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26岁的甲与23岁的乙结婚,双方未约定财产归属。2016年,甲、乙离婚。在甲、乙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形成的下列财产

题目
多选题
2006年26岁的甲与23岁的乙结婚,双方未约定财产归属。2016年,甲、乙离婚。在甲、乙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形成的下列财产中,属于甲、乙共同共有的财产是()
A

乙的父母出全资购买,登记在乙名下的一套房屋

B

甲、乙的父母各出一半资金购买,登记在乙名下的一套房屋

C

甲以自己的工资为自己缴付的,存入甲养老金账户中的养老保险费

D

甲以个人婚前财产100万元出资设立A公司所得分红1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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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甲与乙结婚多年,甲的母亲患重大疾病急需医治,但控制夫妻共同财产的乙拒绝以夫妻共同财产支付医疗费,已知甲、乙均无未还清债务。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B.甲有权提出离婚诉讼,但不能请求乙损害赔偿
C.若甲与乙当年结婚系乙胁迫所致,则甲、乙之间的婚姻无效
D.若甲想分割共同财产,只能先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答案:A
解析:
《婚姻法解释(三)》第4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甲母系甲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故选项A正确,选项D错误。《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1)重婚的;(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3)实施家庭暴力的;(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甲母系家庭成员,拒绝对其救治系虐待的表现。甲有权提出离婚诉讼并请求损害赔偿,故选项B错误。《婚姻法》第11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故选项C错误。正确答案为A。

第2题:

甲、乙大学毕业,双方家庭经济条件差不多,思想开放。双方结婚时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归各自所有,家庭开支对半分,由双方的好友丙做见证人。结婚后1年,甲向丙借款10万元。结婚3年后,乙为了生育小孩,辞职回家抚育子女,协助甲工作。7年后,双方离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乙离婚,乙有权向甲请求补偿,甲应当予以补偿
B.甲、乙离婚,乙无权向甲请求补偿,因为双方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
C.丙有权要求甲、乙对10万元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D.丙无权要求乙对10万元债务承担责任

答案:A,D
解析:
《婚姻法》第40条:“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因此,A选项正确,B选项错误。《婚姻法解释二》第24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婚姻法》第19条第3款:“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第三人丙知道甲、乙之间的约定财产制,因此该10万元债务属于甲的个人债务,应由甲承担清偿责任。故C选项错误,D选项正确。

第3题:

如果甲;乙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归各自所有,乙对甲因经营欠丙的债务是否有义务清偿?


参考答案:

《婚姻法》第19条第3款规定,甲对外所付的债务,如果丙知道该约定的,以甲所有的财产清偿,乙不承担责任。


第4题:

甲与乙于2000年结婚,甲、乙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2003年甲以个人名义向其弟借款20万元购买商品房一套,夫妻共同居住。2009年甲、乙离婚。问:
(1)甲乙的约定是否有效为什么
(2)对于甲的债务,应由谁来承担为什么


答案:
解析:
【答案要点】(1)有效。 理由:我国《婚姻法》第19条第1款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因此,甲与乙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的行为是合法的,所以约定是有效的。
(2)由甲、乙共同承担。
理由:我国《婚姻法》第19条第2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可见,夫妻财产约定对夫妻双方当事人是有拘束力的,这是夫妻财产约定的对内效力。同时,夫妻财产约定还有对外的效力。对此,我国《婚姻法》第19条第3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据此,夫妻财产约定是否对第三人发生效力,以第三人是否知悉该约定的存在和约定的内容为准。如果第三人明知或应知该约定的,则该约定对第三人具有对抗效力。此外,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夫妻一方对此负有举证责任(《婚姻法解释(一)》第18条)。因此,本案中,除非乙能够举证证明,甲之弟明知或应知甲、乙之间的财产约定,否则就应由甲、乙共同承担甲的对外债务。
【解析】本题属于案例综合分析题,考核的知识点是夫妻间的财产关系约定制及其效力。
【评注】(1)熟悉并掌握我国法律对于夫妻间财产关系约定制方面的法律规定;
(2)熟知夫妻财产约定的法律效力,特别应注意其对外的效力。因为它直接决定着夫妻对外债务的承担。

第5题:

2006 年26 岁的甲与23 岁的乙结婚,双方未约定财产归属。2016 年,甲、乙离婚。在甲、乙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形成的下列财产中,属于甲、乙共同共有的财产是?

