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所附条件有效的是()。A.如果一年前我的旧房子没有拆,我现在就把房子租给你B.如果今年冬天我独

题目

下列所附条件有效的是( )。

A.如果一年前我的旧房子没有拆,我现在就把房子租给你

B.如果今年冬天我独生子不回家,我就把房子租给你

C.如果你能帮我搞到毒品,我就把工程承包给你

D.如果天下雨,我送你一把雨伞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B
解析:考查要点是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的认定。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双方当事人在民事法律行为中设立一定的事由作为条件,以该条件的成就与否(是否发生)作为决定该民事法律行为效力产生或解除根据的民事法律行为。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中所附条件必须具有“未来性”,而A项表述却属于以前已经发生的行为,因此,排除A项。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所附条件必须属于合法条件,而C项表述违法,因此,排除C项。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所附条件必须具有或然性,即该条件的发生与不发生是不能确定的,而D项表述的情形是必然发生的,这属于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而不是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因此,排除D项。只有B项符合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的所有特征,因此,B项是正确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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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民事法律行为所附的以下条件中符合法律要求的是( )。

A.如果你在去年的收入达到了20万元,我就把房子卖给你

B.如果乙电视机厂承担产品责任,甲宾馆就购买乙电视机厂的产品

C.如果你帮我把甲打了,我就把钱借给你

D.如果我今年年底出国,我就把房子卖给你


正确答案:D
解析:民事法律行为所附条件的要求是:未来性、或然性、意定性、合法性、特定的目的性。只有同时符合这五个要求的条件才是符合法律要求的条件。在本题中,A为过去的条件,B为法定条件,C为非法条件,都是错误的,只有D是正确答案。

第2题:

甲向乙借钱,乙说,等到太平洋的水枯了,我就借钱给你。则( )

A.所附条件有效,行为无效

B.所附条件有效,行为有效

C.所附条件无效,行为有效

D.所附条件无效,行为无效


正确答案:D
「考点」附条件的民事行为
「解析」附条件的民事行为要求所附条件具有不确定性,而本题中的"太平洋的水枯了"显然属于不能成就的条件,因此所附条件无效。同时由于该条件的成就是民事行为生效的条件,因此说明当事人不打算发生民事法律关系,因此所为的民事行为无效。

第3题:

下列当事人在民事法律行为中所附条件中,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条件是( )。

A.甲与乙在2011年1月约定,“如果第二次世界大战法西斯败了话,甲就把房子租给乙”

B.甲与乙约定,“如果太阳从东方升起来的话,甲就把房子租给乙”

C.甲与乙约定,“如果甲的儿子考上外地大学的话,甲就把房子租给乙”

D.甲与乙约定,“如果公司设立时需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的话,甲就把房子租给乙”


正确答案:ABD
AB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附条件的法律行为中条件的特征。已经发生的事实,不能成为条件,因此选项A的表述不能成为条件;条件必须是将来不确定的事实,选项B的表述是必然发生的事实,而不是不确定的,因此不能成为条件;条件应当是双方当事人约定的,选项D的表述是法律所规定的,不能成为条件。

第4题:

民事法律行为所附的以下条件中符合法律要求的是( )。

A.如果你在明年的收入达到20万元,我就把房子卖给你

B.如果乙电视机厂承担产品责任,甲宾馆就购买乙电视机厂的产品

C.如果你帮我把甲打了,我就把钱借给你

D.如果我今年年底出国,我就把房屋卖给你


正确答案:AD
解析:民事法律行为所附条件的要求是:未来性、或然性、意定性、合法性、特定的目的性。只有同时符合这五个要求的条件才是符合法律要求的条件。在本题中,B为法定条件,C为非法条件,都是错误的,只有AD是正确答案。

第5题:

老王在A市有两套住房,一套自己居住,另一套闲置。老张是老王的朋友,一直居住在B市,现由于工作原因,需要在A市长期租住。老张希望租老王闲置的那套房子,老王说:“我女儿两个月后大学毕业,如果她毕业后不回A市工作生活,我就把房子出租给你。” 下列选项中,哪些为真,可以证明老王没有说真话? (1)老王的女儿毕业后留在C市工作生活,老王拒绝把房子租给老张 (2)老王的女儿毕业后回到A市工作生活,老王把房子租给老张 (3)老王的女儿毕业后回到A市工作生活,老王拒绝把房子租给老张 A.(1) B.(1)(2) C.(2)(3) D.(1)(2)(3)


正确答案:A
题干中“老王的女儿毕业后不回A市工作生活”是“老王把房子出租给老张”的充分条件。要证明老王没有说真话,就是要找题干命题的负命题。“如果P,那么Q”的负命题是:P并且非Q,(1)正确。故答案选A。

第6题:

老王在A市有两套住房,一套自己居住,另一套闲置。老张是老王的朋友,一直居住在B市,现由于工作原因,需要在A市长期租住。老张希望租老王闲置的那套房子,老王说:“我女儿两个月后大学毕业,如果她毕业后不回A市工作生活,我就把房子出租给你。”

下列选项中,哪些为真,可以证明老王没有说真话?( )

