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2015年7月30日,赵某从商场购买了一个电水壶,当天他用这个水壶烧水,在水烧开赵某准备关掉开关的时候水壶突然发生爆炸,致使赵某胳膊部分被烫伤,为此花去医药费500元,并为此休病假1周。后经鉴定,该水壶系劣质产品。赵某遂向工商局投诉。问题:(1)赵某能不能直接向商场索赔?(2)如果上述要求可以,赵某可以要求商场对自己的哪些损失予以赔偿?

题目
问答题
2015年7月30日,赵某从商场购买了一个电水壶,当天他用这个水壶烧水,在水烧开赵某准备关掉开关的时候水壶突然发生爆炸,致使赵某胳膊部分被烫伤,为此花去医药费500元,并为此休病假1周。后经鉴定,该水壶系劣质产品。赵某遂向工商局投诉。问题:(1)赵某能不能直接向商场索赔?(2)如果上述要求可以,赵某可以要求商场对自己的哪些损失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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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赵某到商场去购买电子按摩器,售货员林某拿出一种产品,并告诉他该产品的各种功能。赵某要求试一试,林某说赵某不熟悉该产品,怕他弄坏了,叫他回家看了说明书之后再试。林某说了该“迷尔”按摩器的各种功能,赵某看说明书上的介绍写的很好,就买了一台。当赵某拿着产品回家一试,发现与说明书上介绍的不一样,很多功能欠缺。赵某拿着“迷尔”按摩器到商场要求退货。商场负责人说经过检验,该产品质量合格,不予退货。赵某遂向工商行政管理局提出申诉。

请问:(1)该商场侵犯了赵某什么权利?为什么?

(2)该商场是否应当退货?为什么?


参考答案:(1)该商场侵犯了赵某的知悉真情权。知悉真情权是指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本案中,营业员并没有如实的向赵某介绍商品的功能,因此,侵犯了赵某的消费者的知悉真情权。
(2)应当退货。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经营者售出的产品不符合以产品说明的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应承担修理、更换、退货的义务,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2题:

案情介绍:2011年12月,赵某为其父亲祝寿,到商场买了一个高压锅。赵某的媳妇请邻居王某过来帮忙,王某用高压锅煮东西时,高压锅突然爆炸,高压锅锅盖飞起砸中王某,导致王某头部脑震荡,花费医疗费6万多。经负责高压锅质理检测的专家鉴定,高压锅爆炸的直接原因是高压锅的设计有问题,导致锅盖上的排气孔堵塞。由于高压锅的生产厂家距离遥远,王某要求出售此高压锅的商场承担损害民事赔偿责任。但商场声称缺陷不是由自己造成的,而且商场在出售这种高压锅(尚处于试销期)的时候已与买方签订有一份合同,约定如果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商场负责退货,并双倍返还货款,因而商场只对赵某承担双倍返还货款的违约责任,而对王某不承担任何责任。

(1)高压锅是赵某买的,王某不属于买卖合同的当事人,是否可以得到赔偿?为什么?

(2)王某可以向谁主张承担侵权赔偿责任?为什么?

(3)商场的辩护是否成立?为什么?

(4)若商场最终对王某履行了赔偿责任,可否向厂商追偿?为什么?


参考答案:(1)高压锅是赵某买的,王某不属于买卖合同的当事人,是否可以得到赔偿?为什么?
答案:可以。按侵权责任法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王某可以向谁主张承担侵权赔偿责任?为什么?
答案:商场或生产厂家。按侵权责任法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
(3)商场的辩护是否成立?为什么?
答案:不成立。原因:因为造成了人身损害,所以超越了违约责任,应属于侵权责任。
(4)若商场最终对王某履行了赔偿责任,可否向厂商追偿?为什么?
答案:可以。原因:按侵权责任法规定,产品缺陷由生产者造成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

第3题:

村民张某于1999年2月1日向同村赵某借款1000元,双方约定以张某所有的母牛为质担保张某还钱,到1999年12月1日不还款牛即转归赵某所有。同年3月1日,赵某将牛牵回自家。3月15日,赵某发现牛生病,急忙找来兽医医治,虽牛复原,但花费医药费50元。4月1日,母牛生下一只小牛。张某与赵某为小牛的归属发生争执。

请问:

1、赵某自何时起享有对母牛的质权?为什么?

