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将一栋价值 4500万元人民币的办公楼作抵押分别向甲、乙、丙三家银行贷款共 4500万元。其中,向甲银行和乙银行贷款各 2000万元人民币,向丙银行贷款 500万元;与甲银行签订的抵押合同在4月12日签订,20日办理登记手续;与乙银行签订的抵押合同在4月15日签订,并在当日办理登记手续;与丙银行签订的抵押合同在4月15日,但未办理登记手续。后来该公司无力还债,甲、乙、丙三家银行共同行使

题目
某公司将一栋价值 4500万元人民币的办公楼作抵押分别向甲、乙、丙三家银行贷款共 4500万元。其中,向甲银行和乙银行贷款各 2000万元人民币,向丙银行贷款 500万元;与甲银行签订的抵押合同在4月12日签订,20日办理登记手续;与乙银行签订的抵押合同在4月15日签订,并在当日办理登记手续;与丙银行签订的抵押合同在4月15日,但未办理登记手续。后来该公司无力还债,甲、乙、丙三家银行共同行使抵押权将抵押物拍卖,得款3600万元人民币,则()。

A.甲、乙、丙三家银行各分配1200万元
B.甲乙银行各分配1550万元,丙银行分配500万元
C.甲银行分配1600万元,乙银行分配2000万元,丙银行不分配
D.甲银行分配2000万元,乙银行分配1600万元,丙银行从甲、乙银行分配额中抽取相应比例份额进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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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甲公司购进一套价值1500万元的先进设备,为了支付设备款,该公司以该设备作抵押,分别于某月的1日、11日和21日向甲、乙、丙三家银行贷款、贷款的同时签订抵押合同,三家银行的贷款额均为500万元(无息贷款)。当月的25日,该公司应要求为丙银行办理了抵押登记,甲、乙银行未要求办理登记。后因该公司无力偿还三家银行的到期贷款,银行行使抵押权,拍卖抵押的设备仅得价款1200万元。甲、乙、丙银行应各自分得多少拍卖所得的价款:

A.甲银行400万元、乙银行400万元、丙银行400万元
B.甲银行500万元、乙银行500万元、丙银行200万元
C.甲银行500万元、乙银行200万元、丙银行500万元
D.甲银行350万元、乙银行350万元、丙银行500万元

答案:D
解析:
根据《物权法》第188条的规定,以动产设立抵押权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据此,甲、乙、丙银行分别于某月的1 日、11日和21 日分别取得设备的抵押权。《物权法》第199条规定:“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一)抵押权已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二)抵押权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据此,丙的抵押权办理了登记,处于第一顺位,可以分得500万元。甲、乙的抵押权均未理抵押登记,顺位相同,均为第二顺序,按照债权比例清偿,平分剩余的700万元,各得350万元。综上,本题唯一正确的答案为D选项。

第2题:

某公司以一栋价值450万元的办公楼作抵押分别向甲银行和乙银行贷款200万元,与甲银行间的抵押合同在2003年4月12日签订,20日办理登记手续;与乙银行间的抵押合同在2003年4月15日签订,并在当日办理登记手续。后来该公司无力还债,甲银行和乙银行行使抵押权将抵押物拍卖,得款360万元,则( )。

A. 向甲银行和乙银行各分配180万元
B. 向甲银行分配200万元,向乙银行分配160万元
C. 向甲银行分配160万元,向乙银行分配200万元
D. 向甲银行分配100万元,向乙银行分配100万元


答案:C
解析:
《担保法》规定,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的价款按照以下规定清偿:(一)抵押合同以登记生效的,按照抵押物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二)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的,该抵押物已登记的,按照本条第(一)项规定清偿;未登记的,按照合同生效时间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抵押物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甲乙银行的抵押都办理了登记,根据(一),按照抵押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甲银行的登记是20日办理的,乙银行的登记是15日办理的,早于甲,因此乙银行的抵押权具有优先性。

某公司将抵押物拍卖的,先清偿乙银行的200万元,剩下的160万元清偿甲银行的债务,甲银行剩下的40万元没有得到清偿的,可以通过其他方式清偿。

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C。

第3题:

甲公司因业务需要,以其一座厂房(价值700万元)作抵押,分别从乙银行和丙银行各贷款300万元。甲公司与乙银行于2007年5月1日签订了抵押合同,5月3日办理了抵押登记;和丙银行于2007年6月1日签订了抵押合同,6月3日办理了抵押登记。后因甲公司无力还款,乙银行、丙银行行使抵押权,对甲的厂房依法拍卖,只得价款500万元。乙银行、丙银行对拍卖款应如何分配?( )A.乙250万元、丙250万元B.乙300万元、丙200万元C.乙260万元、丙240万元D.乙200万元、丙300万元


正确答案:B
《担保法》第54条规定:“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的价款按照以下规定清偿:(一)抵押合同已登记生效的,按照抵押物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二)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的,该抵押物已登记的,按照本条第(一)项规定清偿;未登记的,按照合同生效时间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抵押物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依此,本题中抵押合同是以登记为生效要件,故应按照抵押物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因此乙银行优先受偿,所以本题选B。

第4题:

某业主以一大型物业作抵押贷款,与甲.乙.丙.丁四家银行签订了抵押合同;之后,甲.丙.乙.丁四家银行与业主分别先后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当业主无力还贷,处分抵押物时,银行受偿顺序为()。

  • A、三家银行按贷款额分摊
  • B、甲-乙-丙-丁
  • C、乙-丙-甲-丁
  • D、甲-丙-乙-丁

正确答案:D

第5题:

某业主以一物业作抵押贷款,首先与甲、乙、丙三家银行签订了抵押合同,随后,业主分别先后与甲、丙、乙三家银行,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当业主无力还贷,处分抵押物时,三家银行受偿顺序为()。

  • A、三家银行按贷款额分摊
  • B、甲-乙-丙
  • C、乙-丙-甲
  • D、甲-丙-乙

正确答案:D

第6题:

甲以其坐落在市中心的一处公寓(价值 600 万元)作抵押,分别从乙银行贷款 50 万元、从丙银行贷款 100 万元、从丁银行贷款 200 万元、从戊银行贷款 200 万元。甲与乙银行于 6 月 5日签订了抵押合同,未办理抵押登记;与丙银行于 6 月 8 日签订了抵押合同,6 月 15 日办理了抵押登记;与丁银行于 6 月 10 日签订了抵押合同,同日办理了抵押登记;与戊银行于 6 月 12 日签订了抵押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未办理抵押登记。后因甲无力还款,甲的公寓被依法拍卖,扣除拍卖费用后共收入 400 万元,则对拍卖款分配正确的是()。

A.乙.丙.丁.戊各得100万元
B.丙得100万元,丁得200万元,乙得20万元,戊得80万元
C.乙无权分配,丙得80万元,丁.戊各得160万元
D.乙无权分配,丙得100万元,丁得200万元,戊得100万元

答案:B
解析:

第7题:

甲公司分别向乙银行和丙银行贷款20万元,并以自己所有的一辆价值40万元的奥迪车抵押和质押给乙银行和丙银行,甲公司与乙银行签订了抵押合同,但为省钱而未到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甲公司与丙银行签订了质押合同,但未将该车交付给丙银行。因甲公司无力向丙银行和乙银行还款,拍卖该车所得价款为20万元,乙银行和丙银行均主张该20万元应向自己清偿。该20万元应如何清偿()

  • A、全部偿还给乙银行
  • B、全部偿还给丙银行
  • C、由甲公司决定还给乙银行或者丙银行
  • D、丙银行和乙银行平均受偿

正确答案:C

第8题:

甲因业务需要,以其坐落在市中心的一处公寓(价值200万元)作抵押,分别从乙银行和丙银行各贷款100万元.甲与乙银行于6月5日签订抵押合同,6月6日办理抵押登记;与丙银行于6月8日签订抵押合同,同日办理抵押登记,后因甲无力还款,乙银行、丙银行行使抵押权,对甲的公寓依法拍卖,只得价款150万元.下列拍卖款的分配方案中正确的是【】

A.乙75万元、丙75万元

B.乙100万元、丙50万元

C.丙100万元、乙50万元

D.丙80万元、乙70万元


正确答案:B
[解析]《担保法》第54条规定,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的价款按照以下规定清偿:(一)抵押合同以登记生效,按照抵押物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二)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的,该抵押物已登记的,按照本条第(一)项规定清偿;未登记的,按照合同生效时间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抵押物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因此,乙100万,丙50万.

第9题:

甲在某市拥有一套海滨别墅,价值约200万元。因经商需要资金,甲以该别墅设立抵押向乙工商银行贷款150万元,并办理了抵押登记。一年后,甲以该别墅设立抵押向丙工商银行贷款100万元,并办理了抵押登记。甲因经常不在该别墅内居住,于是,经乙、丙同意,甲将该别墅出卖给了丁并告知了丁房屋抵押的情况,双方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甲因经商失败,无力偿还乙、丙的到期贷款,于是,乙、丙欲对抵押的别墅行使抵押权,但遭到丁的阻挠。丁是否有权阻止乙、丙行使抵押权?


正确答案:①承包经营权为用益物权,在同一标的物上仅能存一个承包经营权,所有本案果园之承包经营权仅能为一人所有。
②乡政府与白云所签合同,是双方意思真实表示,也符合法律规定,白云据此获得承包经营权合法有效。而贺图所签合同,损害白云之合法利益,属违法而无效。

第10题:

甲向乙银行贷款20万元,由丙提供价值15万元的房屋抵押,并订立了抵押合同。甲因办理登记手续费过高,经乙同意未办理登记手续。甲又以自己的一辆价值6万元的“夏利”车质押给乙,双方订立了质押合同。乙认为将车自行管理不安全,决定仍放在甲处。一年后,甲因亏损无力还债,乙银行诉至法院要求行使抵押权、质权。本案中抵押和质押的效力如何?


正确答案: 抵押、质押均无效。根据《担保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二条规定,以城市房地产作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甲以丙的房屋作抵押,签订了抵押合同,但未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因此,抵押无效。根据《担保法》第六十四条规定.质押合同自质物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甲用于质押的车仍放在甲处,未移交给乙,因此,质押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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