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1月10日,甲建筑公司将建设单位告上法庭,要求乙建设单位支付工程款合计200万元。庭审中,甲建筑公司出示了施工承包合同以证明索要工程款的正当性。该施工承包合同属于()。

题目
2009年11月10日,甲建筑公司将建设单位告上法庭,要求乙建设单位支付工程款合计200万元。庭审中,甲建筑公司出示了施工承包合同以证明索要工程款的正当性。该施工承包合同属于()。

A.书证
B.物证
C.证人证言
D.鉴定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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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庭审中,北方建筑公司出示了施工承包合同以证明索要工程款的正当性,此合同( )。

A.书证

B.证人证言

C.物证

D.鉴定结论


正确答案:A

第2题:

甲公司与没有建筑施工资质的某施工队签订合作施工协议,由甲公司投标乙公司的办公楼建筑工程,施工队承建并向甲公司交纳管理费。中标后,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建筑施工合同。工程由施工队负责施工。办公楼竣工验收合格交付给乙公司。乙公司尚有部分剩余工程款未支付。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合作施工协议有效

B.建筑施工合同属于效力待定

C.施工队有权向甲公司主张工程款

D.甲公司有权拒绝支付剩余工程款


答案:C
解析:
选项A错误。《合同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收缴当事人已经取得的非法所得。本案中,甲公司与施工队签订的合作施工协议实质上属于承包人非法转包的情况,该协议无效。选项B错误。甲公司依法向乙公司投标,中标后依法与乙公司签订建筑施工合同,该合同合法有效。选项C正确,选项D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六条规定,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据此可知,施工队(实际施工人)有权向甲公司主张工程款,甲公司无权拒绝支付剩余工程款。

第3题:

北方建筑公司承揽了某住宅小区的施工任务,2006年8月30 日竣工。但是,建设单位却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2006年11月10日,北方建筑公司将建设单位告上法庭,要求建设单位支付工程款合计200万元。对此北方建筑公司应当选择 ( )起诉。

A.基层人民法院

B.中级人民法院

C.高级人民法院

D.最高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A

第4题:

北方建筑公司承揽了某住宅小区的施工任务,2012年8月30日竣工。但是,建设单位却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2012年11月10日,北方建筑公司将建设单位告上法庭,要求建设单位支付工程款合计200万元。据此回答下列问题:
(1)庭审中,北方建筑公司出示了施工承包合同以证明索要工程款的正当性,此合同属于( )。
A、书证
B、物证
C、证人证言
D、鉴定结论


答案:A
解析:
合同属于证据种类中的书证。参见教材P302。

第5题:

甲大学与乙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由乙为甲承建新教学楼。经甲同意,乙将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丙公司,丙公司又经过乙公司同意将部分非主体工程分包给丁公司。后整个教学楼工程验收合格,甲向乙支付了部分工程款,乙未向丙支付工程款,丙也未向丁支付工程款。下列哪些表述是错误的?( )
A.上述工程承包合同均无效
B.甲可以撤销与乙之间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C.丙可以甲为被告诉请支付工程款,但法院可以追加乙为第三人
D.如果工程质量不合格,甲可以追究丙公司和丁公司的责任


答案:A,B
解析:
A、B
考点:建设工程合同
讲解:《合同法》第272条第3款规定:“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建设工程合同解释》第4条规定:“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收缴当事人已经取得的非法所得。”本题中,乙公司将主体工程分包给丙公司,丙公司将其分包的工程再次分包给丁公司,都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合同无效。但是,甲大学与乙公司之间的建设工程合同则合法有效,并不存在无效或者可撤销的相关事由,故A、B两项错误。
《建设工程合同解释》第26条第2款规定:“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据此,丙可以甲为被告诉请支付工程款,故C项正确。《建设工程合同解释》第25条规定:“因建设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的,发包人可以以总承包人、分包人和实际施工人为共同被告提起诉讼。”据此,D项正确。注意,在此司法解释出于保障建设工程款与工程质量的需要突破了合同的相对性,民法原理让位于解决问题的实用主义思维。

第6题:

北方建筑公司因建设单位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将其告上法庭。庭审中,北方建筑公司出示了施工承包合同以证明索要工程款的正当性,此合同属于( )。

A.书证

B.物证

C.证人证言

D.鉴定结论


正确答案:A

第7题:

甲公司将建筑工程发包给乙公司,乙公司将其转包给丙公司,丙公司将部分工程包给由农民工组成的施工队。施工期间,丙公司拖欠施工队工程款达500万元之多,农民工因此踏上维权之路。丙公司以乙公司拖欠其工程款800万元为由、乙公司以甲公司拖欠其工程款1000万元为由均拒付欠款。施工队将甲公司诉至法院,要求甲公司支付500万元。关于本案的处理,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A:法院应驳回施工队的诉讼请求,因甲公司与施工队无合同关系
B:法院应支持施工队的诉讼请求,因为甲公司与乙公司、丙公司对施工队承担连带责任
C:法院应当追加乙公司和丙公司为本案当事人
D:法院可以追加乙公司和丙公司为本案当事人

答案:D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6条第2款规定:“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据此,在建设工程合同中,法律突破了合同的相对性,允许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索要工程款,目的正是为了保护农民工的利益。所以,A项错误。法律突破合同的相对性,不等于要求甲公司、乙公司、丙公司对施工队承担连带责任,B项没有法律依据,错误。在突破合同相对性时,法院可以而不是应当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被告,故C项错误,D项正确。

第8题:

据此回答 7~11 问题:北方建筑公司承揽了某住宅小区的施工任务,2006年8月30日竣工。但是,建设单位却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2006年11月10日,北方建筑公司将建设单位告上法庭,要求建设单位支付工程款合计200万元。

第7题:北方建筑公司应当选择( )起诉。

A.基层人民法院

B.高级人民法院

C.中级人民法院

D.最高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A

第9题:

北方建筑公司承揽了某住宅小区的施工任务,2012年8月30日竣工。但是,建设单位却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2012年11月10日,北方建筑公司将建设单位告上法庭,要求建设单位支付工程款合计200万元。据此回答下列问题:
(2)由于建设单位指出北方建筑公司所承建的工程质量不合格,要求鉴定,则申请应当在( )之前提出。
A、提交答辩状
B、举证期限
C、开庭
D、判决


答案:B
解析:
当事人申请鉴定,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出。参见教材P305。

第10题:

北方建筑公司承揽了某住宅小区的施工任务,2012年8月30日竣工。但是,建设单位却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2012年11月10日,北方建筑公司将建设单位告上法庭,要求建设单位支付工程款合计200万元。据此回答下列问题:
(3)该案应当在( )之前审结。
A、2012年12月10日
B、2013年2月29日
C、2013年5月10日
D、2013年11月10日


答案:C
解析:
一审要求在6个月内结案。特殊情况需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延长6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级法院批准。参见教材P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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