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内某居民企业2019年度境内应纳税所得额为3000万元。该企业在A、B两国设有分支机构,A国分支机构当年应纳税所得额600万元,A国规定的税率为20%;B国分支机构当年应纳税所得额400万元,B国规定的税率为30%。该企业已经按照规定在A、B两国缴纳了所得税,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题目
境内某居民企业2019年度境内应纳税所得额为3000万元。该企业在A、B两国设有分支机构,A国分支机构当年应纳税所得额600万元,A国规定的税率为20%;B国分支机构当年应纳税所得额400万元,B国规定的税率为30%。该企业已经按照规定在A、B两国缴纳了所得税,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来源于A、B两国的所得可以汇总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B.来源于A、B两国的所得可以分别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C.采用分国不分项计算抵免,境外所得需要在我国缴纳30万元企业所得税
D.采用不分国不分项计算抵免,境外所得无需在我国补税
如果没有搜索结果或未解决您的问题,请直接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我国境内甲居民企业,在境外A、B两国设有分支机构,均与我国签订税收协定。2019年度境内外所得如下:
(1)境内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400万元。
(2)设在A国的分支机构当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为200万元,A国所得税税率为20%,在A国已纳税额40万元。
(3)设在B国的分支机构当年营业所得为-300万元;取得利息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80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4>、甲居民企业2019年汇总纳税的应纳税额为( )万元。

A.100
B.110
C.80
D.150

答案:B
解析:
汇总纳税的应纳税所得额=400+200=600(万元)
A国的抵免限额=200×25%=50(万元),实际在A国已纳税额40万元,需补税。
汇总纳税的应纳税额=600×25%-40=110(万元)

第2题:

我国境内甲居民企业,在境外A、B两国设有分支机构,均与我国签订税收协定。2019年度境内外所得如下:
(1)境内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400万元。
(2)设在A国的分支机构当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为200万元,A国所得税税率为20%,在A国已纳税额40万元。
(3)设在B国的分支机构当年营业所得为-300万元;取得利息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80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3>、甲居民企业2019年境内外的净所得为( )万元。

A.180
B.280
C.380
D.420

答案:C
解析:
甲居民企业2019年境内外净所得=400+200-300+80=380(万元)

第3题:

某内资企业在A、B两国设有分支机构,2006年该企业境内应纳税所得额1000万元,在A国和B国各取得应纳税所得额400万元和600万元,分别按各国税法规定缴纳了所得税,A国所得税税率38%,B国所得税税率30%。2006年该企业在中国境内共应缴纳所得税( )万元。(以上货币均为人民币)

A.350

B.348

C.340

D.330


正确答案:B

第4题:

某企业2018年度境内应纳税所得额为100万元,适用25%企业所得税税率。假如企业自2010年起在A、B两国设立分支机构,其2018年应税所得为:
  A国分支机构应纳税所得额50万元,A国税率10%;
  B国分支机构应纳税所得额20万元,B国税率35%;
  假设其按我国税法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和按A、B两国税法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一致。
  两个分支机构在A、B两国分别缴纳了5万和7万企业所得税。
  请计算企业2018年度汇总时在我国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答案:
解析:
(1)企业按我国税法计算的境内、境外所得的应纳税额=(100+50+20)×25%=42.5万元;
  (2)按国(地区)别分别计算(分国不分项):
  A国扣除限额=42.5×[50÷(100+50+20)]=12.5万元;
  B国扣除限额=42.5×[20÷(100+50+20)]=5万元;
  在A国缴纳的所得税为5万元,低于扣除限额,可全额扣除;
  在B国缴纳的所得税为7万元,高于扣除限额,其超过扣除限额的部分2万元当年不能扣除。
  (3)汇总在我国应缴纳的所得税:42.5-5-5=32.5万元。

第5题:

境内某居民企业2018年度境内应纳税所得额为3000万元。该企业在A、B两国设有分支机构,A国分支机构当年应纳税所得额600万元,A国规定的税率为20%;B国分支机构当年应纳税所得额400万元,B国规定的税率为30%。该企业已经按照规定在A、B两国缴纳了所得税,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来源于A、B两国的所得可以汇总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B.来源于A、B两国的所得可以分别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C.采用分国不分项计算抵免,境外所得需要在我国缴纳30万元企业所得税
D.采用不分国不分项计算抵免,境外所得无需在我国补税

