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涉嫌诈骗罪被刑事拘留,为防止其同案的弟弟张小二逃跑,办案单位

题目

张某涉嫌诈骗罪被刑事拘留,为防止其同案的弟弟张小二逃跑,办案单位可暂不予通知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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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张某涉嫌诈骗罪被刑事拘留,为防止其同案的弟弟张小二逃跑,办案单位可暂不予通知家属。( )


参考答案:错误

第2题:

张某重伤他人被刑事拘留,一个月后公安机关查明张某尚未满14周岁,依据刑法第14条释放了张某,张某的父亲可以依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就张某被羁押要求刑事赔偿。


参考答案:错

第3题:

犯罪嫌疑人张某因涉嫌抢劫罪被刑事拘留,下列哪个人可以作为张某的辩护人( )

A.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张某的父亲甲

B 张某的朋友律师乙

C 张某所在单位推荐的丙

D 张某的叔叔,具有外国国籍


参考答案:B

第4题:

犯罪嫌疑人张某涉嫌抢劫,下列可以担任张某辩护人的是:( )

A.张某17岁的亲弟弟
B.美国知名律师艾伦
C.张某所在单位推荐的李某
D.张某在国家安全机关工作的好友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查辩护人的范围。参见《刑事诉讼法》第33条。

第5题:

张某,男,l6周岁,因涉嫌盗窃被拘留审查。在讯问张某时,侦查人员应当及时通知其亲属到场。 ( )


正确答案:×
讯问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时,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外,应当通知其法定代理人或者教师到场

第6题:

犯罪嫌疑人张某因涉嫌诈骗罪被监视居住,因其无固定住所,公安机关可为其指定居所,但相关费用应由张某承担。()


参考答案:错误

第7题:

张某因患精神病,其妻起诉离婚.人民法院应指定( )为张某的代理人。

A.张的父亲,75岁

B.张的妻子,44岁

C.张的弟弟,45岁

D.张的叔叔


正确答案:A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1)配偶;(2)父母;(3)成年子女;(4)其他近亲属;(5)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因本案为离婚诉讼。故选A。

第8题:

冯某涉嫌宣扬恐怖主义罪被执行逮捕,为防止其同案的堂弟冯三逃跑,办案单位可暂不予通知家属。( )


参考答案:错误

第9题:

下列属于司法赔偿范围的是()。

A、检察院错误逮捕张某

B、张某被因判刑被羁押10年,后改判为5年

C、法院判决剥夺张某政治权利,后撤销

D、张某在监狱被同案犯人打成重伤


参考答案:A

第10题:

张某涉嫌抢劫被侦查机关刑事拘留,由办案人员王某负责看守。在看守时,王某接到朋友电话,便离开监室出去接电话,20分钟后返回监室,发现张某竟自杀身亡。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王某对张某的死亡存在疏忽大意的过失
B.王某对张某的死亡存在过于自信的过失
C.张某的死亡对王某而言属于意外事件
D.王某构成玩忽职守罪

答案:A,D
解析:
A项正确。疏忽大意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危害结果。从犯罪嫌疑人张某自杀身亡的结果来看,张某对自杀行为早有准备,则办案人员王某综合张某被刑事拘留后的思想和行为动态,应该认识到在看守过程中,离开监视接电话会导致张某自杀身亡的结果发生,但事实上没有认识到该危害结果可能发生,而离开监室接电话长达20分钟的,属于疏忽大意的过失。 B项错误。过于自信的过失是指已经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结果,但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危害结果。本案中,办案人员王某并没有轻信能够避免张某自杀身亡的结果。因此,王某对张某的死亡不存在过于自信的过失。 C项错误。意外事件是指行为人无法预见、没有预见会发生危害结果,以致发生危害结果。本案中,如A项解析所述,办案人员王某对张某的死亡是有预见的。因此,张某的死亡对王某而言不属于意外事件。 D项正确。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本案中,侦查机关的办案人员王某作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在看守过程中,离开监视接电话,致使张某自杀身亡,也即使张某的生命权益受到重大损害的行为,构成玩忽职守罪。 本题答案: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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