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
错
第1题: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其2016年4月30日前收取并已向地税局交过营业税的预收款,未开具营业税发票的,可以开具国税发票吗?还需要缴纳增值税吗?
第2题:
2016年4月30日前收取的并已向地税机关申报缴纳营业税,未开具营业税发票的,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请问开具发票的时候适用税率是多少?如何申报?
第3题: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中规定:纳税人在地税机关已申报营业税未开具发票,2016年5月1日以后需要补开发票的,可于2016年12月31日前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补开发票后如何进行申报表填报和申报?一窗式比对异常如何处理?
第4题:
房地产开发企业就4月30日之前的出售房产按预收款开具了地税的发票或收据,并缴纳了营业税,营改增后涉及到部分尾款和结算款发票如何开具?
第5题:
出售房屋,已经在地税缴纳,已经开具预缴发票,尚未换成国税的大发票,现企业预缴发票丢失,如何处理?
第6题: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其2016年4月30日前收取并已向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缴纳营业税的预收款,未开具营业税发票的,如何开票?
第7题:
房地产企业,预售时已在地税预缴营业税并开具营业税发票,现在要开大票给个人,在开票系统中如何操作?
第8题:
关于POP发票,以下说法正确的有?()
第9题:
(2016)23公告第三条(七)中:纳税人在地税机关已申报营业税未开具发票,2016年5月1日以后需要补开发票的,可于2016年12月31日前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补开发票涉及申报比对,需要备案?如何证明该笔试点前已申报缴纳营业税?
第10题:
纳税人在地税机关已申报营业税未开具发票,2016年5月1日后需补开发票的,于2016年12月31日前开具增值税发票,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