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和许某合伙经营一辆货车,两人轮流驾驶。王某在驾驶期间,将一行人撞伤,下面对赔偿处理认识正确的是( )。

题目
王某和许某合伙经营一辆货车,两人轮流驾驶。王某在驾驶期间,将一行人撞伤,下面对赔偿处理认识正确的是( )。

A.王某对伤者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B.王某和许某对伤者各承担二分之一赔偿责任
C.王某对伤者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许某负次要责任
D.应由王某、许某对伤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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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甲、乙二人合伙经营一辆长途汽车,由二人轮流驾驶经营。在乙驾驶经营期间,因疏忽大意,将一行人撞伤,则( )。

A.应由乙对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

B.应由甲、乙二人各自对第三人承担责任

C.应由乙负主要责任.甲负次要责任

D.应由甲、乙二人对第三人承担连带责任


正确答案:D
《民法通则》规定:个人合伙是指两个以上公民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合伙经营、共同劳动。合伙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

第2题:

某县公安局民警王某周末轮休时,驾驶县局的警用面包车携带家人外出。行车途中,王某 因车速过快将一行人刘某撞伤,用去医疗费用近5000元。本案在解决过程中,刘某以王某系县公安局民警且驾警车伤人为由,要求县公安局承担行政赔偿责任。公安机关对伤者刘某应承担行政赔偿责任。 ( )


正确答案:×
公安行政赔偿是指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在行政管理过程中,违法或不当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社会组织合法权益,并造成其人身、财产及其他权益的直接经济损害时,依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所应承担的赔偿责任。本案中,民警王某假日私驾警车外出属于私人行为,并非在行政执法时发生的,不属于行政赔偿范围,县公安局对伤者刘某不承担行政赔偿责任,而应由王某对伤者刘某承担民事损害赔偿责任

第3题:

问:我被货车撞伤,车主与驾驶员如何承担责任? 去年12月,我驾驶农用车行至路口时,与一辆货车相撞(车主为张某,雇佣李某驾驶,李某系酒后驾驶),我身体受伤,车辆损坏。经公安机关认定,李某负事故全部责任。该损失应由谁承担?


正确答案:你在事故中造成的损失,应由雇主张某与雇员李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张某系雇主,对由雇员造成的损害后果依法应承担赔偿责任。李某为雇员,对于在雇佣活动中造成的损害,除了有重大过失或故意外,一般不承担责任。本案中,雇员李某系酒后驾驶,且在事故中负全部责任,存在重大过错,故应与雇主张某一起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4题:

王某对其所有的一辆汽车投保机动车车辆保险,在保险责任期间,因李某违章驾驶造成王某与李某的两车相撞,王某为修复汽车花费5000元,对此王某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根据我国保险法相关规定,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保险公司对王某的损失全额赔偿,则自向王某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可代位行使向李某请求赔偿5000元损失的权利

B.如果王某在向保险公司索赔之前已经从李某处获得2000元赔偿金,则保险公司仅需赔付王某3000元

C.如果保险公司仅向王某赔偿3000元,则王某有权要求李某向其赔偿2000元

D.保险公司在向王某做出赔偿后,其代位权自王某与李某汽车相撞之日起两年内不行使而消灭


参考答案:D
解析:诉讼时效消灭的是程序权利,当事人丧失了请求法院支持其诉讼请求的胜诉权,而不是代位权这个实体权利。

第5题:

张某是某执法机关执法人员,在放假期间驾驶执法车辆将李某撞伤,张某所在执法机关应当承担国家赔偿责任。()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答案:错误

第6题:

张某找到其朋友李某,想借用李某的汽车。李某明知张某驾驶技术不佳,还是将自己的一辆汽车借给了他。张某驾驶车辆期间发生了交通事故,导致王某受伤。李某为自己的汽车投保了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那么,对于王某的损失

A.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B.因张某技术不佳,保险公司可以拒赔

C.李某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D.李某和张某承担连带责任


正确答案:A

第7题:

王某和张某是某从事服装生产的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王某是普通合伙人,张某是有限合伙人,在该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期间,王某和张某都打算再设立一家经营服装生产的个人独资企业,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王某不可以设立该个人独资企业

B.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张某不可以设立该个人独资企业

C.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张某可以设立该个人独资企业

D.只要王某还保留普通合伙人的身份,则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可以设立该个人独资企业


正确答案:CD
《合伙企业法》第32条第1款规定,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该条并未规定可以有除外约定,所以A选项不正确,D选项正确。《合伙企业法》第71条规定,有限合伙人可以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所以B选项不正确,C选项正确。

第8题:

张某、周某二人合伙经营一辆长途汽车,由二人轮流驾驶经营。在周某驾驶经营期间,因疏忽大意,将一行人王某撞伤,则:( )

A.应由周某对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

B.应由张某、周某二人各自对第三人承担责任

C.应由张某、周某二人对第三人承担连带责任

D.应由周某负主要责任,张某负次要责任


正确答案:C
「考点」个人合伙的债务承担
「解析」《民通意见》第47条规定,全体合伙人对合伙经营的亏损额,对外应当负连带责任;对内则应按照协议约定的债务承担比例或者出资比例分担;协议未规定债务承担比例或者出资比例的,可以按照约定的或者实际的盈余分配比例承担。但是对造成合伙经营亏损有过错的合伙人,应当根据其过错程度相应的多承担责任。因此,本题中应当由张某、周某二人共同对第三人承担连带责任,在承担了连带责任后,再按照协议约定的比例确定内部的承担比例。而且本题中的周莱有过错,因此,应当按照过错程度,确定由其多承担一些责任。

第9题:

某县公安局民警王某周末轮休时,驾驶县局的警用面包车携带家人外出。行车途中,王某因车速过快将一行人刘某撞伤,用去医疗费用近5000元。本案在解决过程中,刘某以王某系县公安局民警且驾警车伤人为由,要求县公安局承担行政赔偿责任。公安机关对伤者刘某应承担行政赔偿责任。( )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B
解析:公安行政赔偿是指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在行政管理过程中,违法或不当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社会组织合法权益,并造成其人身、财产及其他权益的直接经济损害时,依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所应承担的赔偿责任。本案中,民警王某假日私驾警车外出属于私人行为,并非在行政执法时发生的,不属于行政赔偿范围,县公安局对伤者刘某不承担行政赔偿责任,而应由王某对伤者刘某承担民事损害赔偿责任。

第10题:

甲、乙二人合伙经营一辆长途汽车.由二人轮流驾驶经营。在乙驾驶经营期间,因疏忽大意,将一行人撞伤,则( )。


正确答案:D
《民法通则》第30条规定:“个人合伙是指两个以上公民按照协议,各A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合伙经营、共同劳动。”第35条规定:“合伙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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