2、二人约定不还款牛即转归赵某”是否有效?为什么?

3、小牛应归谁所有?为什么?

4、赵某花费医药费能否向张某要求补偿?为什么?

5、如果赵某发现母牛生病后不及时治疗,导致母牛3日后死亡,该损失应由谁承担?为什么?

6、如果赵某在母牛质押期间内,他人向赵某要求租牛耕田,而张某又不在家,赵某能否自行决定出租该牛?为什么?


参考答案:

(1)赵某自1999年12月1日直接占有母牛时起享有质权。因为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质权自质物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成立。
(2)该约定属于“流质契约”,属于无效约定。因为出质人和质权人在合同中不得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时,质物的所有权转移为质权人所有。
(3)根据孳息归属原则,小牛所有权应随母牛,即归张某。质权人有权收取质物所生的孳息,质押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赵某只有对于孳息的占有权,无所有权。
(4)可以。由于母牛所有权属于张某,赵某所花医药费有权请求所有权人李某予以补偿。如果没有特别的规定和约定,物的风险应当由所有人承担,动物的正常疾病应当属于一种风险,应当由所有人承担。
(5)质权人在占有质物的期间负有注意义务。质权人保管不善致使质物灭失或者毁损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赵某应为其保管不善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
(6)赵某无权决定出租该牛。因为质权人对质物虽享有占有权,但没有出租权。
 


第4题:

赵某向李某借款,以自己所有的1头奶牛作为质押物,律师向赵某提供的下列法律意见不正确的是:

A:李某有权挤牛奶
B:李某有权不经赵某同意,使用奶牛
C:李某不经赵某同意,无权将奶牛转质
D:如李某不妥善喂养奶牛,致使奶牛生病,赵某有权要求李某赔偿

答案:B
解析:
《物权法》第213条规定质权人有收取孳息的权利,所以A不当选。《物权法》第214条规定质权人无权擅自使用、处分质押物,所以B当选。《物权法》第217条规定,质权人无权擅自转质,所以C不当选二《物权法》第215条规定质权人有妥善保管质押物的义务,所以D不当选。

第5题:

赵某是某中学的教师,一天晚上去朋友孙某家去做客。正好当时某区公安分局因为一件治安案件要对孙某进行拘留。因赵某要求公安人员出示证件而发生争执,随公安机关同去的一人指认赵某也与治安案件有关,公安人员遂将赵某也强行带走。到公安局后,赵某辩解称自己是教师与此事无关时,遭到公安人员殴打。后来经公安机关与赵某所在学校联系,才知道弄错了,于次日下午将赵某释放。经医院鉴定赵某伤情为轻伤。随后,赵某以某区公安分局采取非法强制措施并对其殴打造成人身伤害为由,要求国家赔偿。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A.赵某如果请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即某区公安分局提出

B.赵某对公安局违法采取强制措施的行为可以要求赔偿

C.赵某可以对公安机关工作人员殴打等暴力行为提起行政赔偿

D.赵某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公安机关工作人员赔偿损失


正确答案:D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9条规定:赔偿请求人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所以A项的说法是正确的。《国家赔偿法》第3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二)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三)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四)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五)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所以根据(一)中的规定,B项的说法是正确的。根据(三)中的规定。C项的说法是正确的。由以上可知,D项的说法显然是不正确的。

第6题:

张山在2007年3月与保险公司订立了火灾保险合同,保险标的是海边的木屋。2007年8月张山的朋友赵某去木屋参观,因吸烟不慎,引起火灾,将张山的房屋烧坏。下列叙述正确的是( )。 Ⅰ.张山可以要求赵某赔偿,如赵某不答应,可以向法院起诉 Ⅱ.张山可以要求保险公司赔偿 Ⅲ.张山只能向赵某要求赔偿,如赵某不答应,才能向保险公司要求赔偿 Ⅳ.张山只能向保险公司要求赔偿,如保险公司不答应,才能向赵某要求赔偿