①老王的女儿毕业后留在C市工作生活,老王拒绝把房子租给老张

②老王的女儿毕业后回到A市工作生活,老王把房子租给老张

③老王的女儿毕业后回到A市工作生活,老王拒绝把房子租给老张

A.①

B.①②

C.②③

D.①②③


正确答案:A
由题干知,老王所说的“如果其女儿不回A市工作,就把房子出租给老张”,是一个充分条件假言命题。充分条件假言命题,只有在前件为真,而后件为假的情况下才为假。①中,老王的女儿毕业后没有回A市工作,前件为真;但老王拒绝将房子租给老张,后件为假,故①可证明。②中,前件为假,后件为假,无法证明。③中,前件为真,后件为真,无法证明。故答案为A。
[解题误区] 注意,此题如果按日常语义来分析,“如果女儿毕业后不回A市工作,老王会把房子租给老张”,并不能推出“如果女儿毕业后回A市工作,老王会(或不会)把房子租给老张”。前者为一个充分条件命题,否定前件不能推出任何结论。故掌握必要的逻辑基础知识,直接用逻辑公式转换句子,能很快得出正确答案。

第7题:

关于集体土地地基问题

2008年村委会分地基,我家分的一位地基,由于当时没有资金,就把这个地基让给我表哥盖了(他不是本村委会的,属于外地人),他没有给我家任何现金,没有签订任何合同,这些都有人证和物证。

他在这个地基上盖了2栋楼房,并卖给了别人一栋。现在我想咨询一下:

1、 我是否能要回这个地基,现在对方说可以给我地基,但盖房子的钱要给他,而且对方狮子大开口(本来是用了50W盖房子,现在要100W),这个地基是属于我的,我是否有权利让他搬,或者拆?

2、 如果这2栋楼房拆迁的话,房屋的赔偿我可以不要,但地基的赔偿我是否可以拿到?


注意方式方法,最好协商解决,情况对您不利。
地基只要是能证明是你的你就可以拥有 至于建筑物 需要你们商量解决
有风险建议聘请律师帮助

第8题:

如果有重新选择职业的可能,( )。

A.我肯定还会选择现在的单位

B.我基本上还会选择现在的单位

C.假如没有更好的选择,我还会选择现在的单位

D.我不会再选择现在这个单位


正确答案:A

第9题:

下列所附条件有效的是( )。

A.如果一年前我的旧房子没有拆,我现在就把房子租给你

B.如果今年冬天我独生子不回家,我就把房子租给你

C.如果你能帮我搞到毒品,我就把工程承包给你

D.如果天下雨,我送你一把雨伞


正确答案:B
[答案] B
[评析] 考查要点是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的认定。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双方当事人在民事法律行为中设立一定的事由作为条件,以该条件的成就与否(是否发生)作为决定该民事法律行为效力产生或解除根据的民事法律行为。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中所附条件必须具有“未来性”,而A项表述却属于以前已经发生的行为,因此,排除A项。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所附条件必须属于合法条件,而C项表述违法,因此,排除C项。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所附条件必须具有或然性,即该条件的发生与不发生是不能确定的,而D项表述的情形是必然发生的,这属于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而不是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因此,排除 D项。只有B项符合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的所有特征,因此,B项是正确答案。

第10题:

关于新婚姻法的房子问题

现在住的房子是我先生婚前贷款购买的,写的是他的名字,我们婚后共同按揭。按新婚姻法来说,那岂不是那房子没有我份,那如果我现在自己贷款购买一套房子的话,那算是二套房贷还是一套房贷?


你现在贷款购买房屋,属于一套房贷!是的,如果你们离婚,哪房子没有你的份!
首套房贷:指借款人第一次利用贷款所购买用于自住的房屋。二套房贷:指已利用银行贷款购买住房的家庭,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时,均应按第二套房贷政策执行。二套房贷认定标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数,依据拟购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成员名下实际拥有成套住房数量认定。根据这个条款,看来你在婚后要买的话就属于二套房贷了,呵呵。如果你离婚后再买就属于一套房贷。
根据司法部、建设部的有关规定,接受赠与房地产的受赠人,应当持房地产所有人的“赠与公证书”和本人“接受赠与公证书”,或持双方共同办理的“赠与合同公证书”,以及房地产所有权证,到房地产 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经公证证明后需办理房地产所有权转移、变更登记手续的,应当在出具公证书之日起两个月内,到房地产管理机关申请。逾期提出申请者,应向房地产管理机关说明理由,房地产管理机关视情况予以办理。 通常情况下,办理房地产赠与需要经过以下几个步骤。首先,将欲赠与房地产委托专业评估公司评估得出市场价;然后双方签订赠与合同并办理赠与合同公证手续;最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在此过程中发生的相关税费主要包括:评估费(不同总价收费标准不一)、公证费(评估价的2%)和契税(评估价的3%)。以上海城市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为例,评估费的收费标准为:100万元以下按评估价的0.5%收取,100—1000万元按评估价的0.25%收取,1000万元以上的按评估价的0.18%收龋与买卖不同的是,房地产赠与方式不需要缴纳营业税,不涉及房款交割。


希望能帮到你,别忘了采纳我的答案哦,祝你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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