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单位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择监理单位承担施工监理任务,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题目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单位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择监理单位承担施工监理任务,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1:编制监理招标文件时,建设单位提出投标人除应具备规定的工程监理资质条件外,还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具有工程招标代理资质
(2)不得组成联合体投标
(3)已在工程所在地行政辖区内进行工商注册登记
(4)属于混合股份制企业
事件2:经评审,评标委员会推荐了3名中标候选人,并进行了排序。建设单位在收到评标报告5日后公示了中标候选人,同时,与中标候选人协商,要求重新报价。中标候选人拒绝了建设单位的要求。
事件3:中标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按照《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签订了监理合同,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双方就以下四项工作是否可作为附加工作进行了协商:①工程建设过程中外部关系协调;②施工起重机械安全性检测;③施工合同争议处理④竣工结算审查。
事件4:管道工程隐蔽后,项目监理机构对施工质量提出质疑,要求进行剥离复验。施工单位以该隐蔽工程已通过项目监理机构检验为由拒绝复验。项目监理机构坚持要求施工单位进行剥离复验,经复检该隐蔽工程质量合格。
1 、逐条指出事件1中建设单位针对投标人提出的条件是否妥当,说明理由。
2 、指出事件2中建设单位做法的不妥之处,说明理由。
3 、分别指出事件3中四项工作是否可以作为附加工作?说明理由。
4 、针对事件4,施工单位、项目监理机构的做法是否妥当?说明理由,该隐蔽工程剥离所发生的费用由谁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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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某工程分为四个施工标段,建设单位进行了工程监理和工程施工的招投标。 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 1:在监理招标时,建设单位提出:
(1)投标人必须具有工程所在地域类似工程监理业绩;
(2)应组织外地投标人考察施工现场;
(3)投标有效期自投标人送达投标文件之日起算;
(4)委托监理单位有偿负责外部协调工作。
事件 2:某监理单位承担了该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任务,一、二标段工程先行开工,项目监理 机构组织形式如图 4-1 所示。一、二标段工程开工半年后,三、四标段工程相继准备开工,为适应
整个项目监理工作的需要,总监理工程师决定修改监理规划,调整项目监理机构组织形式如图 4-2 所示,并按四个标段分别设置监理组,增设投资控制部、进度控制部、质量控制部和合同管理部四 个职能部门。


事件 3:建设单位与某施工总包单位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签订了施工合同, 总承包单位按合同约定将一专业工程分包给了分包单位。
分包工程施工过程中,监理员在巡视中发现工程存在质量缺陷,即签发《监理通知单》要求整 改。经核验,该质量缺陷需进行返工处理,为此,分包单位编制了工程返工处理方案报送项目监理 机构审查。
事件 4:建设单位与总承包单位进行工程价款结算时,双方对下列 5 项工作的费用发生争议:
(1)办理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声有关手续;
(2)项目监理机构现场临时办公用房搭建;
(3)施工单位采购的材料在使用前的检验或试验;
(4)项目监理机构影响到正常施工的检查检验;
(5)设备单机无负荷试车。
问题:
1.逐条指出事件 1 中建设单位的要求是否妥当,并对不妥之处说明理由。
2.事件 2 中,图 4-1 所示项目监理机构属何种组织形式?说明其主要优点。图 4-2 所示调整后 的项目监理机构属何种组织形式?说明其主要缺点。
3.事件 3 中,监理员和分包单位的做法是否妥当,写出正确做法。
4.事件 4 中,各项工作所发生的费用分别应由谁承担?


答案:
解析:
1.事件 1 中:
(1)不妥; 理由:不得以特定行政区域的监理业绩限制潜在投标人。
(2)不妥; 理由:没有组织所有投标人考察施工现场。
(3)不妥; 理由:投标有效期应自投标截止之日起算。
(4)妥当。 2.事件 2 中:
(1)图 4-1 所示的组织结构是直线制组织形式。 直线制组织形式的优点有:机构简单,权力集中,命令统一,职责分明,决策迅速,隶属关系明确。
(2)总监理工程师调整后的组织结构为矩阵制组织形式。 矩阵制组织形式的缺点有:纵横协调工作量大;矛盾指令处理不当,会产生扯皮现象。 3.事件 3 中:
(1)监理员签发《监理通知单》,不妥; 正确做法:监理员应报告专业监理工程师,由专业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监理通知单》。
(2)分包单位将编制的幕墙工程返工处理方案报送项目监理机构审查,不妥;
正确做法:分包单位将其编制的处理方案报送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审核后报送项目监理机构审 查。
4.事件 4 中:
(1)办理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声有关手续的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2)项目监理机构现场临时办公用房搭建的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3)施工单位采购的材料在使用前的检验或试验的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
(4)视情况而定,如检查检验合格,由建设单位承担;如检查检验不合格,由施工单位承担;
(5)设备单机无负荷试车的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