A.Ⅰ、Ⅱ

B.Ⅰ、Ⅳ

C.Ⅱ、Ⅲ

D.Ⅱ、Ⅳ


参考答案:A
解析:题中被保险人张山的房屋是由于其朋友赵某吸烟不慎引起火灾而被烧坏,因此张山依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对赵某享有损害赔偿请求权;同时张山依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对保险公司享有保险金赔偿请求权。

第7题:

赵某作为某公司销售代表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中规定:赵某可以从产品销售利润中提取60%的提成,本人的病、伤、残、亡等企业均不负责。在一次外出公干中,由于交通事故,赵某负伤致残。请问,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赵某的劳动合同有效,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应予以遵守

B、赵某的劳动合同部分条款无效

C、赵某可以直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D、赵某可以直接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参考答案:BC
解析:《劳动合同法》第26条、第79条

第8题:

张某向李某借款10000元,李某要求张某提供担保,张某遂以自己借用赵某的一台电脑向李某提供质押,双方签订书面合同并将电脑交付给李某占有。到期张某不能返还借款,李某遂依法变卖该电脑,得款6000元。此时赵某得知借给张某甩的电脑被李某变卖,遂起诉李某,李某此时才知道电脑不是张某自己所有。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李某可以合法取得对于电脑的质权,有权行使质权

B.赵某要求返还电脑已经不可能,但可以要求李某返还价款

C.赵某的损失只能由张某独自承担赔偿责任

D.李某与张某对赵某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


正确答案:AC
「考点」质权的善意取得
「解析」根据《物权法》第106条的规定,无处分权人就动产为善意第三人设立质权并将动产交由该善意第三人占有时,善意第三人就此动产构成质权的善意取得,在该质权实现后,动产的原所有人无权追回该动产,也无权要求善意第三人赔偿损失,但是有权要求无处分权人赔偿损失。
在本题中,无处分权人是张某,善意第三人是李某,动产原所有人是赵某。因此,本题应选项为AC。

第9题:

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毛豆豆2岁的时候被张某拐走,直至4岁方找回毛豆豆,毛豆豆的父母有权要求张某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B:李某生前在当地是位德高望重的老人,李某去世后,杨某到处宣扬李某生前有一段婚外情,给李某的子女造成诸多困扰,经查,杨某所说系事实,李某的子女有权要求杨某承担精神损害赔偿
C:陈某向赵某借款10万元,但是一直不还,赵某多次催要,陈某都告诉赵某钱被自己花掉了,要钱没有,要命一条。赵某的家人整日埋怨赵某,赵某为此事整日烦躁不安,痛苦异常,赵某有权要求陈某承担精神损害赔偿
D:孙某在商场购物时,商场怀疑孙某有偷窃行为,商场扣留了孙某4个小时,孙某有权要求商场承担精神损害赔偿

答案:A,B,D
解析:
《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自由权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精神损害赔偿,所以D选项正确。第2条规定:“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导致亲子关系或者近亲属间的亲属关系遭受严重损害,监护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A选项中张某侵害了毛豆豆与父母之间的亲权,因此毛豆豆的父母有权要求张某承担精神损害赔偿,所以A选项正确。依第3条的规定,B选项中杨某非法披露死者李某的隐私,李某的子女遭受精神痛苦,因此有权要求杨某承担精神损害赔偿,所以B选项正确。赵某因为陈某的违约行为导致的精神痛苦,按照我国现行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不属于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所以C选项不正确。

第10题:

李某、赵某校系某校初三学生,均为15周岁。2008年5月6日下午课间休息时,嬉戏打闹中赵某不小心摔倒,门牙摔断并多处擦伤,花去医药费4000余元。在李某、赵某、学校三方自行协议赔偿未果的情况下,赵某诉诸了法律。
试分析李某、学校是否有义务赔偿赵某医药费。


答案:
解析:
(1)李某不应该赔偿。学生伤害事故的归责原则是应该依据相关当事人的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依法确定。赵某是自己不小心摔倒的,并不是李某推他或者故意让他摔倒的,因此李某不应该赔偿。
(2)学校不应该赔偿。本案中,赵某摔伤是因其本人主动与他人追逐打闹而导致的,并非学校未尽管理责任所致。李某、赵某均是具有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能够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引发的后果,学校在本案中没有过错,不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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