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山公司是内地的一食品加工企业,红叶公司是澳门的零售商,两公司因为合同纠纷诉至澳门

题目

香山公司是内地的一食品加工企业,红叶公司是澳门的零售商,两公司因为合同纠纷诉至澳门某法院,后红叶公司获得了一项生效判决。请问根据《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关于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判决的安排》,下列哪一项说法是错误的?

A.香山公司在内地和澳门都有可供执行财产的,红叶公司在内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执行申请的同时,可向澳门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查封、扣押或冻结香山公司的财产

B.若红叶公司欲向内地申请认可与执行,则内地有权受理该申请的法院包括香山公司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或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

C.红叶公司申请内地法院执行,其申请书应当用中文制作,所附司法文书及相关文件未用中文制作的,应当提供中文译本,其中判决书的中文译本应当由法院出具

D.红叶公司对法院所做出的不予认可和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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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澳门甲公司与内地乙公司的合同争议由内地一仲裁机构审理,甲公司最终胜诉。乙公司在广东、上海和澳门均有财产。基于这些事实,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甲公司可分别向广东和上海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执行
B、只有国务院港澳办提供的名单内的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才能被澳门法院认可与执行
C、甲公司分别向内地和澳门法院申请执行的,内地法院应先行执行清偿
D、两地法院执行财产总额不得超过依裁决和法律规定所确定的数额

答案:C,D
解析:
【考点】中国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相互认可和执行仲裁裁决【详解】根据《关于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相互认可和执行仲裁裁决的安排》的规定,内地法院有权受理认可和执行仲裁裁决申请的法院为中院。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中院均有管辖权的,当事人应当选择向其中一个中院提出申请。诉讼竞合时,①被申请人的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分别在内地和澳门的,申请人可以向一地法院提出认可和执行申请,也可以分别向两地法院提出申请;②当事人分别向两地法院提出申请的,两地法院都应当依法进行审查。仲裁地法院应先执行清偿;另一地法院在收到仲裁地法院关于经执行债权未获清偿情况的证明后,可对申请人未获清偿的部分进行执行清偿;③两地法院执行财产的总额,不得超过依据裁决和法律规定所确定的数额。所以C、D选项正确,A、B选项错误。

第2题:

澳门甲公司与内地乙公司的合同争议由内地一仲裁机构审理,甲公司最终胜诉。乙公司在广东、上海和澳门均有财产。基于这些事实,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0年)

A.甲公司可分别向广东和上海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执行
B.只有国务院港澳办提供的名单内的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才能被澳门法院认可与执行
C.甲公司分别向内地和澳门法院申请执行的,内地法院应先行执行清偿
D.两地法院执行财产总额不得超过依裁决和法律规定所确定的数额

答案:C,D
解析:
本题考查内地与澳门特区之间仲裁裁决的执行。 A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澳门特别行政区《关于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相互认可和执行仲裁裁决的安排》第2条第2款的规定,两个或两个以上内地中级法院均有管辖权的,当事人应当选择其一提出申请。本题应向广东或上海法院择一申请,所以,A错误。
B项,根据上述《安排》第1条的规定,澳门特区法院认可和执行内地仲裁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在内地作出的民商事仲裁裁决,不需要特定名单内的仲裁机构裁决才能认可执行,只要是内地仲裁机构的裁决就可以被澳门法院认可执行,所以B错误。
CD项,根据上述《安排》第3条的规定,内地和澳门法院均有管辖权时,当事人分别向两地法院提出申请,仲裁地法院应当先进行执行清偿,另一地法院在收到仲裁地法院关于经执行债权未获清偿情况的证明后,可以对申请人未获清偿的部分进行执行清偿。两地法院执行财产的总额,不得超过依据裁决和法律规定所确定的数额。所以,CD正确。

第3题:

澳门甲公司与内地乙公司的合同争议由内地一仲裁机构审理,甲公司最终胜诉。乙公司在广东、上海和澳门均有财产。基于这些事实,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010年)

A.甲公司可分别向广东和上海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执行
B.只有国务院港澳办提供的名单内的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才能被澳门法院认可与执行
C.甲公司分别向内地和澳门法院申请执行的,内地法院应先行执行清偿
D.两地法院执行财产总额不得超过依裁决和法律规定所确定的数额

