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政府机关在城市繁华地段建一幢办公搂。在施工招标文件的附.件中要求投标人 具有垫资能力,并写明:投标人承诺垫资每增加500万元的,评标增加1分。某施工总承包单位中标后,因设计发生重大变化,需要重新办理审批手续;为了不影响按期开工,建设单位要求施工总承包单位按照设计单位修改后的草图先行开工。施工中发生了以下事件:

题目
某政府机关在城市繁华地段建一幢办公搂。在施工招标文件的附.件中要求投标人 具有垫资能力,并写明:投标人承诺垫资每增加500万元的,评标增加1分。某施工总承包单位中标后,因设计发生重大变化,需要重新办理审批手续;为了不影响按期开工,建设单位要求施工总承包单位按照设计单位修改后的草图先行开工。施工中发生了以下事件:
事件一:施工总承包单位的项目经理在开工后又担任了另一个工程的项目经理,于是项目绎择委托执行经理代替其负责本工程的日常管理工作,建设单位对此提出异议。
事件二:施工总承包单位以包工包料的形式将全部结构工程分包给劳务公司。
事件三:在底板结构混凝土浇筑过程中,为了不影响工期,施工总承包单位在连夜施工的同时,向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报送了夜间施工许可申请,并对附近居民进行公告。
事件四:为便于底板混凝土浇筑施工,基坑四周未设临边防护;由于现场架设灯具照 明不够,工人从配电箱中接出22OV电源,使用行灯照明进行施工。
为了分解垫资压力,施工总承包单位与劳务分司的分包合同中写明:建设单位向总包单位支付工程款后,总包单位才向分包单位付款,分包单位不得以此要求总包单位承担逾 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为了强化分包单位的质量安全责任,总分包双方还在补充协议中约定,分包单位出现 质量安全问题,总包单位不承担任何法律责挂,全部由分包单位自己承担。
建设单位招标文件是否妥当?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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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某政府机关在城市繁华地段建一幢办公楼。在施工招标文件的附件中要求投标人具有垫资能力,并写明:投标人承诺垫资每增加500万元的,评标增加1分。某施工总承包单位中标后,因设计发生重大变化,需要重新办理审批手续。为了不影响按期开工,建设单位要求施工总承包单位按照设计单位修改后的草图先行开工。
施工中发生了以下事件:
事件1:施工总承包单位的项目经理在开工后又担任了另一个工程的项目经理,于是项目经理委托执行经理代替其负责本工程的
日常管理工作,建设单位对此提出异议。
事件2:施工总承包单位以包工包料的形式将全部结构工程分包给劳务公司。
事件3:在底板结构混凝土浇筑过程中,为了不影响工期,施工总承包单位在连夜施工的同时,向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报送了夜间施工许可申请;并对附近居民进行公告。
事件4:为便于底板混凝土浇筑施工,基坑四周未设临边防护;由于现场架设灯具照明不够,工人从配电箱中接出220V电源;使用行灯照明进行施工。
为了分解垫资压力,施工总承包单位与劳务公司的分包合同中写明:建设单位向总包单位支付工程款后,总包单位才向分包单位付款,分包单位不得以此要求总包单位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为了强化分包单位的质量安全责任,总分包双方还在补充协议中约定,分包单位出现质量安全问题,总包单位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全部由分包单位自己承担。
问题(1):建设单位招标文件是否妥当?说明理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开工是否妥当?说明理由。
问题(2):事件 1至事件3中,施工总承包单位的做法是否妥当?说明理由。
事件3中,施工总承包单位的做法不妥当。理由:在城市市区范围内从事建筑工程施工,如需夜间施工的,在办理了夜间施工许可证明后,才可以进行夜间施工,并公告附近社区居民。
问题(3):指出事件4中的错误,写出正确做法。
问题(4):分包合同条款能否规避施工总承包单位的付款责任?说明理由。补充协议的约定是否合法?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1):建设单位招标文件不妥当。理由:不能把承诺垫资作为评标加分的条件。
施工总承包单位开工不妥当。理由:《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施工图设
计文件未经审查批准的,不得使用。建设单位要求施工总承包单位按照设计单位修改后的草图先行开工违反了此规定。
(2):事件1中,施工总承包单位的做法不妥当。理由:该工程项目经理不应该同时担任两个项目的项目经理。
事件2中,施工总承包单位的做法不妥当。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规定,建筑工程的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本事件中总承包单位以包工包料的形式将全部结构工程分包给劳务公司;不符合此规定。
(3):
错误(1):底板混凝土浇筑施工时,基坑四周未设临边防护。正确做法:应设置防护栏杆、挡脚板并封挂立网进行封闭。
错误(2):工人从配电箱中接出220V电源,使用行灯照明进行施工。正确做法:使用行灯照明时,电压不得超过12V。
(4):分包合同条款不能规避施工总承包单位的付款责任。理由:因为分包合同是由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签订的,不涉及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不能因建设单位未付工程款为由拒付分包单位的工程款。
补充协议的约定不合法。理由: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全部建设工程质量负责,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质量承担连带责任;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负总责,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