第2题:

某工程,建设单位与甲施工单位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签订了合同。经建设单位同意,甲施工单位选择了乙施工单位作为专业工程分包。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了以下事件:
事件1:基础工程施工时,专业监理工程师在熟悉图纸时,施工单位提出改进措施,可以提高工程质量,缩短工程时间。总监理工程师随即致函设计单位要求改正并提出更改建议方案。设计单位研究后,口头同意了总监理工程师的更改方案,总监理工程师随即将更改的内容写成监理指令通知甲施工单位执行。
事件2:专业分包工程实施过程中,专业监理工程师巡视时发现分包工程部分存在质量隐患。报告总监理工程师后,总监理工程师同时向甲、乙两施工单位发出了整改通知。甲施工单位回函称:乙施工单位施工的工程是经建设单位同意进行分包的,所以本单位不承担该部分工程的质量责任。
事件3:主体工程施工时,甲施工单位在施工中使用未经报验的建筑材料,若继续施工,该部位将被隐蔽。专业监理工程师发现后立即向甲施工单位下达了暂停施工的指令(因甲施工单位的工作对乙施工单位有影响,乙施工单位也被迫停工)。同时,指示甲施工单位将该材料进行检验,并报告了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对该工序停工予以确认,并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报告了建设单位。检验报告出来后,证实材料合格,可以使用,总监理工程师随即指令施工单位恢复了正常施工。
事件4:乙施工单位就上述停工自身遭受的损失向甲施工单位提出补偿要求,而甲施工单位称:此次停工系执行监理工程师的指令,乙施工单位应向建设单位提出索赔。
事件5:对上述施工单位的索赔建设单位称:本次停工系监理工程师失职造成,且事先未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因此,建设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由于停工造成施工单位的损失应由监理单位承担。
<1>?、针对事件1,请指出总监理工程师上述行为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总监理工程师应如何正确处理?
<2>?、针对事件2,甲施工单位的答复是否妥当?为什么?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的整改通知是否妥当?为什么?
<3>?、针对事件3,本次暂停施工是否正确?为什么?
<4>?、针对事件4,甲施工单位的说法是否正确?为什么?乙施工单位的损失应由谁承担?
<5>?、针对事件5,建设单位的说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


答案:
解析:
【正确答案】 不妥之处:总监理工程师直接致函设计单位。
理由:总监理工程师无权进行设计变更。发现问题应向建设单位报告,由建设单位向设计单位提出变更要求。
不妥之处:设计单位研究后,口头同意了总监理工程师的更改方案,总监理工程师随即将更改的内容写成监理指令通知甲施工单位执行。
理由: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将“口头同意”的设计变更内容写成监理指令通知施工单位执行。设计单位应当形成书面文件、设计图纸交由建设单位,监理机构根据建设单位认可的设计变更文件签发指令。
【正确答案】 (1)甲施工单位的答复不妥。
理由: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行为导致工程损害或给建设单位造成的损失,总承包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2)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的整改通知不妥。
理由:整改通知单应签发给甲施工单位,因乙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没有合同关系。
【正确答案】 本次暂停施工不正确。
理由:专业监理工程师无权签发《工程暂停令》,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报告总监理工程师,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暂停令。
【正确答案】 不正确。
理由:乙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没有合同关系(或甲、乙施工单位有合同关系),乙施工单位的损失应由甲施工单位承担。
【正确答案】 不正确。
理由:因监理工程师是在合同授权内履行职责,施工单位所受的损失不应由监理单位承担。

第3题:

某工程,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承担施工招标代理和施工阶段监理任务,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分别选择建安工程施工、装修工程设计和装修工程施工单位。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1:监理单位编制建安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时,建设单位提出投标人资格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获得过国家级工程质量奖项;
  (2)在项目所在地行政辖区内进行了工商注册登记;
  (3)拥有国有股份;
  (4)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事件2:建安工程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签订合同后,在施工中突遇合同中约定属不可抗力的事件,造成经济损失(见表2-1)和工地全面停工15天。由于合同双方均未投保,建安工程施工单位在合同约定的有效期内,向项目监理机构提出了费用补偿和工程延期申请。

