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因为受贿罪,被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被告人提起上诉,第二审人民法院改判

题目

李某因为受贿罪,被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被告人提起上诉,第二审人民法院改判有期徒刑2年。随后,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抗诉,按照法律规定,下列哪种表述是错误的?( )

A.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审查以决定是否重新审理

B.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

C.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D.应当在作出提审、再审决定之日起3个月之内审结,需要延长期限的,不得超过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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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了“上诉不加刑”的原则,即第二审人民法院在审理被告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提出上诉的案件时,不得加重对被告人的刑罚。请判断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的处理中违反了“上诉不加刑”原则的有:

A:被告人甲和乙因拐卖妇女、儿童罪(共犯)被人民法院一审分别判处7年和5年有期徒刑,人民检察院对乙的判决提出抗诉,二审人民法院经审理分别改判甲和乙为10年和8年有期徒刑
B:被告人丙因犯盗窃罪和抢劫罪被人民法院一审分别判处2年和5年有期徒刑,决定执行的刑期为6年,判决宣告后,丙不服提出上诉,二审人民法院经审理将盗窃罪和抢劫罪的刑期分别改判为3年和4年,决定执行的刑期仍为6年
C:被告人丁因抢夺罪被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5年判决宣告后,丁不服向上级人民法院上诉,二审人民法院经审理维持原判判处的5年有期徒刑,但将抢夺罪改判为抢劫罪
D: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自诉案件的被告人戊有期徒刑2年,缓期3年执行。判决宣告后,戊和自诉人均提起上诉,二审人民法院经审理撤销了原判的缓刑,仍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戊有期徒刑2年

答案:A,B
解析:
《刑诉解释》第325条规定,审理被告人或者其他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提出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并应当执行下列规定:(1)同案审理的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上诉的,既不得加重上诉人的刑罚,也不得加重其他同案被告人的刑罚。(2)原判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只是认定的罪名不当的,可以改变罪名,但不得加重刑罚。(3)原判对被告人实行数罪并罚的,不得加重决定执行的刑罚,也不得加重数罪中某罪的刑罚。(4)原判对被告人宣告缓刑的,不得撤销缓刑或者延长缓刑考验期。(5)原判没有宣告禁止令的,不得增加宣告;原判宣告禁止令的,不得增加内容、延长期限。(6)原判对被告人生判处死刑缓期执行没有限制减刑的,不得限制减刑。(7)原判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判处的刑罚畸轻、应当使用附加刑而没有适用的,不得直接加重刑罚、适用附加刑,也不得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发回第一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必须依法改判的,应当在第二审判决、裁定生效后,依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人民检察院抗诉或者自诉人上诉的案件,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A选项中对甲的改判违背上诉不加刑原则;B选项加重了数罪中某罪的刑罚;C选项改变罪名是可以的。@##

第2题:

在李某涉嫌颠覆国家政权一案中,一审判决李某有期徒刑2年,后只有李某提起了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查明,本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但应当判处剥夺政治权利而没有判处,则二审法院应如何处理?( )
A.撤销第一审判决,直接改判有期徒刑2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
B.撤销第一审判决,直接改判有期徒刑1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
C.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D.以事实不清为由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理


答案:C
解析:
。根据《刑诉解释》第257条第1款第5项的规定,对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但应当适用附加刑而没有适用的案件,不得撤销第一审判决,直接加重被告人的刑罚或者适用附加刑,也不得以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发回第一审人民法院重新审理。必须依法改判的,应当在第二审判决、裁定生效后,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

第3题:

李某因受贿罪被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被告人提起上诉,第二审人民法院改判有期徒刑2年。随后,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抗诉,按照法律规定,下列哪种表述是错误的?( )
A.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审查以决定是否重新审理
B.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
C.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D.应当在作出提审、再审决定之日起3个月之内审结,需要延长期限的,不得超过6个月


答案:A
解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43条第4款的规 定,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 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对于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刑事诉讼法》第247条规定,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自作出提审、再审决定之日起3个月以内审结,需要延长期限的,不得超过6个月。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判抗诉的案件,审理期限适用前款规定;对需要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的,应当自接受抗诉之日起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下级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期限适用前款规定。所以,答案为A。

第4题:

某故意伤害案件,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第二审程序审理以后,做出了维持第一审人法院判决(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5年)的裁定,但第二审人民法院决定将案件交付执行时,发现本案的真凶是另外一个人,而且已经抓到,那么该市中级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A:应当直接撤销维持原判的裁定,改判被告人无罪
B:应当指令原第一审人民法院改判被告人无罪
C:应当请省高级人民法院改判被告人无罪
D:应当自行提起审判监督程序,改判被告人无罪

答案:D
解析:
【考点】再审程序。详解:《刑事诉讼法解释》第378条规定: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发现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是否再审。现在该市中级人民法院发现原判决有错误,就应当自行提起审判监督程序,改判被告人无罪,所以D选项正确,ABC选项错误。

