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如果买二手房买卖,买方已付清全款后,提出不过户只公正,这样做对卖方今后会有何不利影响。麻烦给个答案。

题目

请问如果买二手房买卖,买方已付清全款后,提出不过户只公正,这样做对卖方今后会有何不利影响。麻烦给个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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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甲乙双方签订买卖电脑的合同,约定分期付清价款,那么在买方付清价款之前,对于电脑所有权,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

A.原则上交付之时,所有权转移

B.若当事人约定:“买方付清价款前,所有权归卖方。”则该约定不发生法律效力

C.当事人可以约定:“买方付清价款前,所有权仍归卖方。”

D.当事人可以约定:“买卖合同签订,所有权转移。”


参考答案:B

第2题:

期货交易所担保交易履约时,只充当所有买方的卖方,不充当所有卖方的买方。( )


答案:错
解析:
期货交易所在担保交易履约职能时,交易买卖双方并不发生直接关系,只和结算机构发生关系,结算机构成为所有合约卖方的买方和所有合约买方的卖方。

第3题:

请问报考司法考试有哪些要求?麻烦给下答案。


一般是本科以上文化。在放宽地区法律专科。在校生仅限大三学生。党校文凭一般不行。军队文凭要认证。
一)报名条件。

  1.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高等学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   或者   高等学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
1、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具有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学历,或者高等院校其他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具有法律专业知识;
  依据《司法部关于确定国家司法考试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意见》(司发通[2007]38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中部六省比照实施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和西部大开发有关政策范围的通知》(国办函[2007]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辖自治县(旗),各自治区所辖县(旗),各自治州所辖县;国务院审批确定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县级市、区);中部六省比照实施西部大开发有关政策的县(县级市、区)(不属于国家或者省扶贫开发重点的县级市、区除外);西部地区(除西藏外)11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辖县(包括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级市、区和享受民族自治地方政策的县级市、区);西藏自治区所辖市、地区、县、县级市、市辖区,可以将报名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学校法律专业专科学历,放宽政策的适用期限截至2011年12月31日。
  (5)品行良好。
  普通高等学校下一年度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报名的,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符合报考学历(学位)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参加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
  (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国家机关开除公职或者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公证员执业证的;
  (3)被处以二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期限未满或者被处以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
  (4)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形式骗取报名的。
  3.已经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人员,或者已经取得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但尚未取得高等学校本科以上毕业学历的人员,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一)报名条件。  1.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高等学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辖自治县(旗),各自治区所辖县(旗),各自治州所辖县;国务院审批确定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县级市、区);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等中部六省比照实施西部大开发有关政策的县(县级市、区)(不属于国家或者省扶贫开发重点的县级市、区除外);内蒙古、广西、四川、贵州、云南、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西部九省、自治区所辖县(市、区);重庆、陕西省(市)所辖县(包括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级市、区和享受民族自治地方政策的县级市、区);西藏自治区所辖市、地区、县、县级市、市辖区,可以将报名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学校法律专业专科学历。  放宽报名学历条件政策的适用以户籍为准,期限截至2011年12月31日。(《司法部关于确定国家司法考试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意见》(司发通[2007]38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中部六省比照实施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和西部大开发有关政策范围的通知》(国办函[2007]2号))  (5)品行良好。  普通高等学校2012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报名的,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符合报考学历(学位)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  (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国家机关开除公职或者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公证员执业证的;  (3)被处以二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期限未满或者被处以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  (4)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形式骗取报名的。  3.已经领取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人员、已经领取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但尚未取得高等学校本科以上毕业学历人员,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拥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不限专业)且未受过刑事处罚即可报名

第4题:

某房地产经纪人进行居间活动,买卖双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协议,买方缴纳定金10000元给卖方,两天后卖方将房屋加价30000元出售给第三人,此时,对定金的处理应为( )。