事件3:施工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发现施工单位刚开始采用的一项新工艺,未向项目监理机构报审。
  事件4:在施工时,装修工程施工单位发现图纸错误,导致装修工程局部无法正常进行,虽然不会影响总工期,但造成了工人窝工等损失。装修工程施工单位向项目监理、单位向项目监理机构提出变更设计和费用索赔的申请。
  问题:

逐条指出事件1中监理单位是否应采纳建设单位提出的要求,分别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事件1中监理单位是否应采纳建设单位提出的要求及其理由。
  (1)获得国家级工程质量奖项的要求应采纳。(0.5分)
  理由:可以保证工程质量。(0.5分)
  (2)在项目所在地行政辖区内进行了工商注册登记的要求不应采纳。(0.5分)
  理由: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0.5分)
  (3)拥有国有股份的要求不应采纳。(0.5分)
  理由: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0.5分)
  (4)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要求应采纳。(0.5分)
  理由:必须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才有资格进行施工。(0.5分)

第4题:

某工程,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签订了施工合同,施工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1:工作C开始后,施工单位向项目监理机构提交了工程变更申请,由于该项工程变更不涉及修改设计图纸,施工单位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尽快签发工程变更单。
问题:
2、针对事件1,写出项目监理机构处理工程变更的程序


答案:
解析:
2、项目监理机构处理工程变更的程序如下:
(1)审查工程变更申请;
(2) 对工程变更费用及工期影响作出评估;
(3) 组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会签工程变更单;
(4) 监督施工单位实施工程变更。

第5题:

 某工程,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签订了合同,施工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1:设计单位修改图纸使局部工程量发生变化,造价增加28万元。施工单位按批准后的修改图纸完成工程施工后的第30天,经项目监理机构向建设单位提交增加合同价款28万元的申请报告。
问题:
1.事件1中,项目监理机构是否应同意增加28万元合同价款?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1.事件1中,项目监理机构不同意施工单位增加28万元合同价款的申请。
  理由:施工单位未在合同规定的有效期内提出合同价款调增要求。

第6题:

某工程的桩基工程和内装饰工程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分包工程, 施工合同约定由施工单位负责招标。 施
工单位通过招标选择了 A 单位分包桩基工程施工。 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 4: 室内装饰工程招标工作启动后, 施工单位在向项目监理机构报送的招标方案中提出:
(1)允许施工单位的参股公司参与投标;
(2)投标单位必须具有本地类似工程业绩;
(3)招标控制价由施工单位最终确定;
(4)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确定中标人;
(5)由施工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
(6)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问题:4.逐项指出事件 4 招标方案中的提法是否妥当, 不妥之处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4. (1)不妥;理由: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存在利益关系。
(2) 不妥;理由:设置不合理条件排斥潜在投标人。
(3) 不妥;理由:建设单位应参与确定招标控制价。
(4) 妥当。
(5) 妥当。
(6) 不妥;理由:建设单位不应与中标人有承发包合同关系。应由施工单位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第7题: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单位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择监理单位承担施工监理任务,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1:编制监理招标文件时,建设单位提出投标人除应具备规定的工程监理资质条件外,还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具有工程招标代理资质;
  (2)不得组成联合体投标;
  (3)已在工程所在地行政辖区内进行工商注册登记;
  (4)属于混合股份制企业。
  事件2:经评审,评标委员会推荐了3名中标候选人,并进行了排序。建设单位在收到评标报告5日后公示了中标候选人,同时,与中标候选人协商,要求重新报价。中标候选人拒绝了建设单位的要求。
  事件3:监理单位投标文件中的监理大纲包括以下主要内容:①工程概述;②监理依据和监理工作内容。
  事件4:拟投标的某监理单位在进行投标决策时,组织专家及相关人员对A、B两个标段进行了比较分析,确定的主要评价指标、相应权重及相对于A、B两个标段的竞争力分值见表1.1。
  评价指标、权重及竞争力分值      表1.1

事件5:若选A标段投标,监理单位经研究有高、中、低三个报价方案,根据过去类似工程的投标经验,相应的中标概率分别为0.3、0.6、0.9。编制投标文件的费用为5万元,其余信息见表1.2。

【问题】
  1.逐条指出事件1中建设单位针对投标人提出的条件是否妥当,说明理由。
  2.指出事件2中建设单位做法的不妥之处,说明理由。
  3.监理大纲还应包括那些内容?
  4.针对事件4,根据表1.1,分别计算A、B两个标段各项评价指标的加权得分及综合竞争力得分,并指出监理单位应优先选择哪个标段投标。
  5.针对事件5,试运用决策树法进行投标决策。


