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张军已经工作,其父母双亡,还有个上小学的弟弟。以下说法正确的是?()A 张军有义务抚养弟弟B 张军没有义务抚养弟弟C 张军应当把弟弟送人D 张军应抚养弟弟至其死亡

题目
单选题
张军已经工作,其父母双亡,还有个上小学的弟弟。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

张军有义务抚养弟弟

B

张军没有义务抚养弟弟

C

张军应当把弟弟送人

D

张军应抚养弟弟至其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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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请根据下列案例并结合所学的职业道德知识,回答第61~63题)

张军大学毕业后应聘到一家民营企业做研发工作。经过一年努力,他成功地开发出一种新型软件,企业因此获得良好利润,但张军的工资却没有增加。这时,张军的一个同学劝他到另一家大企业就职,并说工资可以提高五倍。张军认为自己和企业签订的协议还没有到期,就没有去。

张军的行为符合( )的职业道德要求。

A.办事公道

B.文明礼貌

C.团结互助

D.诚实守信


正确答案:D

第2题:

张某父母早亡,婚后除抚养自己的一子一女外,还将自己的弟弟养育成人。张某子女均有赡养能力,现由儿子赡养,儿媳常有怨言,认为婆家的妹妹与叔叔也应当承担赡(扶)养义务。下列关于张某夫妇赡(扶)养问题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儿女应承担赡养义务,弟弟无扶养义务
B.儿女应承担赡养义务,弟弟有扶养义务
C.弟弟由兄嫂扶养长大,须承担扶养义务
D.女儿已出嫁,可以不承担赡养义务

答案:B
解析:
考点:家庭赡养的相关内容。家庭赡养。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人的赡养义务是一项法定责任,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故D错误。由兄、姐扶养的弟、妹成年后,有负担能力的,对年老无赡养人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而非必须扶养,故B正确,AC错误。

第3题:

张某遗嘱中未涉及的遗产应如何处理?张某的女儿和弟弟能否参与继承?为什么?


参考答案:

遗嘱中未涉及的遗产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处理。张某的女儿作为法定继承人中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可以分得张某遗产,但张某的弟弟属于第二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或者第一顺序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情况下方能继承财产,因此,张某的弟弟不能参加继承。


第4题:

房屋所有权人张某与李某签订了租赁期限为5年的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期间张某因弟弟结婚无房而将房屋卖给弟弟,李某向张某提出优先购买权。该优先购买权是否合理?为什么?


正确答案: 该优先购买权不合理。因为此优先购买权是在不同等条件下的。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房屋租赁期间出租人出售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售前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而此房屋是出售给出租人的亲属,且出售的价格是由于亲属关系较为便宜,则李某不能主张优先购买权。

第5题:

信息科技部经理说:我主张在张星和李军两人中至少提拔一人。而总经理说:我不同意。以下最为准确地表述了总经理的实际意思。

A.张星和李军两人都不提拔
B.张星和李军两人都得提拔
C.如果提拔张星,则不提拔李军
D.张星和李军两人中至多提拔一人

答案:A
解析:

第6题:

某乡钱老汉从小父母双亡,所以抚养其两个年幼的弟弟长大。现钱老汉71岁,有 一小儿麻痹的儿子,钱老汉因脑溢血半身不遂,无人赡养。下列说法恰当的是( )。

A.钱老汉应由其两个弟弟负责赡养

B.钱老汉自身负责赡养费用

C.钱老汉应由其儿子负责赡养

D.钱老汉应由社会提供五保待遇


正确答案:A
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包括老年人的配偶和由其抚养长大的弟、妹。钱老汉抚养长大的两个弟弟有义务赡养钱老汉,钱老汉儿子有小儿麻痹不能履行赡养义务。

第7题:

张某父母早亡,婚后除抚养自己的一子一女外,还将自己的弟弟养育成人。张某子女均有赡养能力,现由儿子赡养,儿媳常有怨言,认为婆家的妹妹与叔叔也应当承担赡(扶)养义务。下列关于张某夫妇赡(扶)养问题的说法,正确的是()。

A:儿女应承担赡养义务,弟弟无扶养义务
B:儿女应承担赡养义务,弟弟有扶养义务
C:弟弟由兄嫂抚养长大,须承担扶养义务
D:女儿已出嫁,可以不承担赡养义务

答案:B
解析:
考点:家庭赡养。

第8题:

张某因患精神病,其妻起诉离婚.人民法院应指定( )为张某的代理人。

A.张的父亲,75岁

B.张的妻子,44岁

C.张的弟弟,45岁

D.张的叔叔


正确答案:A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1)配偶;(2)父母;(3)成年子女;(4)其他近亲属;(5)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因本案为离婚诉讼。故选A。

第9题:

杨青(15岁)与何翔(14岁)两人经常嬉戏打闹,一次,杨青失手将何翔推倒,致何翔成了植物人。当时在场的还有何翔的弟弟何军(11岁)。法院审理时,何军以证人身份出庭。关于何军作证,下列哪些说法不能成立?

  

A.何军只有11岁,无诉讼行为能力,不具有证人资格,故不可作为证人

B.何军是何翔的弟弟,应回避

C.何军作为未成年人,其所有证言依法都不具有证明力

D.何军作为何翔的弟弟,证言具有明显的倾向性,其证言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答案:A,B,C
解析:
选项 A 说法错误。证人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没有直接的关系,限制行为能力47甚至无行为能力的人都有可能成为证人,法律只规定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作证。选项 B 说法错误。证人具有不可替代性,不适用回避制度。选项 C 说法错误。《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待证事实与其年龄、智力状况或者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作为证人。据此可知,未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龄、智力状况或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证言是有证明力的。选项 D 说法正确。《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九条规定,下列证据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一)未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不相当的证言;(二)与一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出具的证言;(三)存有疑点的视听资料;(四)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五)无正当理由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本题中,何军与何翔有利害关系,其提供的证据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第10题:

张军已经工作,其父母双亡,还有个上小学的弟弟。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张军有义务抚养弟弟
  • B、张军没有义务抚养弟弟
  • C、张军应当把弟弟送人
  • D、张军应抚养弟弟至其死亡

正确答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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