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李某与投资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李某应支付违约金(  )。

题目
多选题
若李某与投资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李某应支付违约金(  )。
A

4万元

B

8万元

C

10万元

D

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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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甲公司因整理文字资料的需要招聘了李某,并与李某协商签订了一份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李某工作一段时间后,觉得收入太低,又到乙公司工作,并签订了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不久,李某觉得同时在两家公司工作太累,遂向甲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甲公司认为李某应提前30日通知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而李某则向甲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的要求。关于李某解除劳动合同的说法,正确的是()。

A.李某应提前30日通知甲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B.甲公司可不向李某支付经济补偿

C.李某可以随时通知甲公司终止用工

D.甲公司应向李某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生活补助


参考答案:B,C

第2题:

根据本题要点(3)所提示的内容,下列表述中,不符合规定的是( )。

A.如果甲公司单方面声称已经对李某出资培训,但不能提供相应支付凭证的,因其缺乏证据,不能要求李某承担违约责任

B.李某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违反了服务期的约定,甲公司有权要求李某支付违约金

C.由于甲公司未依法为李某缴纳社会保险费,李某可以随时通知甲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D.由于甲公司未依法为李某缴纳社会保险费,李某要求解除劳动合同时,甲公司不得要求李某支付违约金


正确答案:B
【解析】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不属于违反服务期的约定,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

第3题:

关于李某解除劳动合同的说法,正确的是( )。 A.李某应提前30日通知甲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B.甲公司可不向李某支付经济补偿 C.李某可以随时通知甲公司终止用工 D.甲公司应向李某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生活补助


正确答案:BC
本题考查非全E1制用工的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4题:

职工李某因参与打架斗殴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期两年执行,用人单位决定解除与李某的劳动合同。考虑到李某在单位工作多年,决定向其多支付一个月的额外工资,随后书面通知了李某。这种劳动合同解除的方式属于( )。

A.随时解除
B.预告解除
C.经济性裁员
D.违法解除

答案:A
解析:
劳动者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行使随时解除权。这里的一个月额外工资,并非用人单位法定经济补偿义务,不影响随时解除的性质。

第5题:

甲厂于2014年7月招聘李某为该厂职工,双方订立的劳动合同约定:合同期限2年,工资4 000元,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工资2 000元,合同期内李某自愿放弃带薪年休假。
合同签订后甲厂又要求李某缴纳2 500元押金,理由是防止职工在合同期内随意跳槽,李某缴纳了押金并开始在甲厂工作。
2015年6月李某在下班途中被闯红灯的汽车撞伤,导致下肢瘫痪生活不能自理,李某开始住院治疗。住院治疗期间,甲厂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给李某发放工资。
2016年4月经有关部门鉴定,伤残等级为一级。此时李某伤势已经稳定,遂要求甲厂按原工资标准补发2015年6月至2016年4月的工资,并支付此期间的护理费。甲厂拒绝,并以李某已丧失劳动能力为由通知李某解除劳动合同,且拒绝支付任何补偿。双方为此发生争议。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关于甲厂与李某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 甲厂与李某解除劳动合同应向李某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B. 甲厂不应解除与李某的劳动合同
C. 若李某同意,甲厂可以解除与李某的劳动合同
D. 若合同期满,甲厂可以解除与李某的劳动合同

答案:B
解析: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月支付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第6题:

李某与企业签订了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履行了3年后双方经协商解除了劳动合同,下列有关该事件的表述正确的是()

A、由李某提出解除合同的,解除时企业应依法给予李某经济补偿金

B、由企业提出解除合同的,解除时应给与刘某经济赔偿金

C、由李某提出解除合同时,解除时企业无需承担任何费用

D、由企业提出解除合同的,解除时应给与李某违约金


参考答案:B

第7题:

李某(17岁)是甲公司招用的职工,双方订立了书面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李某为发泄对公司的不满,在公司生产的饮料中放入了污物。请判断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 )

A.李某与公司之间成立的劳动合同无效
B.甲公司可以解除与李某的劳动合同
C.李某与甲公司之间成立的劳动合同是可撤销的合同
D.在试用期内,公司不能解除与李某的劳动合同

答案:B
解析:
李某在试用期内为发泄不满在公司生产的饮料中放入了污物,直接造成对消费者的损害,也违反了公司制度,对公司造成影响,甲公司可以解除与李某的劳动合同。

第8题:

2008年1月,李某与甲公司签订了1年期的劳动合同,合同规定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工资为1800元,试用期满后工资为2000元。