第2题:

某政府机关在城市繁华地段建一幢办公搂。在施工招标文件的附.件中要求投标人 具有垫资能力,并写明:投标人承诺垫资每增加500万元的,评标增加1分。某施工总承包单位中标后,因设计发生重大变化,需要重新办理审批手续;为了不影响按期开工,建设单位要求施工总承包单位按照设计单位修改后的草图先行开工。施工中发生了以下事件:
事件一:施工总承包单位的项目经理在开工后又担任了另一个工程的项目经理,于是项目绎择委托执行经理代替其负责本工程的日常管理工作,建设单位对此提出异议。
事件二:施工总承包单位以包工包料的形式将全部结构工程分包给劳务公司。
事件三:在底板结构混凝土浇筑过程中,为了不影响工期,施工总承包单位在连夜施工的同时,向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报送了夜间施工许可申请,并对附近居民进行公告。
事件四:为便于底板混凝土浇筑施工,基坑四周未设临边防护;由于现场架设灯具照 明不够,工人从配电箱中接出22OV电源,使用行灯照明进行施工。
为了分解垫资压力,施工总承包单位与劳务分司的分包合同中写明:建设单位向总包单位支付工程款后,总包单位才向分包单位付款,分包单位不得以此要求总包单位承担逾 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为了强化分包单位的质量安全责任,总分包双方还在补充协议中约定,分包单位出现 质量安全问题,总包单位不承担任何法律责挂,全部由分包单位自己承担。
指出事件四中的错误,写出正确做法。


答案:
解析:
事件四中的错误及其正确做法
(1)错误:底板混凝土浇筑施工时,基坑四周未设临边防护。
正确做法:应设置防护栏杆、挡脚板并封挂立网进行封闭。
(2)错误:工人从配电箱中接出220V电源,使用行灯照明进行施工。
正确做法:使用行灯照明时电压不得超过36V。

第3题:

