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的合并分为新设合并和吸收合并
新设分立是指原法人解散而分立成两个以上的新法人
存续式分立是指从一个法人中分离出财产或人员成立新法人,原法人资格随之消灭
吸收合并是只消灭一个法人,另一个法人继续存在并吸收了已消灭的法人。
第1题:
A.原有的企业均失去法人资格,全部解散
B.只有一个企业保留法人资格
C.企业对市场增加了控制力
D.企业减少了竞争风险
第2题: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第3题:
一个法人分为两个以上的法人,原法人消灭的情形属于( )。
A.法人的存续式分立
B.法人人格变更
C.法人组织形态变更
D.法人宗旨变更
第4题: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法人合为一个新法人,原法人人格全部消灭的行为称为( )。
A.法人的合并
B.法人的新设合并
C.法人组织形态的变更
D.法人宗旨的变更
第5题:
企业法人分立是指一个企业法人分为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法人。因分立而保留的企业应申请()登记;因分立而新开办的企业应申请开业登记
A、保留
B、变更
C、重组
D、分立
第6题:
A.吸收合并
B.存续合并
C.兼并
D.新设合并
第7题:
新设分立,原公司继续存在;派生分立,原公司的法人地位消失。( )
第8题:
甲、乙两个企业法人新设合并后成立新法人丙,合并前甲、乙两法人的债务由 ( )承担。
A.原法人甲
B.原法人乙
C.新法人丙
D.甲、乙、丙三法人连带
第9题:
新设合并,是指一个或多个法人归人到一个现存的法人之中,被合并的法人主体资格消灭,而存续的法入主体资格仍然存在。( )
第10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