试用期结束后,李某与甲公司签订了5年期的劳动合同。甲公司给李某的待遇是:李某的日工资为120元,每周工作5天,每天丁作8小时。李某在2008年10月的一个周六加班了1天,存“十一”国庆节法定假期加班了两天。另外,甲公司为李某支付培训费1万元,约定服务期为5年。

2009年1月20日,李某患病住院,经诊断,需住院1个月。李某住院期间,甲公司停发了李某的全部工资,并以不能适应工作、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了与李某的劳动合同。

2009年3月,李某治愈出院后,在查询社保缴纳记录时,发现甲公司未缴纳其试用期的社保费。根据劳动合同中的有关约定,李某向甲公司提出补交社保费的要求,遭到拒绝。于是李某向甲公司寄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同时,准备申请仲裁,要求甲公司支付经济补偿以及补交社保费。(注:此事经李某和甲公司的多次交锋后,得以解决)

2009年4月,甲公司更换了主要负责人,新负责人以李某不适合工作为由,要求与李某解除劳动合同,李某小同意。甲公司便采取了增加李某劳动强度,减少李某奖金收入等办法予以刁难。李某在不堪忍受的情况下表示,如果甲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他本人可以签字同意。但甲公司坚持让李某自己先写“辞职报告”,然后由甲公司批准。李某不同意这样做,甲公司遂许诺,如果李某照办,则甲公司可以给予李某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在被逼无奈的情况下,李某于2009年5月向甲公司递交了辞职报告,甲公司立即批准,但却未给予经济补偿。李某找甲公司索要,甲公司拿出李某的辞职报告说,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经济补偿在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才支付,但李某是自动辞职,不享受此待遇。(注:甲公司对李某“做工作”逼迫其离职之事,有其他员工愿意出具书面资料,证明此事)

请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分析并回答下列问题:

(1) 李某与甲公司试用期的约定是否有效?

(2) 李某10月份可以获得多少加班T资?如果公司不支付,李某可以得到什么救济?

(3) 假设3年后,李某以劳动合同期满为由,不肯再续签合同。甲公司能否要求其支付违约金?李某是否应支付违约金?数额是多少?

(4) 甲公司在李某患病住院后的做法是否合法,李某是否可以要求甲公司收回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继续履行合同,并给予其病假待遇?

(5) 李某以甲公司末为其缴纳试用期的社保费为由,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甲公司支付经济补偿以及补交社保费,能否得到法律支持?

(6) 在甲公司“动员”李某自动辞职的情况下,李某可以要求得到经济补偿吗?


正确答案:(1) 该试用期约定不能生效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1年期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能超过2个月。如果李某已经履行了3个月的试用期并在该3个月内只获得每月1800元的试用期工资则甲公司应该以2000元的工资标准对超过2个月法定试用期的另一个月予以赔偿即赔偿差额200元(2000-1800)。 (2) 按照有关规定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丁资;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 300%支付劳动者工资。李某周六加班1天可获得2倍工资报酬(即120×2=240元)法定假日加班获得3倍工资报酬(即120×3×2=720元)一共是240+720=960(元)。如果甲公司不同意支付李某可向劳动行政部门反映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甲公司逾期仍不支付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甲公司支付按应付金额即960元的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3)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对已经履行部分服务期限的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由于李某违反了与甲公司的服务期约定故应支付违约金。甲公司为其支付的培训费为1万元约定的服务期为5年每年扣减2000元。因已履行劳动合同3年则李某应支付的违约金数额为4000元。 (4) 劳动者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劳动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本案中甲公司在李某患病住院依规定应享有的医疗期内即决定解除与李某的劳动合同属于违反规定的行为。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无效李某可以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补发病假工资和报销医疗费用。 (5) 按照有关规定用人单位给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是法定的义务。只要建立了劳动关系就应当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试用期同样属于劳动关系的存续期间因此用人单位也应当为试用期内的员工缴纳社保费。本案中甲公司对李某要求补交社保费的要求予以拒绝李某有权随时通知甲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得到经济补偿和补交社保费的待遇。 (6) 根据有关规定劳动合同签订后经协商可以解除。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是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必须要依法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本案中本来是甲公司希望并促使解除劳动合同却采取刁难和欺骗手段诱使劳动者提出辞职显然是在规避法律规定从而避免支付经济补偿的责任。如果李某能够提供甲公司要求他递交“辞职报告”的证据从而证明甲公司强迫和诱骗自己递交“辞职报告”这一事实则解除劳动合同的责任应由甲公司承担甲公司应向李某支付经济补偿。
(1) 该试用期约定不能生效,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1年期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能超过2个月。如果李某已经履行了3个月的试用期,并在该3个月内只获得每月1800元的试用期工资,则甲公司应该以2000元的工资标准,对超过2个月法定试用期的另一个月予以赔偿,即赔偿差额200元(2000-1800)。 (2) 按照有关规定,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丁资;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 300%支付劳动者工资。李某周六加班1天,可获得2倍工资报酬(即120×2=240元),法定假日加班获得3倍工资报酬(即120×3×2=720元),一共是240+720=960(元)。如果甲公司不同意支付,李某可向劳动行政部门反映,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甲公司逾期仍不支付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甲公司支付按应付金额即960元的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3)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对已经履行部分服务期限的,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由于李某违反了与甲公司的服务期约定,故应支付违约金。甲公司为其支付的培训费为1万元,约定的服务期为5年,每年扣减2000元。因已履行劳动合同3年,则李某应支付的违约金数额为4000元。 (4) 劳动者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劳动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本案中,甲公司在李某患病住院依规定应享有的医疗期内,即决定解除与李某的劳动合同,属于违反规定的行为。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无效,李某可以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补发病假工资和报销医疗费用。 (5) 按照有关规定,用人单位给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是法定的义务。只要建立了劳动关系就应当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试用期同样属于劳动关系的存续期间,因此,用人单位也应当为试用期内的员工缴纳社保费。本案中,甲公司对李某要求补交社保费的要求予以拒绝,李某有权随时通知甲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得到经济补偿和补交社保费的待遇。 (6) 根据有关规定,劳动合同签订后,经协商可以解除。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是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必须要依法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本案中,本来是甲公司希望并促使解除劳动合同,却采取刁难和欺骗手段,诱使劳动者提出辞职,显然是在规避法律规定,从而避免支付经济补偿的责任。如果李某能够提供甲公司要求他递交“辞职报告”的证据,从而证明甲公司强迫和诱骗自己递交“辞职报告”这一事实,则解除劳动合同的责任应由甲公司承担,甲公司应向李某支付经济补偿。