某水闸工程,在施工招标文件的附件中要求投标人具有垫资能力,并写明:投标人承诺垫资每增加500万元的,评标增加1分。某施工总承包单位中标后,因设计发生重大变化,需要重新办理审批手续。为了不影响按期开工,建设单位要求施工总承包单位按照设计单位修改后的草图先行开工。施工中发生了以下事件:
事件1:施工总承包单位的项目经理在开工后又担任了另一个工程的项目经理,于是项目经理委托执行经理代替其负责本工程的日常管理工作,建设单位对此提出异议。
事件2:施工总承包单位以包工包料的形式将全部结构工程分包给劳务公司。
事件3:在底板结构混凝土浇筑过程中,为了不影响工期,施工总承包单位在连夜施工的同时,向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报送了夜间施工许可申请,并对附近居民进行公告。
事件4:为便于底板混凝土浇筑施工,基坑四周未设临边防护;由于现场架设灯具照明不够,工人从配电箱中接出220V电源,使用行灯照明进行施工。为了分解垫资压力,施工总承包单位与劳务公司的分包合同中写明:建设单位向总包单位支付工程款后,总包单位才向分包单位付款,分包单位不得以此要求总包单位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为了强化分包单位的质量安全责任,总分包双方还在补充协议中约定,分包单位出现质量安全问题,总包单位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全部由分包单位自己承担。
【问题】
1.建设单位招标文件是否妥当说明理由。
2.施工总承包单位开工是否妥当说明理由。
3.事件1~3中,施工总承包单位的做法是否妥当说明理由。
4.指出事件4中的错误,写出正确做法。
5.分包合同条款能否规避施工总承包单位的付款责任说明理由。
6.补充协议的约定是否合法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1.建设单位招标文件不妥当。理由:不能把承诺垫资作为评标的加分条件。
2.施工总承包单位开工不妥当。
理由: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批准的,不得使用。建设单位要求施工总承包单位按照设计单位修改后的草图先行开工是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
3.事件1中,施工总承包单位的做法不妥当。
理由:不应该同时担任两个项目的项目经理。
事件2中,施工总承包单位的做法不妥当。
理由:《建筑法》规定,建筑工程的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而本事件中总承包单位以包工包料的形式将全部结构工程分包给劳务公司,这不符合规定,况且还分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
事件3中,施工总承包单位的做法不妥当。
理由:在城市市区范围内从事建筑工程施工,如需夜间施工的,在办理了夜间施工许可证明后,才可以进行夜间施工,并公告附近社区居民。
4.事件4中的错误与正确做法:
(1)错误:底板混凝土浇筑施工时,基坑四周未设临边防护。
正确做法:应设置防护栏杆、挡脚板并封挂立网进行封闭。
(2)错误:工人从配电箱中接出220V电源,使用行灯照明进行施工。
正确做法:使用行灯照明时,电压不得超过36V。
5.分包合同条款不能规避施工总承包单位的付款责任。
理由:因为分包合同是由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签订的,不涉及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不能因建设单位未付工程款为由拒付分包单位的工程款。
6.补充协议的约定不合法。
理由: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全部建设工程质量负责,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质量承担连带责任;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负总责,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

第4题:

某政府机关在城市繁华地段建一幢办公搂。在施工招标文件的附.件中要求投标人 具有垫资能力,并写明:投标人承诺垫资每增加500万元的,评标增加1分。某施工总承包单位中标后,因设计发生重大变化,需要重新办理审批手续;为了不影响按期开工,建设单位要求施工总承包单位按照设计单位修改后的草图先行开工。施工中发生了以下事件:
事件一:施工总承包单位的项目经理在开工后又担任了另一个工程的项目经理,于是项目绎择委托执行经理代替其负责本工程的日常管理工作,建设单位对此提出异议。
事件二:施工总承包单位以包工包料的形式将全部结构工程分包给劳务公司。
事件三:在底板结构混凝土浇筑过程中,为了不影响工期,施工总承包单位在连夜施工的同时,向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报送了夜间施工许可申请,并对附近居民进行公告。
事件四:为便于底板混凝土浇筑施工,基坑四周未设临边防护;由于现场架设灯具照 明不够,工人从配电箱中接出22OV电源,使用行灯照明进行施工。
为了分解垫资压力,施工总承包单位与劳务分司的分包合同中写明:建设单位向总包单位支付工程款后,总包单位才向分包单位付款,分包单位不得以此要求总包单位承担逾 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为了强化分包单位的质量安全责任,总分包双方还在补充协议中约定,分包单位出现 质量安全问题,总包单位不承担任何法律责挂,全部由分包单位自己承担。
施工总承包单位开工是否妥当?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施工总承包单位开工不妥当。
理由:《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批准的,不得使用。建设单位要求施工总承包单位按照设计单位修改后的草图先行开工是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 理条例》的规定。