答案:C,D
解析:
本题考查内地与澳门特区之间仲裁裁决的执行。A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澳门特别行政区《关于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相互认可和执行仲裁裁决的安排》第2条第2款的规定,两个或两个以上内地中级法院均有管辖权的,当事人应当选择其一提出申请。本题应向广东或上海法院择一申请,所以,A错误。
B项,根据上述《安排》第1条的规定,澳门特区法院认可和执行内地仲裁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在内地作出的民商事仲裁裁决,不需要特定名单内的仲裁机构裁决才能认可执行,只要是内地仲裁机构的裁决就可以被澳门法院认可执行,所以B错误。
CD项,根据上述《安排》第3条的规定,内地和澳门法院均有管辖权时,当事人分别向两地法院提出申请,仲裁地法院应当先进行执行清偿,另一地法院在收到仲裁地法院关于经执行债权未获清偿情况的证明后,可以对申请人未获清偿的部分进行执行清偿。两地法院执行财产的总额,不得超过依据裁决和法律规定所确定的数额。所以,CD正确。

第4题:

澳门甲公司与内地乙公司的合同争议由内地一仲裁机构审理,甲公司最终胜诉。乙公司在广东、上海和澳门均有财产。基于这些事实,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甲公司可分别向广东和上海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执行
B.只有国务院港澳办提供的名单内的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才能被澳门法院认可与执行
C.甲公司分别向内地和澳门法院申请执行的,内地法院应先行执行清偿
D.两地法院执行财产总额不得超过依裁决和法律规定所确定的数额

答案:C,D
解析:
本题考查内地与澳门特区之间仲裁裁决的执行。A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澳门特别行政区《关于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相互认可和执行仲裁裁决的安排》第2条第2款的规定,两个或两个以上内地中级法院均有管辖权的,当事人应当选择其一提出申请。本题应向广东或上海法院择一申请,所以,A错误。
B项,根据上述《安排》第1条的规定,澳门特区法院认可和执行内地仲裁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在内地作出的民商事仲裁裁决,不需要特定名单内的仲裁机构裁决才能认可执行,只要是内地仲裁机构的裁决就可以被澳门法院认可执行,所以B错误。
CD项,根据上述《安排》第3条的规定,内地和澳门法院均有管辖权时,当事人分别向两地法院提出申请,仲裁地法院应当先进行执行清偿,另一地法院在收到仲裁地法院关于经执行债权未获清偿情况的证明后,可以对申请人未获清偿的部分进行执行清偿。两地法院执行财产的总额,不得超过依据裁决和法律规定所确定的数额。所以,CD正确。

第5题:

关于本案当事人的确定,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 香山公司是原告,红叶公司是被告

B.香山公司及其丙市分公司是共同原告,红叶公司是被告

C.香山公司是原告,红叶公司是被告,香山公司的丙市分公司是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D. 香山公司是原告,红叶公司是被告,香山公司的丙市分公司是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正确答案:A

第6题:

内地甲公司和澳门乙公司签订建筑工程合同,约定合同发生争议由澳门某仲裁机构仲裁。发生争议后,澳门某仲裁机构依据澳门仲裁法规作出仲裁裁决后,甲公司不履行,乙公司可以向下列哪个法院申请认可和执行?

A.向内地甲公司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申请认可

B.向澳门初级法院申诉执行

C.向财产所在地的内地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认可

D.向内地甲公司住所地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正确答案:CD
[考点]内地与澳门相互认可和执行仲裁裁决
最高人民法院、澳门特别行政区《关于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相互认可和执行仲裁裁定的安排》第2条规定:在内地或者澳门特别行政区作出的仲裁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被申请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有关法院申请认可和执行。内地有权受理认可和执行仲裁裁决申请的法院为中级人民法院。
两个或两个以上中级人民法院均有管辖权的,当事人应当选择向其中一个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澳门特别行政区有权受理认可仲裁裁决申请的法院为中级法院,有权执行的法院为初级法院。认可和执行仲裁裁决的法院在内地为被申请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中级法院。但在内地和澳门认可和执行的法院级别是不同的,内地均为中级人民法院,而在澳门认可和执行和法院是分开的。B项错误,应向澳门中级法院申请认可和'执行。A项认可法院应当是中级人民法院,因此错误。无论财产是在内地还是澳门,认可法院都是中级人民法院,因此C项正确。D项为被申请人住所地中级人民法院,因此正确。本题答案为CD.

