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在税务行政复议中,如果发生了需要中止复议的情形,应如何进行操作?

题目
问答题
在税务行政复议中,如果发生了需要中止复议的情形,应如何进行操作?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对发生特殊情况需中止复议的案件,在CTAIS中按:税收法制—行政复议—复议审理管理—中止(恢复)复议处理的顺序进入“中止(恢复)复议处理”模块,需在本模块填制并打印《中止复议通知书》通知申请人停止复议;停止复议因素消除时,复议环节重新进入复议审理程序。
解析: 暂无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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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根据《行政复议实施条例》的规定,在本案复议期间,发生了下列情形中的( ),可 能导致行政复议中止。

A.乙公司终止后,它的权利义务承受人放弃行政复议权利的

B.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乙公司无法参加行政复议的

C.经复议机关允许,乙公司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

D.需要有权机关对本案涉及的法律适用问题进行确认的

E.乙公司未缴纳滞纳金的


正确答案:BD
【解析】本题考核《行政复议实施条例》中有关行政复议中止的规定。根据《行政复议实 施条件》规定,选项A、C的情形会导致行政复议终止。选项E是干扰项,如果没有按 规定缴清税款、滞纳金,并且没有提供担保或者担保无效,税务行政复议机关不予受 理。

第2题:

在税务行政复议中,当复议环节决定停止执行具体行政行为或需要作一些行政上的处理时,应如何进行操作?


正确答案: 当复议环节决定停止执行具体行政行为或需要作一些行政上的处理时,在CTAIS中按:税收法制—行政复议—复议审理管理—停止行政行为处理,进入“停止行政行为处理”模块,制作并打印《停止执行税收具体行政行为通知书》,传送下一级税务机关,通知其停止执行原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

第3题:

《税务行政复议规则(暂行)》在原有税务行政复议制度的基础上,对( )首次作出了明确规定。

A.税务行政复议申请的形式

B.复议中止和终止程序

C.推定撤销制度

D.税务行政复议第三人有权委托代理人参加税务行政复议

E.税务行政程序中第三人的单独申请复议权


正确答案:BE

第4题:

要进入税务行政复议申请登记模块应如何操作?


正确答案: 在CTAIS中按:税收法制—行政复议—复议申请管理—复议申请登记”的顺序进入本功能模块。

第5题:

在税务行政复议中,由于审理案情的一些原因,需要延长复议期限,应如何进行操作?


正确答案: 在税务行政复议中,由于审理案情的一些原因,需要延长复议期限,在CTAIS中按:税收法制—行政复议—复议审理管理—延长复议期限通知,进入“延长复议期限通知”模块,在本模块填制并打印《延长复议期限通知书》。

第6题:

在税务行政复议期间,行政复议机关可以停止执行税务具体行政行为的情形有()。

  • A、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 B、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 C、被申请人确实难以执行的
  • D、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正确答案:B,D

第7题:

在税务行政复议中要进入“答辩信息制作”应如何操作?


正确答案: 在CTAIS中按:税收法制—行政复议—复议审理管理—答辩信息制作的顺序进入“答辩信息制作”子模块。

第8题:

《税务行政复议规则(暂行)》在原有税务行政复议制度的基础上对( )首次作出了明确规定

A、税务行政复议申请的形式

B、复议中止和终止程序

C、推定撤销制度

D、税务行政复议第三人有权委托代理人参加税务行政复议

E、税务行政程序中第三人的单独申请复议权


正确答案:BE
《税务行政复议规则(暂行)》第二十五条规定,行政复议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复议中止。第二十六条规定,行政复议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复议终止。第十七条第四款规定,虽非具体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但其权利直接被该具体行政行为所剥夺、限制或者被赋予义务的第三人,在行政管理相对人没有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单独申请行政复议。


第9题:

进行税务行政复议工作CTAIS操作的首要步骤是什么?


正确答案: 进行税务行政复议工作必须首先进入“复议申请登记”模块进行登记,否则后续工作无法处理。

第10题:

行政复议中止的情形有哪些?


正确答案: 行政复议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影响行政复议案件审理的,行政复议中止:
(一)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死亡,其近亲属尚未确定是否参加行政复议的;
(二)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丧失参加行政复议的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的;
(三)作为申请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四)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下落不明或者设宣告失踪的;
(五)申请人、被申请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参加行政复议的;
(六)案件涉及法律适用问题,需要有权机关作出解释或者确认的;
(七)案件审理需要以其他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其他案件尚未审结的;
(八)其他需要中止行政复议的情形。
行政复议中止的原因消除后,应当及时恢复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
行政复议机构中止、恢复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应当告知有关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