第5题:

某房地产开发企业计划新建一办公楼,依据相关规定该项目必须进行公开招标。该企业在项目招标文件的附件中要求参加该项目的投标人必须是本省企业:某施工总承包单位中标后,该项目的设计图纸还在审批,为不影响工期,建设单位要求施工总承包单位按设计单位之前给定的草图先行开工。
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了下列事件:
事件1: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总承包单位的项目较多,总承包单位的项目经理在开工后又担任了另外一个项目的项目经理,建设单位发现后对此提出异议。
事件2:在地下室底板结构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采取从高处开始,沿着底板短边方向从一端向另一端的浇筑方式进行混凝土的浇筑。
事件3:结构施工至12层后,项目经理部按计划设置了外用电梯,相关部门根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中《施工升降机检查评分表》的内容对外用电梯的相关事项讲行了检查。最后诵讨验收并准许使用。
【问题】
1.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招标文件附件中的要求是否妥当?说明理由。
2.施工总承包单位开工及项目经理的行为是否妥当?说明理由。
3.指出地下室底板结构施工过程中,混凝土浇筑方式的不妥之处,说明正确方法。
4.事件三中,《施工升降机检查评分表》检查项目包括哪些内容(至少列出五项)?


答案:
解析:
1.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招标文件的附件中的要求不妥当。理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 2.施工总承包单位开工及项目经理行为的不妥之处及其理由:
建设单位要求施工总承包单位按设计单位之前给定的草图先行开工不妥当。
理由: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图设计文件上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批准的,不得使用。
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经理同时担任两个项目的项目经理不妥当。
理由:项目经理不应同时承担两个或两个以上未完项目领导岗位的工作。
3.地下室底板结构施工过程中,混凝土浇注方式的不妥之处:混凝土浇筑采用从高处开始,沿着底板短边方向从一端向另一端浇筑的方式。
正确方法:混凝土宜分层浇筑。混凝土挠筑宜从低处开始,沿长边方向自一端向另一端进行。当混凝土供应量有保证时,亦可多点同时浇筑。
4.事件三中,《施工升降机检查评分表》检查项目包括:安全装置;限位装置;防护设施;附墙架;钢丝绳;滑轮与对重;安拆、验收与使用;导轨架;基础;电气安全;通信装置。

第6题:

(2016年)
【背景资料】
某建设单位投资新建办公楼,建筑面积 8000m2,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地上八层,招标文件规定,本工程实行设计、采购、施工的总承包交钥匙方式。土建、水电、通风空调、内外装饰、消防、园林景观等工程全部由中标单位负责组织施工。经公开招投标,A 施工总承包单位中标,双方签订的工程总承包合同中约定:合同工期为 10 个月,质量目标为合格。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了下列事件中:
事件一、A 施工总承包单位中标后,按照“设计、采购、施工”的总承包方式开展相关工作。
【问题】事件一中,A 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对工程的哪些管理目标全面负责?除交钥匙方式外,工程总承包方式还有哪些?


答案:
解析:
(1)(P158)管理目标:成本、进度、质量、安全、节能环保、绿色施工。
(2)(来自管理教材)除交钥匙方式外,工程总承包方式还有:设计-采购总承包;设计-施工总承包;采购-施工总承包。

第7题:

某政府机关在城市繁华地段建一幢办公搂。在施工招标文件的附.件中要求投标人 具有垫资能力,并写明:投标人承诺垫资每增加500万元的,评标增加1分。某施工总承包单位中标后,因设计发生重大变化,需要重新办理审批手续;为了不影响按期开工,建设单位要求施工总承包单位按照设计单位修改后的草图先行开工。施工中发生了以下事件:
事件一:施工总承包单位的项目经理在开工后又担任了另一个工程的项目经理,于是项目绎择委托执行经理代替其负责本工程的日常管理工作,建设单位对此提出异议。
事件二:施工总承包单位以包工包料的形式将全部结构工程分包给劳务公司。
事件三:在底板结构混凝土浇筑过程中,为了不影响工期,施工总承包单位在连夜施工的同时,向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报送了夜间施工许可申请,并对附近居民进行公告。
事件四:为便于底板混凝土浇筑施工,基坑四周未设临边防护;由于现场架设灯具照 明不够,工人从配电箱中接出22OV电源,使用行灯照明进行施工。
为了分解垫资压力,施工总承包单位与劳务分司的分包合同中写明:建设单位向总包单位支付工程款后,总包单位才向分包单位付款,分包单位不得以此要求总包单位承担逾 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为了强化分包单位的质量安全责任,总分包双方还在补充协议中约定,分包单位出现 质量安全问题,总包单位不承担任何法律责挂,全部由分包单位自己承担。
事件一至事件三中,施工总承包单位的做法是否妥当?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建造师经注册后,有权以建造师名义担任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及从事其他施工活动的管理,但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对工程分包方面做出明确的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施工期间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施工场界嗓声限值》制定降噪措施。确需夜间施工的,应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明,并公告附近社区居民。

第8题:

某政府机关在城市繁华地段建一幢办公楼。在施工招标文件的附件中要求投标人具有垫资能力,并写明:投标人承诺垫资每增加500万元的,评标增加1分。某施工总承包单位中标后,因设计发生重大变化,需要重新办理审批手续。为了不影响按期开工,建设单位要求施工总承包单位按照设计单位修改后的草图先行开工。
施工中发生了以下事件:
事件1:施工总承包单位的项目经理在开工后又担任了另一个工程的项目经理,于是项目经理委托执行经理代替其负责本工程的日常管理工作,建设单位对此提出异议。
事件2:施工总承包单位以包工包料的形式将全部结构工程分包给劳务公司。
事件3:在底板结构混凝土浇筑过程中,为了不影响工期,施工总承包单位在连夜施工的同时,向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报送了夜间施工许可申请;并对附近居民进行公告。
事件4:为便于底板混凝土浇筑施工,基坑四周未设临边防护;由于现场架设灯具照明不够,工人从配电箱中接出220V电源;使用行灯照明进行施工。
为了分解垫资压力,施工总承包单位与劳务公司的分包合同中写明:建设单位向总包单位支付工程款后,总包单位才向分包单位付款,分包单位不得以此要求总包单位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为了强化分包单位的质量安全责任,总分包双方还在补充协议中约定,分包单位出现质量安全问题,总包单位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全部由分包单位自己承担。
问题(1):建设单位招标文件是否妥当?说明理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开工是否妥当?说明理由。
问题(2):事件 1至事件3中,施工总承包单位的做法是否妥当?说明理由。
问题(3):指出事件4中的错误,写出正确做法。
问题(4):分包合同条款能否规避施工总承包单位的付款责任?说明理由。补充协议的约定是否合法?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1):建设单位招标文件不妥当。理由:不能把承诺垫资作为评标加分的条件。施工总承包单位开工不妥当。理由:《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批准的,不得使用。建设单位要求施工总承包单位按照设计单位修改后的草图先行开工违反了此规定。
(2):事件1中,施工总承包单位的做法不妥当。理由:该工程项目经理不应该同时担任两个项目的项目经理。
事件2中,施工总承包单位的做法不妥当。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规定,建筑工程的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本事件中总承包单位以包工包料的形式将全部结构工程分包给劳务公司;不符合此规定。
事件3中,施工总承包单位的做法不妥当。理由:在城市市区范围内从事建筑工程施工,如需夜间施工的,在办理了夜间施工许可证明后,才可以进行夜间施工,并公告附近社区居民。
(3):错误(1):底板混凝土浇筑施工时,基坑四周未设临边防护。正确做法:应设置防护栏杆、挡脚板并封挂立网进行封闭。
错误(2):工人从配电箱中接出220V电源,使用行灯照明进行施工。正确做法:使用行灯照明时,电压不得超过12V。
(4):分包合同条款不能规避施工总承包单位的付款责任。理由:因为分包合同是由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签订的,不涉及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不能因建设单位未付工程款为由拒付分包单位的工程款。
补充协议的约定不合法。理由: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全部建设工程质量负责,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质量承担连带责任;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负总责,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