答案:A,B,C
解析:
选项AB:自2017年1月1日起,企业可以选择“分国(地区)不分项”或者“不分国(地区)不分项”计算其来源于境外的应纳税所得额。在A国的已纳税额=600×20%=120(万元),在B国的已纳税额=400×30%=120(万元)。选项C:采用分国不分项计算抵免,A国的抵免限额=600×25%=150(万元)>120万元,需在我国补税=150-20=30(万元);B国的抵免限额=400×25%=100(万元)<120万元,不需在我国补税;所以采用分国不分项计算抵免,境外所得需要在我国缴纳30万元企业所得税。选项D:采用不分国不分项计算抵免,AB两国合计抵免限额=(600+400)×25%=250(万元)>240万元(120+120),需要在我国补税=250-240=10(万元)。

第6题:

我国境内甲居民企业,在境外A、B两国设有分支机构,均与我国签订税收协定。2019年度境内外所得如下:
(1)境内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400万元。
(2)设在A国的分支机构当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为200万元,A国所得税税率为20%,在A国已纳税额40万元。
(3)设在B国的分支机构当年营业所得为-300万元;取得利息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80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甲居民企业境外B国分支机构的亏损可以在我国汇总纳税时弥补( )万元。

A.0
B.300
C.220
D.200

答案:A
解析:
弥补0万元。税法规定,境外亏损不得抵减其境内盈利。

第7题:

我国境内甲居民企业,在境外A、B两国设有分支机构,均与我国签订税收协定。2019年度境内外所得如下:
(1)境内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400万元。
(2)设在A国的分支机构当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为200万元,A国所得税税率为20%,在A国已纳税额40万元。
(3)设在B国的分支机构当年营业所得为-300万元;取得利息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80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2>、境外B国分支机构的净亏损额为( )万元。

A.300
B.240
C.220
D.0

答案:C
解析:
发生在B国分支机构的当年度净亏损额=300-80=220(万元)?
亏损额300万元,仅可以用从该国取得的利息80万元弥补。未能弥补的非实际亏损额,不得从当年度企业其它盈利中弥补。

第8题:

某电器公司2014年度境内经营应纳税所得额为33000万元,该公司在A国、B国两国设有分支机构。A国分支机构当年应纳税所得额1600万元,其中电器销售所得1000万元(A国规定税率为20%),转让商标权所得600万元(A国规定的税率为30%);B国分支机构当年应纳税所得额400万元,其中电器经营所得300万元(B国规定的税率为30%),房产租金所得100万元(B国规定的税率为20%)。该公司当年度境内外所得汇总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 )万元。

A.7726

B.7779

C.8715

D.8270


正确答案:D

第9题:

某企业2019年度境内应纳税所得额为100万元,适用25%企业所得税税率。假如企业自2010年起在A、B两国设立分支机构,其2019年应税所得为:
  A国分支机构应纳税所得额50万元,A国税率10%;
  B国分支机构应纳税所得额20万元,B国税率35%;
  假设其按我国税法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和按A、B两国税法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一致。
  两个分支机构在A、B两国分别缴纳了5万和7万企业所得税。
  请计算企业2019年度汇总时在我国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答案:
解析:
(1)企业按我国税法计算的境内、境外所得的应纳税额=(100+50+20)×25%=42.5万元;
  (2)按国(地区)别分别计算(分国不分项):
  A国扣除限额=42.5×[50÷(100+50+20)]=12.5(万元);
  B国扣除限额=42.5×[20÷(100+50+20)]=5(万元);
  在A国缴纳的所得税为5万元,低于扣除限额,可全额扣除;
  在B国缴纳的所得税为7万元,高于扣除限额,其超过扣除限额的部分2万元当年不能扣除。
  (3)2019年汇总在我国应缴纳的所得税:
  42.5-5-5=32.5(万元)。

第10题:

某企业2019年度境内应纳税所得额为1000万元,适用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另在A、B两国设有分支机构(我国与A、B两国已经缔结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在A国分支机构的应纳税所得额为50万元,A国税率为20%;在B国的分支机构的应纳税所得额为30万元,B国税率为30%。
  要求:计算该企业汇总时在我国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答案:
解析:
(1)境内所得应纳税额=1000×25%=250(万元)
  (2)境外A、B两国的抵免限额
  A国抵免限额=50×25%=12.5(万元)
  (A国已纳税额10万元,抵免限额10万元,补缴差额2.5万元)
  B国抵免限额=30×25%=7.5(万元)
  (B国已纳税额9万元,抵免限额7.5万元,不退超限额)
  (3)我国应缴纳的所得税=250+2.5=252.5(万元)

更多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