第9题:

3月13日张某在租赁车场上找到李某,双方达成口头协议,约定李某将张某的一套机器运至某市,3月15日之前运到,运费1000元,一方违约应支付违约金200元。张某与李某一起将机器装车后,李某认为严重超载,遂要求卸车,让张某另找他车,不再承运。张某坚持要李某承运,不同意另找他车。3月23日,张某向法院起诉,请求李某继续履行合同并支付违约金,此外若机器按期运到,张某每日可净赚利润200元,故请求李某赔偿自逾期之日起到实际运至某市之日止损失的利润。则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A:李某行为属解除合同,不构成违约
B:李某须继续履行合同并支付违约金
C:李某须赔偿自逾期之日起到实际运至某市之日止张某损失的利润
D:李某仅须支付违约金

答案:A,B,C
解析:
本题中张某和李某达成货物运输合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李某认为严重超载而表示不再履行承运任务,不符合法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形,属违约行为。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属赔偿性违约金,赔偿性违约金和继续履行这两种违约责任不能同时并存。《合同法》第113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该规定确立了全面赔偿原则,自逾期之日起到实际运至某市之日止张某损失的利润即为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合同法》第119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确立了减轻损害原则,本题李某明确表示不再承运,告知张某另找他车,而张某在李某违约的情形下,不积极另找他车反而坚决要求李某承运,造成所述的损失,李某对此不负赔偿责任。

第10题:

甲投资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与乙国有企业(以下简称乙企业)以甲公司出资金乙企业提供场地的方式成立了一家大型超市。超市成立后,与丙劳务派遣公司(以下称丙公司)订立劳务派遣协议,由丙公司派遣李某到超市工作。不久,甲公司与乙企产生纠纷,超市停业。超市于是将李某退回丙公司,丙公司以李某经过调整工作岗位一不胜任工作解除了与李某的劳动合同,李某认为自己在超市的工作属于法律规定禁止施劳务派遣的单位,遂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要求追究甲乙丙三家公司的法律责任。

丙公司解除与李某的劳动合同,符合法律规定的做法是( )。

A.李某因被超市退回,丙公司在解除与李某的劳动合同时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B.丙公司解除与李某的劳动合同时,无需考虑李某被退回的原因
C.李某经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胜任工作而被退回,丙公司可以解除与李某的劳动合同
D.丙公司只可在与李某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才能解除劳动合同

答案:C
解析:
被派遣劳动者被用工单位退回后,劳务派遣单位重新派遣时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被派遣劳动者不同意的,劳务派遣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单位重新派遣时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被派遣劳动者不同意的,劳务派遣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但被派遣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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