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施工项目在施工过程中,W施工单位与A材料供应商订立了材料买卖合同,但施工单位误将应支付给A材料供应商的货款支付给了B材料供应商。则W施工单位与B材料供应商之间形成了()。

题目
某施工项目在施工过程中,W施工单位与A材料供应商订立了材料买卖合同,但施工单位误将应支付给A材料供应商的货款支付给了B材料供应商。则W施工单位与B材料供应商之间形成了()。

A.买卖合同债
B.侵权之债
C.不当得利之债
D.施工合同债
如果没有搜索结果或未解决您的问题,请直接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在施工过程中,施工企业与甲材料供应商订立材料买卖合同,但施工企业误将应支付给甲材料供应商的贷款支付给了乙材料供应商。关于该货款处理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只能由法院确定归属
B.施工企业可以要求乙材料供应商返还不当得利
C.乙材料供应商应当返还给甲材料供应商
D.甲材料供应商可以依据买卖合同要求乙材料供应商返还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不当得利的内涵。

第2题:

某施工项目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与甲材料供应商签订了建材购买合同,但是施工单位误将货款支付给了乙供货商,本事件中,说法正确的是()。

A.甲供应商可以直接向乙要货款
B.乙供应商因侵权,应当赔偿施工单位的损失
C.乙供应商不当得利,施工单位有权要求其返还
D.施工单位与乙供应商之间是合同之债

答案:C
解析:
“施工单位误将货款支付给了乙”,乙得到“意外之财”,非主观,使施工单位受损,属于乙的不当得利。因此施工单位有权利要求乙返还货款。但是甲和乙之间没有关系。甲不能直接向乙请求权利。

第3题:

某施工项目在施工过程中,材料供应商与甲施工企业签订了建材买卖合同,但误将建筑材料发货给了乙施工企业。针对该笔款项说法正确的是( )。

A:材料供应商和施工企业乙之间形成了合同债
B:材料供应商和施工企业甲之间形成了侵权债
C:如果乙在材料供应商取回货物之前代为保管了货物,材料供应商和施工企业乙之间还形成了无因管理债
D:甲有权直接要求乙移交该建筑材料

答案:C
解析:

第4题:

某施工项目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与甲材料供应商签订了建材买卖合同,但施工单位误将货款支付给了乙供应商,针对该笔款项说法正确的是( )。

A、乙供应商因无过错,无需返还
B、乙供应商有权拒绝甲供应商的给付请求
C、施工单位因乙供应商拒绝返还,故可暂不向甲供应商支付货款
D、甲供应商有权直接要求乙供应商给付该笔款项

答案:B
解析:
【知识点】建设工程债权制度。本题中乙供应商属于不当得利,得利者应当将所得的不当利益返还给受损失的人,甲材料供应商应当向施工单位要求支付材料款来保护自己的权利,乙供应商和甲材料供应商之间并没有债权债务关系,甲材料供应商无权向乙供应商主张权利,所以乙供应商有权拒绝,选项B正确
选项C错误;施工单位误将货款支付给乙供应商,意味着施工单位没有完成应当向甲材料供应商付款的义务,不可以以乙供应商拒绝返还为由,暂不向甲材料供应商支付货款,选项C错误。

第5题:

在施工过程中,施工企业与甲材料供应商订立材料买卖合同,但施工企业误将应支付给甲材料供应商的货款支付给了乙材料供应商,关于该货款处理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只能由法院确定归属
B.施工企业可以要求乙材料供应商返还不当得利
C.甲材料供应商应当向乙材料供应商进行索赔材料款
D.施工企业不再承担材料款责任

答案:B
解析:
施工企业和甲材料供应商属于合同之债,施工企业应当向甲供应商支付材料款,施工企业和乙材料供应商构成不当得利之债,可以要求乙材料供应商返还不当得利。甲乙之间没有直接关系。

第6题:

某施工单位与甲材料供应商订立了材料买卖合同,却误将货款支付给乙材料供应商,随后,该施工单位向乙材料供应商索要货款支付给甲供应商。关于本案中债的性质,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施工单位向甲供应商支付货款属于合同之债
B.施工单位向乙供应商支付货款属于合同之债
C.甲、乙供应商之间原本没有债的关系
D.乙供应商获得货款形成无因管理之债
E.乙供应商获得货款形成不当得利之债

答案:A,C,E
解析:
本题旨在区分合同之债、无因管理之债、不当得利之债之间的关系。任何合同关系的设立,都会在当事人之间发生债权债务的关系,合同产生的债被称为合同之债。因此,选项B错误。由于本题不存在无因管理,也不形成无因之债,选项D错误。乙供应商获得货款属于不当得利,不当得利产生的债被称为不当得利之债。故选项A、C、E正确。参见考试用书2Z201052。

第7题:

在施工过程中,施工企业与甲材料供应商订立材料买卖合同,但施工企业误将应支付给甲材料供应商的货款支付给了乙材料供应商,关于该货款处理的说法,正确的是

A.只能由法院确定归属
B.施工企业可以要求乙材料供应商返还不当得利
C.乙材料供应商应当返还给甲材料供应商
D.甲材料供应商可以依据买卖合同要求乙材料供应商返还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不当得利

第8题:

某施工单位与 A材料供应商订立了材料买卖合同,却误将货款支付给 B材料供应商,随后施工单位索要回货款支付给A供应商。关于本案中债的性质,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A.向A供应商支付货款属于合同之债
B.向B供应商支付货款属于合同之债
C.A、B供应商之间原本没有债的关系
D.B供应商获得货款形成无因管理之债
E.B供应商获得货款形成不当得利之债

答案:A,C,E
解析:
在建设工程活动中,会产生大量的买卖合同,主要是材料设备买卖合同。材料设备的买方有可能是建设单位,也可能是施工单位。他们会与材料设备供应商产生债。在侵权之债中,最常见的是施工单位的施工活动产生的侵权。如施工噪声或者废水、废弃物排放等扰民,可能对工地附近的居民构成侵权。此时,居民是债权人,施工单位或者建设单位是债务人。

第9题:

在施工过程中,施工企业与甲材料供应商订立材料买卖合同,但施工企业误将应支付给甲材料供应商的贷款支付给了乙材料供应商。关于该货款处理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只能由法院确定归属
B、施工企业可以要求乙材料供应商返还不当得利
C、乙材料供应商应当返还给甲材料供应商
D、甲材料供应商可以依据买卖合同要求乙材料供应商返还

答案:B
解析:
教材P22
【知识点】不当得利。本题构成不当得利,得利者应当将所得的不当利益返还给受损失的人。

第10题:

在某建设项目施工中形成的下列债权中,不属于合同之债的是()。

A.施工单位与材料供应商订立合同
B.施工现场的砖块坠落砸伤现场外的行人
C.施工单位向材料供应商支付材料款
D.材料供应商向施工单位交付材料

答案:B
解析:
2020 / 2019版教材P23
在侵权之债中,最常见的是施工单位的施工活动产生的侵权。如施工噪声或者废水废弃物排放等扰民,可能对工地附近的居民构成侵权。此时,居民是债权人,施工单位或者建设单位是债务人

更多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