A.卖方返还10000元给房地产经纪人
B.买方要求房地产经纪人赔偿10000元
C.卖方返还15000元给买方
D.卖方返还20000元给买方

答案:D
解析:
《合同法》第115条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5题:

买卖双方签订建材买卖合同,总价款为100万元,约定由买方支付定金30万元。由于资金周转困难,买方于6月10日只交付了25万元,卖方予以签收。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若卖方不能交付货物,应返还50万元
B.若卖方不能交付货物,应返还60万元
C.若买方不履行购买义务,无权要求卖方返还
D.若买方不履行购买义务,仍可要求卖方返还5万元

答案:D
解析:
定金罚则
(1)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2)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6题:

请问我没有过初级会计,可以过中级吗?麻烦给个答案,谢谢!


首先要会计证,然后大专要5年会计经验才可以报中级,可以不用报初级直接报中级,如果方便还是考下初级吧,过渡下也不错。
首先要会计证,然后大专要5年会计经验才可以报中级,可以不用报初级直接报中级,如果方便还是考下初级吧,过渡下也不错。
完全可以。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  
这里说说报名条件审核的问题,关于工作年限,各地都有不同。又的地方,只要取得会计证,就计算工作年限,你比如有的大一新生,大一就把会计证考了,本科大四毕业,就是四年经验,这是少数地方这么审核。
大多数审核条件是综合考虑,比如说你一取得会计证,但是实际上大四毕业,也一年都不算,因为全日制学生,是无法从事会计工作,也没有注册单位,只能挂在学校,这么算是不可取的。
换句话说,有的人毕业时间已到,比如专科毕业5年,毕业的年限算起来到了,但是刚刚取得会计证,这样也是可以报考的,因为会计证发证日期并不能说明问题,你比如说跨省调转,要领取新的会计证,比如从北京调转到上海,在北京是2000年考的证,2009年调转到上海,并不是在只是在会计证上写一个调转日期就够了,而是会换发上海的会计证给你,也就是发证日期是2009年的,在百度知道上看了很多朋友的解答,我估计不是会计专业人士,所以对这个不了解。
所以具体还是看各个省的方式,但是有一点,没有达到条件的,除非有亲戚是人事考试部门工作的,或者是政府单位,那可能能够报考上去,否则没取得会计证,是无法报考的。

第7题:

采用产地交货定价策略时,如果路途较远,对(  )不利。
A.市场管理者
B.卖方
C.买卖双方
D.买方


答案:D
解析:
产地交货定价是指卖方在产地交货,货物一旦搬上了运输工具,卖方在运输上就没有了责任,即运费和保险费全部由买方负担。这对卖主来说是最单纯、最便利的定价,适用于各地区的买主。但对于路途较远、运输费用和风险较大的买主不利。

第8题:

期权和期权性交易对买卖双方利益的影响,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A.期权和期权性交易都是对买方有利,而对卖方不利

B.期权和期权性交易都对卖方不利,而对买方有利

C.期权和期权性交易对买卖双方都有利

D.期权和期权性交易对买卖双方都不利


正确答案:A

第9题:

买卖双方签订建材买卖合同,总价款为100万元,约定由买方支付定金30万元。由于资金周转困难,买方只交付了25万元,卖方予以签收。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若买方不履行购买义务,25万元予以没收
B.若买方不履行购买义务,仍可要求卖方返还5万元
C.若卖方不能交付货物,应返还50万元
D.若卖方不能交付货物,应返还40万元

答案:B
解析:
5、定金罚则
(1)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2)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10题:

某房地产经纪人进行居间活动,买卖双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协议,买方缴纳定金10000元给卖方,两天后卖方将房屋加价30000元出售给第三人,此时,对定金的处理应为(  )。

A、卖方返还10000元给房地产经纪人
B、买方要求房地产经纪人赔偿10000元
C、卖方返还15000元给买方
D、卖方返还20000元给买方

答案:D
解析:
《合同法》第115条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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