第9题:

某政府机关在城市繁华地段建一幢办公搂。在施工招标文件的附.件中要求投标人 具有垫资能力,并写明:投标人承诺垫资每增加500万元的,评标增加1分。某施工总承包单位中标后,因设计发生重大变化,需要重新办理审批手续;为了不影响按期开工,建设单位要求施工总承包单位按照设计单位修改后的草图先行开工。施工中发生了以下事件:
事件一:施工总承包单位的项目经理在开工后又担任了另一个工程的项目经理,于是项目绎择委托执行经理代替其负责本工程的日常管理工作,建设单位对此提出异议。
事件二:施工总承包单位以包工包料的形式将全部结构工程分包给劳务公司。
事件三:在底板结构混凝土浇筑过程中,为了不影响工期,施工总承包单位在连夜施工的同时,向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报送了夜间施工许可申请,并对附近居民进行公告。
事件四:为便于底板混凝土浇筑施工,基坑四周未设临边防护;由于现场架设灯具照 明不够,工人从配电箱中接出22OV电源,使用行灯照明进行施工。
为了分解垫资压力,施工总承包单位与劳务分司的分包合同中写明:建设单位向总包单位支付工程款后,总包单位才向分包单位付款,分包单位不得以此要求总包单位承担逾 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为了强化分包单位的质量安全责任,总分包双方还在补充协议中约定,分包单位出现 质量安全问题,总包单位不承担任何法律责挂,全部由分包单位自己承担。
分包合同条款能否规避施工总承包单位的付款责任?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应当依法签订分包合同,并按照合同履行约定的义务。分包合同必须明确约定支付工程款和劳务工资的时间、结算方式以及保证按期支付的相应措施,确保工程款和劳务工资的支付。分包合同条款不能规避施工总承包单位的付款责任,总承包单位不能以建设单位未付工程款为由拒付分包单位的工程款。

第10题:

某政府机关在城市繁华地段建一幢办公搂。在施工招标文件的附.件中要求投标人 具有垫资能力,并写明:投标人承诺垫资每增加500万元的,评标增加1分。某施工总承包单位中标后,因设计发生重大变化,需要重新办理审批手续;为了不影响按期开工,建设单位要求施工总承包单位按照设计单位修改后的草图先行开工。施工中发生了以下事件:
事件一:施工总承包单位的项目经理在开工后又担任了另一个工程的项目经理,于是项目绎择委托执行经理代替其负责本工程的日常管理工作,建设单位对此提出异议。
事件二:施工总承包单位以包工包料的形式将全部结构工程分包给劳务公司。
事件三:在底板结构混凝土浇筑过程中,为了不影响工期,施工总承包单位在连夜施工的同时,向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报送了夜间施工许可申请,并对附近居民进行公告。
事件四:为便于底板混凝土浇筑施工,基坑四周未设临边防护;由于现场架设灯具照 明不够,工人从配电箱中接出22OV电源,使用行灯照明进行施工。
为了分解垫资压力,施工总承包单位与劳务分司的分包合同中写明:建设单位向总包单位支付工程款后,总包单位才向分包单位付款,分包单位不得以此要求总包单位承担逾 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为了强化分包单位的质量安全责任,总分包双方还在补充协议中约定,分包单位出现 质量安全问题,总包单位不承担任何法律责挂,全部由分包单位自己承担。
补充协议的约定是否合法?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补充协议的约定不合法。
理由: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全部建设工程质量负责,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质量承担连带责任;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负总责,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队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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