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章下发
印章下发接收
印章交接
印章入库
第1题:
凡分行需增加特色重要会计业务印章的,分行应于印章启用前将印章名称、启用依据、启用时间、使用范围、样式等以部门发文形式向总行会计运营部备案。
第2题:
各级基层营业机构应在会计印章暂停使用或作废()日在“会计业务印章管理系统”中做印章缴回,并及时将印章实物上交分行营运管理部。
第3题:
除印章管理员以外的其他印章使用人员变更的,交接双方核对印章实物无误后,应在()的监交下,进行印章移交。
第4题:
二级行会计主管行长应每天监督柜员正确管理和使用会计核算印章,确保《二级支行印章领用及交接登记簿》、《业务经办人名章管理登记簿》与印章()相符,并认真做好会计核算印章领用、保管、上缴、销毁等工作。
第5题:
网点暂不使用的会计核算专用印章,由印章领用人与网点主管双人封存入库或保险箱(柜)保管,封存超过一年的,应缴至()集中保管。
第6题:
ABC类会计印章上缴时,分行、基层机构在会计印章系统中应操作()交易。
第7题:
非印章保管员本人办理ABC类会计印章上缴的,()时应使用《印章、重要物品保管交接登记簿》办理好交接手续。
第8题:
电子印章无需登记《重要会计业务印章使用保管情况登记簿》,由()统一管理。
第9题:
ABC类会计印章领用,分行、支行、印章使用人需要在“会计印章系统”中操作()交易。
第10题:
支行领回印章后,应及时在《业务印章保管使用登记簿》上登记会计业务用章名称、使用人、收到日期、启用时间、收到枚数等内容。《业务印章保管使用登记簿》由各支行、营业部()登记、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