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失物招领处将一块已经超过招领期限的手表以拍卖方式卖给甲,乙盗得该表并赠与丙,丙将该表丢失,被人拾起又送到招领处。经查,该手表原为丁所有,该表的所有权属于()。

题目
某失物招领处将一块已经超过招领期限的手表以拍卖方式卖给甲,乙盗得该表并赠与丙,丙将该表丢失,被人拾起又送到招领处。经查,该手表原为丁所有,该表的所有权属于()。

A.甲
B.丙
C.丁
D.甲、丙、丁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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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某招领处将招领期已过的一块瑞士罗马表以拍卖的方式卖给公民甲,公民乙将该表盗走并以较低价格卖与公民丙。公民丙又将表丢失,被人捡到送到招领处。经查,该表原为公民丁所有。现公民甲、丙、丁都向招领处主张该表的所有权,该表应归谁所有( )

A.应归公民甲所有

B.应归公民丙所有

C.应归公民丁所有

D.应由公民甲、丙、丁共有


正确答案:A
本题考查所有权归属问题。
首先,招领期已过招领处已将表拍卖,甲就已经合法取得表的所有权,即使丁原为该表的所有权人他也已丧失所有权。其次,丙取得该表虽然也支付了对价,但是是以较低的价格,因此不能肯定丙就是善意取得该表(善意取得是指原物由占有人转让给第三人,而该第三人并不知占有人为非法转让,则该第三人称为善意第三人,他可以取得原物的所有权,所有权人不得请求善意第三人返还原物)。再次,即使丙善意取得该表,却是从盗表的乙那里取得,鉴于盗赃不适用于善意取得,丙因此不能取得表的所有权。所以表最终还应归甲所有,A为正确答案。

第2题:

甲有一手表.委托乙保管.乙将手表卖与丙.丙又赠与女友丁.丁戴卜-3天后在街头被戊抢走.戊抢走后又遗失于街头.为庚拾得。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对该手表享有所有权的是()。

A、甲

B、丙

C、丁

D、庚


参考答案:C

第3题:

某招领处将招领期已过的一辆摩托车以拍卖的方式卖给甲,乙将该车盗走并以较低的价格卖给丙。经查,该摩托车原为丁所有。丁发现自己的摩托车在丙处,遂向丙索取。该摩托车应归谁所有?( )

A.应归甲所有

B.应归乙所有

C.应归丁所有

D.应由甲、丙、丁共有


正确答案:A
A【解析】根据《物权法》第113条的规定,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因此,招领期已过的摩托车应当归国家所有。甲能够合法地取得该摩托车的所有权。

第4题:

某招领处将招领期已过的一块瑞士表以拍卖的方式卖给公民甲,公民乙将该表盗走并以较低价格卖给公民丙。公民丙又将表丢失,被人捡到送到招领处。经查,该表原为公民丁所有。现公民甲、丙、丁都向招领处主张该表的所有权,该表( )。

A.应归公民甲所有

B.应归公民丙所有

C.应归公民丁所有

D.应由公民甲、丙、丁共有


正确答案:A
A。本题考查遗失物的所有权以及善意取得的问题。遗失物并不是当然的无主物,只有在超过招领期限无人领取的情况下,才成为无主物,由国家享有所有权。此外,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盗窃物不适用善意取得。

第5题:

某甲在一家餐厅就餐时,丢失手表一块。餐厅工作人员拾得后即交给公安部门。某甲未能在期限内前去认领,公安部门即依有关规定将手表交寄卖商店出售。某乙从寄卖商店买得手表后,将其送给女朋友某丙。某丙在外出购物中,该手表被一小偷偷去,小偷将这块表以低价格卖给老乡某丁,这块手表应归谁所有?( )

A.某甲所有

B.某乙所有

C.某丙所有

D.某丁所有


参考答案:C

第6题:

甲于4月5日丢失了一块手表,乙拾得后便送给有关机关,有关机立即发布了招领公告,并于同年12月交由某寄售商店出售,被丙同月5日购买,同月10日丙所戴手表被甲认出。对该手表的归属,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该表应归甲,因为甲对遗失物享有无期限的追偿权

B.该表应归甲,因为甲对该表在两年内享有追偿权

C.该表应归甲,但甲应向丙支付所购表的价款

D.该表应归丙


正确答案:D
本题涉及遗失物经公告招领后失主未认领的所有权归属问题。依照《物权法》第113条之规定,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本题中,有关机关发布招领公告已超过6个月,失主对该手表已丧失所有权,所有权归国家所有,故有关国家机关交由商店出售是行使所有权的行为,丙可因买卖合同而取得该手表的所有权。本题正确选项为D。

第7题:

根据下列材料,回答17~20题: 甲与朋友在酒店聚餐时不慎将其佩戴的一块价值5万元的“劳力士”牌手表丢失。该表被酒店服务员拾得后交给了当地公安机关,公安机关遂发布了失物招领公告。由于在公告发布后六个月内无人认领,该公安机关即按照有关规定将该表交拍卖行进行拍卖,乙通过拍卖买下该手表。两年后,乙游泳时,将该表放于更衣室,被丙偷走。随后,丙将该表以500元的价格卖给了某朋友丁,但丁并不知该手表为丙盗窃所得。后来丙被公安机关抓获,在审讯中,丙供述了其盗窃上述手表并出售的事实。公安机关遂要求丁将该手表交出,并发布了认领公告。公告期内,甲、乙均前来认领。公安机关根据乙当时的报案记录、丙的供述等线索确定该手表的失主为乙,遂让乙将该表领走。但甲提出他是该手表的真正所有权人,并出示了购买发票。丁此时也提出该手表是自己花钱买来的,要求拥有该手表。甲、乙、丁三方为此争执不下,甲和丁均起诉至法院,要求确认各自对该手表的所有权。 对于该“劳力土”手表的最终所有权归属,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甲有购买发票,故享有该手表的所有权 B.乙通过拍卖买下该手表,故享有该手表的所有权 C.丁因善意取得获得该手表的所有权 D.国家获得该手表的所有权


正确答案:B
本题主要考查拾得遗失物制度中遗失物所有权的归属问题。《物权法》第113条规定:“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因此,甲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公安机关认领手表,该手表的所有权即归国家所有,甲由此丧失对该表的所有权。后来公安机关依法将该表交予拍卖,由乙买下该手表,则该表的所有权即转归乙享有。虽然后来丙将其窃得的手表卖给丁,但一因赃物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二因丁也不是以合理的价格受让该表,故丁不能善意取得手表的所有权。因此,手表的所有权最终应归属于乙,选项B正确。

第8题:

甲捡到乙丢失的手表一块,遂低价转让给丙,丙则赠送给丁。后丁将该表遗失在公园中,被人送往失物招领处,丁领表时与手表原主乙就表的归属争执不下。该表所有权归:( )

A.甲

B.乙

C.丙

D.丁


正确答案:B
「考点」善意取得
「解析」《物权法》第106条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根据民法理论,在此案中,手表属于遗失物,而遗失物与盗窃赃物一样,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故此,该表所有权仍然归乙所有。另外,善意取得制度的一个构成要件为:必须通过对价取得标的物,在本案中的丁并非通过对价取得,因此也不能适用善意取得制度。

第9题:

甲与朋友在酒店聚餐时不慎将其佩戴的一块价值5万元的“劳力士”牌手表丢失。该表被酒店服务员拾得后交给了当地公安机关,公安机关遂发布了失物招领公告。由于在公告发布后六个月内无人认领,该公安机关即按照有关规定将该表交拍卖行进行拍卖,乙通过拍卖买下该该手表。两年后,乙游泳时,将该表放于更衣室,被丙偷走。随后,丙将该表以500元的价格卖给了某朋友丁,但丁并不知道该手表为丙盗窃所得。后来丙被公安机关抓获,在审讯中,丙供述了某盗窃上述手表并出售的事实。公安机关遂要求丁将该手表交出,并发布了认领公告。公告其内,甲,乙,丁三方为此争执不下,甲和丁均起诉至法院,要求确认各自对该手表的所有权。

71.对于该“劳力士”手表的最终所有权归属,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 甲有购买发票,故享有该手表的所有权

B. 乙通过拍卖买下该手表,故享有该手表的所有权

C. 丁因善意取得获得该手表的所有权

D. 国家获得该手表的所有权


正确答案:B

本题考点是所有权的归属。根据我国《物权法》第30条规定:“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本题中,乙因为买卖而事实取得物权,属于原始取得,是所有权人。我国《物权法》第106条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是善意的;(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照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损失。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前两款规定。”而本题中,丁购买明显不具备合理的价格,因此不成立善意取得。因此,本题中C选项错误。而《物权法》第113条规定:“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在甲过期没有认领手表时,手表已经归国家所有。因此,国家有权处分。甲丧失了所有权,因此不可追回手表。宗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是B。

第10题:

根据下列内容,回答题。
2011年2月,甲在动物园游玩时,由于自己管理不善,将佩戴的手表丢失。
该手表被动物园的管理人员拾得后交给了有关的行政管理部门。
因甲未能在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保管期限内前去认领,
该行政管理部门即依照有关规定将手表交给代售店拍卖。乙以800元价款拍得该手表

2012年,乙在火车站买票时手表被丙盗走。丙将手表以700元卖给了丁。2013年,
丙被公安机关抓获,供出其在2012年曾偷过手表一块。经查,该手表的失主是乙。
乙根据公安机关的通知前去认领。在偶然情况下,
甲认得该手表是自己在动物园丢失的,要求乙返还。而丁认为手表是自己买的,
要求拥有该手表。三方争执不下。均起诉至法院,要求确认各自对手表的所有权。
材料中所涉及的就是手表所有权的转移。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
财产所有权的权能已经转移、但原所有人尚未丧失所有权的是( )。

A: 承包
B: 拍卖
C: 抛弃
D: 赠与

答案:A
解析:
我国《民法通则》第71条规定,
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第72
条规定。财产所有权的取得,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按照合同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财产的。财产所有权从财产交付时起转移,
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80条规定,国家所有的土地,
可以依法由全民所有制单位使用,也可以依法确定由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
国家保护它的使用、收益的权利:使用单位有管理、保护、合理利用的义务。公民、
集体依法对集体所有的或者国家所有由集体使用的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
承包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依照法律由承包合同规定。因此,只有选项A
中的承包权由承包人占有、使用、收益,但不享有所有权。
其他三个选项原所有权人均随着财产的转移而丧失所有权。故本题答案选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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