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亲现年64岁 48岁那年嫁给现在的继父张某 两人当年只举行了婚礼未办登记。前几天继父张某提出不要我妈妈了 理由是喜欢另外一个女人了,我母亲向他要一万元生活费 他不给 我妈妈和他一起生活了十六年 想通过法律解决 请问受法律保护吗?
第1题:
我与李某于介绍相识,感觉情投意合,遂发生了关系。不久,我发现李某有劣习,便提出分手,但李某威胁我:如果不与其结婚,要让我身败名裂,并三番五次到单位和家庭吵闹。无奈之下,我于2002年5月1日与李某办理了结婚登记并举行了婚礼。婚后,李某恶习难改,现在我真的无法忍受这种生活,请问我该怎么办?我可以提出离婚吗?我们共同生活期间的财产如何分割?
《婚姻法》第十一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条进一步规定:胁迫是指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失而相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愿结婚的行为。
根据你所说的情况,你提出分手,李某即以给你的名誉造成损害为要挟,并多次到你单位和家庭闹事,李某的行为显属胁迫,而你与李某结婚是屈于胁迫,非本人意愿。基于《婚姻法》规定,你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者李某住所地的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婚姻。《婚姻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还规定,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要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由此可见,因受胁迫而请求撤销婚姻的,只能是受胁迫一方的婚姻关系当事人本人,其他任何人不得提出,否则法院将不予受理。如果是被限制人身自由的(如被长期锁在家中),则从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婚姻法》第十二条规定,“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因此,对于你们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可由你与李某协商处理,协商不成时,法院将会按照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适当将财产多分给你。
第2题:
我妈妈去世留下的遗嘱上说房子和银行卡都归我所有,还留下遗嘱说明家里还有金银首饰,但是亲戚陪同我并没有在家里找到这些首饰,(这里需要注明一个事情就是房子是我妈妈买的,但是后来转到了我继父的名下,还有我并没有跟他们住在一起)我怀疑那些首饰可能是被继父或是继父的家人拿走了。我想知道我能不能获得这间房子,还有遗嘱中提到的首饰没有找到该怎么办?
是的,应当是随身物品,找他索要,如果不给,可以到法院起诉。理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3题:
A. 能继承生父遗产
B. 不能继承生父遗产
C. 能继承继父遗产
D. 不能继承继父遗产
第4题:
我家家庭关系有点复杂,我妈妈曾经和一个已婚男人在一起,也就是我现在的后爸,那个时候大概是2000年,给我妈妈买了套房子,然而他又出去包2奶,钱被骗了,还带了个3岁的孩子又回来了,我妈妈念在还有感情的份上,和后爸结婚了,但是现在不合,闹离婚,后爸还说要把这套房子要回来,我妈妈去问了律师,律师说,这套房子既然是我妈妈的户名,除非后爸能证明这买房子的钱是他出的。我想问问律师,后爸要拿出什么证据最有效?如果拿不出证据,是不是就是我妈妈的婚前财产?应该优势在我妈妈吧。
希望能帮到你,别忘了采纳我的答案哦,祝你生活愉快!
第5题:
我的孩子刚出生!有人帮他保险!前2天和他签了合同!他给我一个农行卡让我去交钱!现在我突然不想保险了!然后我对他说!!可他说这样的话公司会扣他钱和认为他骗保!是真的吗?
可以退的,虽然签了合同,7天内都是可以退的!,他不愿意退,你就打保险公司电话,申请退了!他只是想拿提成的钱才这样说的。
第6题:
甲某11岁时父亲因病去世,母亲又组建了家庭。继父因不能生育,视甲某如亲生儿子,日常生活中的吃穿用大都由母亲和继父来负担。甲某长大成人结婚生子后,继父和母亲的关系开始恶化,最终解除了婚姻关系。继父年老患病后,想起当初自己对甲某的付出,希望他能负担一些自己的生活费和医疗费,但甲某坚决不同意,请问甲某对继父有赡养义务吗?
甲某由母亲和继父抚养长大,可以认定已经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继父母与继子女抚养关系形成后,不以继父与生母或继母与生父的婚姻关系为存在基础,离婚并不意味着抚养关系当然解除。在甲某长大成人而继父需要赡养的情况下,依照法律规定,甲某应当对继父履行赡养义务。
第7题:
那是在1988年,我妈妈生了我。我是二胎。因为这个问题我妈妈被下岗了,可是后来又被学校聘请去做代课老师,中间就间隔了一个暑假。在2007年12月31号,我妈妈被辞退,学校就给了12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新的劳动法是2008.1.1施行的,那我妈妈这个还可以按照新的劳动法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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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题:
们于2000年按农村习俗办理了婚礼,但没有办理结婚证,之后生育了一个女儿。现在感情不和,我想提出“离婚”,但因为结婚时,男方给付了我三万元的彩礼。男方同意“离婚”,但要我退还彩礼金,请问我可以提出离婚吗?我们生育的子女和财产问题怎么办?对方要退还彩礼有依据吗?
你们之间没有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结婚登记,属于同居关系,其本身不是法律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如果起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同居关系,人民法院不会受理。但如果一方属于有配偶与他人同居行为的,因为此种情况是婚姻法明令禁止的,因此,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解除同居关系。
如果就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提起诉讼,因为当事人在同居中期间形成的财产关系和子女抚养关系,属于法律保护的民事法律关系,因此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作出相应的处理。
对于彩礼金是否返还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因此,对于彩礼金,你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返还。
第9题:
我和我老公已经登记结婚。我现在想和他离婚了。可是我已经怀孕4个多月了。如果他不肯离婚我可以擅自把孩子打掉吗?是否要承担法律责任?有没有人能详细说明下。
第10题:
1925年,闻一多先生发表了诗歌《七子之歌》,其中写道:“我的胞兄香港在诉他的苦痛,母亲呀,可记得你的幼女九龙?自从我下嫁给那镇海的魔王,我何曾有一天不在泪涛汹涌!母亲,我天天数着归宁的吉日, 只怕希望要变作一场空梦。母亲!我要回来,母亲!” “九龙”“归宁”问题的解决与哪一攻策的提出有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