A.乙的父母出全资购买,登记在乙名下的一套房屋
B.甲、乙的父母各出一半资金购买,登记在乙名下的一套房屋
C.甲以自己的工资为自己缴付的,存入甲养老金账户中的养老保险费
D.甲以个人婚前财产100 万元出资设立A 公司所得分红150 万元

答案:C,D
解析:
①《婚姻法解释三》第7 条第二款规定,甲乙结婚之后,甲乙的父母各出一定比例的资金购买房屋登记在一方的名下,没有约定房屋所有权的归属的,应当认定该房屋甲乙按其父母出资比例按份共有,是按份共有而不是共同共有;②依据《婚姻法解释三》第5 条,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产生的收益,其中天然孳息、法定孳息、自然增值依然属于个人所有,此外的其他生产经营收益属于夫妻共同共有的,这个150 万元的分红既不是孳息,也不是自然增值,它属于其他生产经营收益,属于甲乙共同共有。

第6题:

甲、乙结婚多年,因甲沉迷于网络游戏,双方协议离婚,甲同意家庭的主要财产由乙取得。离婚后不久,乙发现甲曾在婚姻存续期间私自购买了两处房产并登记在自己名下,于是起诉甲,要求再次分割房产并要求甲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乙无权要求甲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B:法院应当将两处房产都判给乙
C:请求分割房产的诉讼时效,为乙发现或者应当发现甲的隐藏财产行为之次日起两年
D:若法院判决乙分得房产,则乙在判决生效之日即取得房屋所有权

答案:A,D
解析:
【考点】离婚时的财产处理【详解】根据《婚姻法》第46条规定,甲隐匿财产的行为并不构成乙主张损害赔偿的法定情形,A选项正确。根据《婚姻法》第47条规定,对于离婚时隐藏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以少分或不分,B选项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31条规定:“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据此,C选项错误。《物权法》第28条规定:“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据此,D选项正确。【陷阱】根据《婚姻法》第46条的规定,一方行使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的,须具备以下要件:1.符合法定情形:(1)重婚的;(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3)实施家庭暴力的;(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除上述四种情形导致离婚之外,其他情形不得请求损害赔偿。2.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人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的无过错方。3.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的过错方。

第7题:

甲、乙大学毕业,双方家庭经济条件差不多,思想开放。双方结婚时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归各自所有,家庭开支对半分,由双方的好友丙做见证人。结婚后1年,甲向丙借款10万元。结婚3年后,乙为了生育小孩,辞职回家抚育子女,协助甲工作。7年后,双方离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乙离婚,乙有权向甲请求补偿,甲应当予以补偿
B、甲、乙离婚,乙无权向甲请求补偿,因为双方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
C、丙有权要求甲、乙对10万元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D、丙无权要求乙对10万元债务承担责任

答案:A,D
解析:
《婚姻法》第40条:“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因此,A选项正确,B选项错误。《婚姻法解释二》第24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婚姻法》第19条第3款:“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第三人丙知道甲、乙之间的约定财产制,因此该10万元债务属于甲的个人债务,应由甲承担清偿责任。故C选项错误,D选项正确。

第8题:

甲与乙结婚多年后,乙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甲保管夫妻共同财产但拒绝向乙提供治疗费,致乙疾病得不到及时治疗而恶化。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乙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权起诉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B.乙有权提出离婚诉讼并请求甲损害赔偿 C.乙在离婚诉讼中有权请求多分夫妻共同财产 D.乙有权请求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对甲予以行政处罚


正确答案:C

第9题:

甲与乙结婚多年后,乙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甲保管夫妻共同财产但拒绝向乙提供治疗费,致乙疾病得不到及时治疗而恶化。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乙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权起诉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B:乙有权提出离婚诉讼并请求甲损害赔偿
C:乙在离婚诉讼中有权请求多分夫妻共同财产
D:乙有权请求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对甲予以行政处罚

答案:C
解析:
【考点】夫妻关系【详解】《婚姻法解释(三)》第4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按举轻以明重的规则,现乙本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其有权起诉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所以,选项A正确。《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甲的行为构成虐待,并导致乙的病情恶化,乙有权在提出离婚诉讼时请求甲损害赔偿,所以,选项B正确。但是乙在离婚诉讼中并没有理由请求多分夫妻共同财产,所以,C选项错误。《婚姻法》第43条规定:“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所以,乙有权请求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对甲予以行政处罚,D选项正确。综上,由于本题为选非题,本题正确答案为C。

第10题:

甲乙结婚多年后,乙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甲保管夫妻共同财产但拒绝向乙提供治疗费,致乙疾病得不到及时治疗而恶化。下列哪一项说法是错误的?()

  • A、乙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权起诉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B、乙有权提出离婚诉讼并请求甲损害赔偿
  • C、乙在离婚诉讼中有权请求多分夫妻共同财产
  • D、乙有权请求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对甲予以行政处罚

正确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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