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是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他现在正在监狱服刑,关于其选举权表述正确的是哪一

题目

王某是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他现在正在监狱服刑,关于其选举权表述正确的是哪一项?( )

A.可以行使选举权

B.没有选举权 (⊙o⊙)

C.不能行使选举权

D.经监狱批准可以行使选举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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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未被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 )。A.没有选举权B.停止行使选举权C.有选举权D.经有关机关批准后可以行使选举权


正确答案:C
本题考查的考点是公民的选举权。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分子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被剥夺的政治权利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宪法》第34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因此,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仍然享有选举权。本题正确答案是C。

第2题: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没有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服刑人员正在服刑期间( )。

A.没有选举权

B.停止行使选举权

C.可以行使选举权

D.经有关机关批准可以行使选举权


参考答案:C

第3题:

没有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

A.没有选举权

B.停止行使选举权

C.准予行使选举权

D.经有关机关批准可以行使选举权


参考答案:C

第4题:

共用题干

根据宪法和法律,下列选项中哪些人员现在享有选举权?
A、刘某今年17岁,因对他人造成伤害,被劳动教养2年,现已被教养1年
B、李某因涉嫌犯罪,被公安机关逮捕,现正在人民法院接受审判,法院或检察院没有决定暂停其选举权
C、张某年满19岁,因精神受重大刺激,患上精神分裂症,正在医院接受治疗
D、王某因犯罪被判10年有期徒刑,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5年,2000年其服刑期满释放,2004年王某所在的县进行县人民代表换届选举

答案:B,C
解析:
根据《选举法》第2条规定,C中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实行间接选举,ABD项是正确的答案。
根据《选举法》第8条的规定,地级市以上人大代表的选举工作由本级人大常委会主持,而县、乡两级人大代表的选举工作由事先选出的选举委员会主持。同时,由于乡级人民代表大会不设立常委会,所以乡级选举委员会受其上级人大常委会,即县级人大常委会领导。因此,ACD选项正确。
《选举法》第11条第1款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按照下列规定确定:(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表名额基数为三百五十名,省、自治区每十五万人可以增加一名代表,直辖市每二万五千人可以增加一名代表;但是,代表总名额不得超过一千名;(二)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代表名额基数为二百四十名,每二万五千人可以增加一名代表;人口超过一千万的,代表总名额不得超过六百五十名;(三)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的代表名额基数为一百二十名,每五千人可以增加一名代表;人口超过一百六十五万的,代表总名额不得超过四百五十名;人口不足五万的,代表总名额可以少于一百二十名;(四)乡、民族乡、镇的代表名额基数为四十名,每一千五百人可以增加一名代表;但是,代表总名额不得超过一百六十名;人口不足二千的,代表总名额可以少于四十名。”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县级以下人民代表直接选举的若干规定》,被劳动教养人具有选举权,但是刘某未满18周岁,所以其不具有选举权,故A错误;B项中法院或者检察院没有停止李某的选举权,则李某仍然享有选举权;C项中,张某已年满19周岁,根据《全国人大和地方人大代表选举法》第26条的规定,其享有选举权,虽然因患精神分裂症暂时不能行使选举权,但并不意味其没有选举权;根据《刑法》的规定,如果刑事犯罪被判处主刑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其中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是从其有期徒刑服刑完毕时起计算,而罪犯在服刑期间自然没有政治权利,所以D项中王某被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间是从2000年算起,到2005年,故2004年其仍然没有选举权。
A项根据《选举法》第43条第4款另行选举时,根据在第一次投票时得票多少的顺序,按照差额比例,确定候选人名单。如果只选1人,候选人应为2人:因此A项是正确的,C和D也是正确的,C项中选民投票时是有选择自由的,《选举法》对D项的要求是“不少于1/3”,“不少于”即等于或多于,再次选举过程中有600人参加,那么得200票就可以了,因而,D选项是对的。
《选举法》第26条第1款规定:“选民登记按选区进行,经登记确认的选民资格长期有效。每次选举前对上次选民登记以后新满十八周岁的、被剥夺政治权利期满后恢复政治权利的选民,予以登记。对选民经登记后迁出原选区的,列入新迁入的选区的选民名单;对死亡的和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从选民名单上除名。”因此张律师应当列入牡丹园住宅小区的选民名单。《选举法》第28条规定:“对于公布的选民名单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选民名单公布之日起五日内向选举委员会提出申诉。选举委员会对申诉意见,应在三日内作出处理决定。申诉人如果对处理决定不服,可以在选举日的五日以前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在选举日以前作出判决。人民法院的判决为最后决定。

第5题:

根据现行《宪法》规定,没有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正在服刑期间()。

A.经有关机关批准可以行使选举权

B.停止行使选举权

C.没有选举权

D.准予行使选举权


参考答案:D

第6题:

根据现行宪法规定,没有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正在服刑期间( )。

A.准予行使选举权

B.经有关机关批准可以行使选举权

C.没有选举权

D.停止行使选举权


参考答案:A

第7题:

没有被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

A、没有选举权

B、停止行使选举权

C、仍享有选举权

D、经批准后方可行使选举权


参考答案:C

第8题:

根据我国现行的选举制度,下列关于公民选举权的表述,错误的有哪些?

A.精神病患者没有选举权

B.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没有选举权

C.被羁押,正在受侦查、起诉、审判的人没有选举权

D.被判处有期徒刑的人没有选举权


正确答案:ACD
64,【答案】ACD 【考点】 公民选举权【解析】 《选举法》第26条第2款规定:“精神病患者不能行使选举权利的,经选举委员会确认,不列入选民名单。”所以A错误,为应选项。《宪法》第34条和《选举法》第3条都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可见,在法律上,我国公民享有的选举权除年龄,、国籍和法律规定的合理限制外,没有其他特殊的资格限制。也就是说,公民享有选举权只需具备三个条件:具有中国国籍;年满18周岁;依法享有政治权利。所以B正确,不当选。1983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关于县级以下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直接选举的若干规定》中专门规定:“除因反革命案(危害国家安全案)或其他严重刑事犯罪案被羁押,正在受侦查、起诉、审判的人,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在被羁押期间停止行使选举权外,下列人员:(1)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管制而没有剥夺政治权利的;(2)被羁押,正在受侦查、起诉、审判,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没有决定停止其行使政治权利的一;(3)正在取保候审或被监视居住的;(4) 正在劳动教养的;(5)正在受拘留处罚的,均准予行使选举权。”所以C、D错误,为应选项。

第9题:

现行选举法规定,没有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服刑人员正在服刑期间【 】

A.没有选举权

B.停止行使选举权

C.可以行使选举权

D.经有关机关批准可以行使选举权


正确答案:C

第10题:

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正在监狱服刑期间,有关其选举权的表述哪个是正确的?

A、可以行使选举权
B、不能行使选举权
C、没有选举权
D、经监狱批准可以行使选举权

答案:A
解析:
依据《宪法》第34条的规定,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所以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还是应该有选举权的,也无须经过监狱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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