下称该企业)在境外A国设立一分公司(以下称境外分公司),2019年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20万元,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境外分公司税后所得20万元,分支机构所在国的所得税税率为20%(境外分公司实际适用该国的优惠税率15%),实际在境外缴纳了所在国的所得税为3.53万元。
已知:本题不考虑预提所得税和税收饶让的影响。
<4>、2019年汇总纳税该企业实际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 )万元。

A.7.35
B.5.00
C.2.35
D.5.35

答案:A
解析:
2019年境内所得应缴纳所得税=20×25%=5(万元),境外分公司应补缴所得税=5.88-3.53=2.35(万元),所以汇总纳税实际应缴纳企业所得税=5+2.35=7.35(万元)。

第6题:

分公司B的企业所得税的征缴方法()。

A.由分公司B向其所在的乙市税务机关单独缴纳企业所得税

B.分公司B应当与A公司汇总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C.由A公司选择单独缴纳或者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

D.由税务机关审核决定是否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


正确答案:B

  【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企业所得税的缴纳方法。《企业所得税法》第50条规定: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正确答案是B.

第7题:

我国境内某居民企业(以下称该企业)在A国设立一分公司(以下称境外分公司),2017年该企业境内应纳税所得额-14.29万元,境外分公司税后所得10万元,已在该国缴纳企业所得税4.29万元。2018年该企业境内应纳税所得额30万元,境外分公司税后所得14万元,已在该国缴纳企业所得税6万元。该企业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25%,境外分公司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30%。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2018年度汇总纳税时,该企业实际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 )万元。

A.6.50
B.7.50
C.8.25
D.9.00

答案:B
解析:
2018年度境内应纳税所得额是30万元,境外所得不用补税,所以实际应纳税额=30×25%=7.5(万元)。

第8题:

甲公司的分公司所得税的征缴方法为( )。

A.由分公司向其所在地税务机关缴纳

B.与甲公司汇总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C.由甲公司选择单独或者汇总缴纳

D.由甲公司所在地税务机关决定向何地税务机关缴纳


正确答案:B

第9题:

我国境内某居民企业(以下称该企业)在A国设立一分公司(以下称境外分公司),2015年该企业境内应纳税所得额-14.29万元,境外分公司税后所得10万元,已在该国缴纳企业所得税4.29万元。2016年该企业境内应纳税所得额30万元,境外分公司税后所得14万元,已在该国缴纳企业所得税6万元。该企业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25%,境外分公司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30%。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2016年度汇总纳税时,境外分公司所得的抵免限额是(  )万元。

A.6.00
B.5.00
C.3.50
D.3.00

答案:B
解析:
境外分公司所得的抵免限额=来源于A国的应纳税所得额×我国的企业所得税税率=(14+6)×25%=5(万元)。

第10题:

我国境内某居民企业(以下称该企业)在境外A国设立一分公司(以下称境外分公司),2019年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20万元,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境外分公司税后所得20万元,分支机构所在国的所得税税率为20%(境外分公司实际适用该国的优惠税率15%),实际在境外缴纳了所在国的所得税为3.53万元。
已知:本题不考虑预提所得税和税收饶让的影响。
<2>、该企业2019年境外所得的抵免限额为( )万元。

A.4.70
B.3.53
C.5.88
D.2.35

答案:C
解析:
境外所得的抵免限额=23.53×25%=5.8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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