第7题:

内地甲公司和澳门特区乙公司签订建筑工程合同,约定合同发生争议由澳门特区某仲裁机构仲裁。发生争议后,澳门特区某仲裁机构依据澳门特区仲裁法规作出仲裁裁决后,甲公司不履行,乙公司可以向下列哪些法院申请认可和执行:( )

A.向内地甲公司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申请认可

B.向澳门初级法院申诉执行

C.向财产所在地的内地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认可

D.向内地甲公司住所地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正确答案:CD
【答案】C、D
【详解】最高人民法院、澳门特别行政区《关于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相互认可和执行仲裁裁定的安排》第2条规定:在内地或者澳门特别行政区作出的仲裁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被申请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有关法院申请认可和执行。内地有权受理认可和执行仲裁裁决申请的法院为中级人民法院。两个或两个以上中级人民法院均有管辖权的,当事人应当选择向其中一个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澳门特别行政区有权受理认可仲裁裁决申请的法院为中级法院,有权执行的法院为初级法院。
认可和执行仲裁裁决的法院在内地为被申请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中级法院。但在内地和澳门认可和执行的法院级别是不同的,内地均为中级人民法院,而在澳门认可和执行和法院是分开的,B项错误,应向澳门中级法院申请认可和执行。A项认可法院应当是中级人民法院,因此错误。无论财产是在内地还是澳门,认可法院都是中级人民法院,因此C项正确。D项为被申请人住所地中级人民法院,因此正确。本题答案选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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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题:

澳门甲公司与内地乙公司的合同争议由内地一仲裁机构审理,甲公司最终胜诉。乙公司在广东、上海和澳门均有财产。基于这些事实,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甲公司可分别向广东和上海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执行

B.只有国务院港澳办提供的名单内的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才能被澳门法院认可与执行

C.甲公司分别向内地和澳门法院申请执行的。内地法院应先行执行清偿

D.两地法院执行财产总额不得超过依裁决和法律规定所确定的数额


正确答案:CD
[考点]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
[解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相互认可和执行仲裁裁决的安排》第1条规定:“内地人民法院认可和执行澳门特别行政区仲裁机构及仲裁员按照澳门特别行政区仲裁法规在澳门作出的民商事仲裁裁决,澳门特别行政区法院认可和执行内地仲裁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在内地作出的民商事仲裁裁决,适用本安排。”
这表明,只要是内地依法作出的民商事仲裁裁决均有机会获得澳门法院的承认与执行,不限于国务院港澳办提供的名单内的仲裁机构,B项错误。
第2条规定:“在内地或者澳门特别行政区作出的仲裁裁决,一方当事天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被申请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有关法院申请认可和执行。内地有权受理认可和执行仲裁裁决申请的法院为中级人民法院。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中级人民法院均有管辖权的,当事人应当选择向其中一个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因此。尽管乙公司在广东、上海均有财产,也只能选择一个法院提出申请。A项错误。
第3条规定:“被申请人的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分别在内地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的,申请人可以向一地法院提出认可和执行申请,也可以分别向两地法院提出申请。当事人分别向两地法院提出申请的,两地法院都应当依法进行审查。予以认可的,采取查封、扣押或者冻结被执行人财产等执行措施。仲裁地法院应当先进行执行清偿;另一地法院在收到仲裁地法院关于经执行债权未获清偿情况的证明后,可以对申请人未获清偿的部分进行执行清偿。两地法院执行财产的总额,不得超过依据裁决和法律规定所确定的数额。”本题中仲裁地是内地,广东、上海和澳门为被申请人财产所在地,因此,甲公司可以分别向内地和澳门法院申请执行的,内地法院应先行执行清偿,C项正确。两地法院执行财产总额不得超过依裁决和法律规定所确定的数额。D项正确。
[陷阱点拨]本题A项为干扰项。注意,被申请人的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分别在内地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可以分别向内地和澳门两地法院提出申请,但在内地中,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中级人民法院均有管辖权的,当事人应当选择向其中一个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第9题:

澳门甲公司与内地乙公司的合同争议由内地一仲裁机构审理,甲公司最终胜诉。乙公司在广东、上海和澳门均有财产。基于这些事实,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甲公司可分别向广东和上海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执行

B.只有国务院港澳办提供的名单内的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才能被澳门法院认可与执行

C.甲公司分别向内地和澳门法院申请执行的,内地法院应先行执行清偿

D.两地法院执行财产总额不得超过依裁决和法律规定所确定的数额


正确答案: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