第5题:

某故意伤害案件,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第二审程序审理以后,作出了维持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判处被告人有期判徒刑5年)的裁定,但第二审人民法院决定将案件交付执行时,发现本案的真凶是另外一个人,而且已经抓到,那么该市中级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A:应当直接撤销持原判的裁定,改判被告人无罪
B:应当指令原第一审人民法院改判被告人无罪
C:应当请省高级人民法院改判被告人无罪
D:应当提起审判监督程序,改判被告人无罪

答案:D
解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43条,对于已生效的判决,如果发现有错误,应提起审判监督程序。

第6题:

李某因受贿罪被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被告人提起上诉,第二审人民法院改判有期徒刑2年。随后,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抗诉,按照法律规定,下列哪种表述是错误的?( )

A.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审查以决定是否重新审理
B.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
C.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D.应当在作出提审、再审决定之日起3个月之内审结,需要延长期限的,不得超过6个月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查提起再审的主体以及再审的期限。《刑事诉讼法》第254条第4款规定,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对于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58条,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在作出提审、再审决定之日起3个月以内审结,需要延长期限的,不得超过6个月。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判抗诉的案件,审理期限适用前款规定;对需要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的,应当自接受抗诉之日起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下级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期限适用前款规定。所以答案为A。

第7题:

(本题22 分)

案情:李某盗窃一案经某县人民法院审理并作出判决,判处李某有期徒刑5 年。在上诉、抗诉期限内,被告人李某以量刑过重为由提出上诉,市人民检察院以量刑过轻为由提出抗诉。上诉状和抗诉书都由上诉人和抗诉机关直接提交到市中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接到上诉、抗诉后,对案卷材料进行了审查,并讯问了李某,听取了李某辩护律师的意见,认为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原判决对李某的量刑过轻,应当判处有期徒刑7 年。由于本案的被告人提出了上诉,第二审人民法院考虑到上诉不加刑原则。对被告人不能加重刑罚,因而没有改判,而是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县人民法院重新审判。县人民法院收到发回的案件后,立即组织原合议庭成员对案件重新审判并作出了判决,按盗窃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7 年。县人民法院在判决书中提到:“本判决为终审判决,不得上诉、抗诉。”

问题:

在本案中,有哪些地方违反刑事诉讼程序的规定?


正确答案:
【参考答案】:
1.市人民检察院对县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提出抗诉是错误的。
2.抗诉书直接提交到市中级人民法院是错误的。
3.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开庭审理此案错误。
4.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提出上诉而不应当对其加重刑罚是错误的。
5.第二审人民法院将案件发回重新审判是错误的。
6.县人民法院组织原合议庭成员对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进行审判是错误的。
7.县人民法院按盗窃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7 年是错误的。
8. 县人民法院规定重新审判后所作的判决为终审判决,不得上诉、抗诉是错误的。
【详解】:
1.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17 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时候,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因此,本案中抗诉应当由县人民检察院提出,市人民检察院对县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提出抗诉是错误的。
2.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21 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的抗诉,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书,并且将抗诉书抄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将抗诉书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并且将抗诉书副本送交当事人。”因此,抗诉书直接提交到市中级人民法院是错误的,抗诉书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
3.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23 条第1 款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于下列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一)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第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上诉案件;(二)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上诉案件;(三)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四)其他应当开庭审理的案件。”因此,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开庭审理此案错误,对于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开庭审理。
4.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26 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不受上诉不加刑的限制。本案中人民检察院提出了抗诉,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对被告人加重刑罚,故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提出上诉而不应当对其加重刑罚是错误的。
5.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25 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二)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三)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原审人民法院对于依照前款第三项规定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作出判决后,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或者裁定,不得再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只有原判决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或者违反了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才司以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本案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原审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直接改判,故第二审人民法院将案件发回重新审判是错误的。
6.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28 条规定,原审人民法院对于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因此,原审人民法院对于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故县人民法院组织原合议庭成员对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进行审判是错误的。
7.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26 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除有新的犯罪事实,人民检察院补充起诉的以外,原审人民法院也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因此,县人民法院加重李某的刑罚是错误的。
8.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28 条规定,对于重新审判后的判决,可以上诉、抗诉。因此,县人民法院重新审判后所作的判决为终审判决,不得上诉、抗诉是错误的。

第8题: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判的()案件,如果第一审判决确属过轻,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改判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A、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

B、检察院提出抗诉

C、自诉人提出上诉

D、被害人提出上诉


参考答案:BC

第9题:

李某因为受贿罪,被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被告人提起上诉,第二审人民法院改判有期徒刑2年。随后,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抗诉,按照法律规定,下列哪种表述是错误的?()

A.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B.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审查以决定是否重新审理

C.应当在作出提审、再审决定之日起3个月之内审结,需要延长期限的,不得超过6个月

D.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


正确答案: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