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大一的学生,我想现在就报考英语四级,到了大二就没什么时间了.就是想问现在还可以报考?
第1题:
您好,我是2011年6月专科毕业,已于2011年10月考上成人高考本科,现在已经从事房产估价工作一年了,想问下我今年能否报考土地估价师考试?(因为看报考条件说本科可以工作一年后报考,专科两年后可以报考)
不能报考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报名参加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
1.取得大专学历且从事相关工作满两年; 2.取得本科学历且从事相关工作满一年; 3.取得博士学位、硕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 不具备前款第1、2、3项规定国家承认的学历或学位要求,但具有国家认可的中级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参加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 1.因故意犯罪受刑事处罚,在服刑期间及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报名之日止未满五年的; 2.被取消土地估价师资格未满五年的; 3.被取消考试资格未满两年的; 4.在评估或相关业务中受到行政处罚或者撤职以上行政处分,自处罚、处分之日起至报名之日止未满两年的。 提示:各地对考试报考资格会有些许差异,请欲报考的考生详细咨询当地人事考试中心!
第2题:
我是今年7月份刚毕业的大学生,我的英语四级已经过了,我还想考六级,不知道我现在还能报吗,我还有资格报考吗?
可以
第3题:
我不是在校大学生。大学中途退学了。请问我可以报英语四级么。如何报考。需要什么。什么时间报考。去哪里报考。麻烦大家讲解一下。
现在国家规定非在校生不能报考四六级考试
不过你可以报Pets英语考试,一共分为5级,分别考察听说读写,每个等级之间可以直接报,效力和四六级没区别专门为社会人员准备的英语级别考试
还有可以报考BEC初级、中级或者高级,不过比较难,具体资料你百度上搜搜,其他项了解的也可以给我留言问我
第4题:
我08年已经通过了公共英语四级的口语考试,现在报考的话是不是直接考笔试就可以了呢?
口语考试通过两年类有效,否则要从新再考。
第5题:
我是警校的一名学生,我现在是函授的大专。大二,公安专业的。我什么时候可以报考公务员的考试呢?
大三时候可以
第6题:
我要报考2012年的公务员考试,是不是现在就开始准备?我肯定能找到我可以报考的职位吗?
你是指国考吗?
国考10月末出公告
至于准备是越早越好
能不能找到职位要看到时候的职位要求了
第7题:
不可以
第8题:
我想参加2012年的司法考试,报考律师,我是专科毕业,可以报考吗?必须是本科毕业吗?什么时间在那个网站可以报考或查询到报考信息
1、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⑴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⑵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⑷高等学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 ⑸品行良好。 普通高等学校下一年度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报名的,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符合报考学历(学位)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参加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 ⑴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⑵曾被国家机关开除公职或者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公证员执业证的; ⑶被处以二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期限未满或者被处以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 ⑷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形式骗取报名的。 ⒊已经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人员,或者已经取得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但尚未取得高等学校本科以上毕业学历的人员,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辖自治县(旗),各自治区所辖县(旗),各自治州所辖县;国务院审批确定的十四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所辖县(市、区)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市、区);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等中部六省比照实施西部大开发有关政策的县(市、区)(不属于国家或者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的县级市、区除外);内蒙古、广西、四川、贵州、云南、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西部九省、自治区所辖县(市、区);重庆、陕西省(市)所辖县(包括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级市、区和享受民族自治地方政策的县级市、区);西藏自治区所辖市、地区、县、县级市、市辖区,可以将报名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学校法律专业专科学历。 放宽报名学历条件政策的适用以户籍为准,期限截至2016年12月31日。(《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中部六省比照实施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和西部大开发有关政策范围的通知》(国办函[2007]2号))
第9题:
我本科是结业的 拿的是结业证 本科不是法律专业的 现在正在读研究生 也不是法律专业 我想问这种情况可以报考司法考试么?
1、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⑴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⑵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⑷高等学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 ⑸品行良好。 普通高等学校下一年度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报名的,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符合报考学历(学位)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参加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 ⑴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⑵曾被国家机关开除公职或者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公证员执业证的; ⑶被处以二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期限未满或者被处以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 ⑷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形式骗取报名的。 ⒊已经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人员,或者已经取得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但尚未取得高等学校本科以上毕业学历的人员,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辖自治县(旗),各自治区所辖县(旗),各自治州所辖县;国务院审批确定的十四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所辖县(市、区)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市、区);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等中部六省比照实施西部大开发有关政策的县(市、区)(不属于国家或者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的县级市、区除外);内蒙古、广西、四川、贵州、云南、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西部九省、自治区所辖县(市、区);重庆、陕西省(市)所辖县(包括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级市、区和享受民族自治地方政策的县级市、区);西藏自治区所辖市、地区、县、县级市、市辖区,可以将报名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学校法律专业专科学历。 放宽报名学历条件政策的适用以户籍为准,期限截至2016年12月31日。(《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中部六省比照实施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和西部大开发有关政策范围的通知》(国办函[2007]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