答案:
解析:
 1.(1)具有工程招标代理资质的要求不妥当。理由:招标人不得以投标人是否具有工程招标代理资质的要求排斥潜在投标人。
  (2)不得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妥当。在《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招标人应当在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载明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在工程所在地行政辖区内进行了工商注册登记的要求不妥当。理由:招标人不得以地区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
  (4)投标人属于混合股份制企业的要求不妥当。理由:招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政策。
  2.不妥之处:5日后公示;
  理由: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不妥之处:与中标候选人协商,要求重新报价。
  理由: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应当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3.还应当包括:(1)工程监理实施方案;(2)工程监理难点、重点及合理化建议。
  4.针对事件4
  (1)相对于A标段的加权得分:25、17、20、9、10、8;综合评价得分:89
  (2)相对于B标段的加权得分:20、20、16、15、7、6;综合评价得分:84
  (3)应优先投标A标段。
  5.画出决策树如图1-1所示。
  图1-1中各机会点的期望值(将计算结果标在各机会点上方)
  机会点⑤的期望利润:150×0.6+123×0.4=139.2(万元)
  机会点⑥的期望利润:105×0.6+78×0.4=94.2(万元)
  机会点⑦的期望利润:60×0.6+33×0.4=49.2(万元)
  机会点②的期望利润:139.2×0.3-5×0.7=38.26(万元)
  机会点③的期望利润:94.2×0.6-5×0.4=54.52(万元)
  机会点④的期望利润:49.2×0.9-5×0.1=43.78(万元)
  因为机会点③的期望利润最大,故应投中标。

第8题:

某工程,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按此签订施工合同,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1:建设单位提出如下要求:
①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负责增加和调配监理人员;
②施工单位将本月工程款支付申请直接报送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审核后拨付工程款;
③项目监理机构增加平行检验项目。
问题:
  1、指出事件1中建设单位所提出要求的不妥之处,写出正确的做法。


答案:
解析:
1.事件1中,建设单位所提出要求的不妥之处及正确的做法:
(1)不妥之处: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负责增加和调配监理人员;
正确做法: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增加和调配监理人员。
(2) 不妥之处:施工单位将本月工程款支付申请直接报送建设单位;
正确做法:工程款支付申请应报送项目监理机构审核,并
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建设单位才能拨付。
(3) 不妥之处:要求项目监理机构增加平行检验项目。
正确做法:商签监理合同补充协议,约定平行检验内容及费用。

第9题:

某工程,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承担施工招标代理和施工阶段监理任务,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分别选择建安工程施工、装修工程设计和装修工程施工单位。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1:监理单位编制建安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时,建设单位提出投标人资格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获得过国家级工程质量奖项;
  (2)在项目所在地行政辖区内进行了工商注册登记;
  (3)拥有国有股份;
  (4)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事件2:建安工程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签订合同后,在施工中突遇合同中约定属不可抗力的事件,造成经济损失(见表2-1)和工地全面停工15天。由于合同双方均未投保,建安工程施工单位在合同约定的有效期内,向项目监理机构提出了费用补偿和工程延期申请。

事件3:施工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发现施工单位刚开始采用的一项新工艺,未向项目监理机构报审。
  事件4:在施工时,装修工程施工单位发现图纸错误,导致装修工程局部无法正常进行,虽然不会影响总工期,但造成了工人窝工等损失。装修工程施工单位向项目监理、单位向项目监理机构提出变更设计和费用索赔的申请。
  问题:

写出总监理工程师对事件3的处理程序。


答案:
解析:
总监理工程师对事件3的处理程序: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暂停令",专业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单位报送相应的施工工艺措施和证明材料,组织专题论证,经审定后予以签认。(3分)

第10题:

 某工程的桩基工程和内装饰工程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分包工程, 施工合同约定由施工单位负责招标。 施工单位通过招标选择了 A 单位分包桩基工程施工。 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 2: 项目监理机构在巡视时发现, 有 A、 B 两家桩基工程施工单位在现场施工, 经调查核实, 为了保证施工进度, A 单位安排 B 单位进场施工, 且 A、 B 两单位之间签了承包合同,承包合同中明确主楼区域外的桩基工程由 B 单位负责施工。
问题:
2.事件 2 中, A、 B 两单位之间签订的承包合同是否有效? 说明理由。 写出项目监理机构对该事件的处理程序。


答案:
解析:
(1)无效。理由:属于违法分包。
(2) 项目监理机构处理程序:
①向施工单位签发监理通知单,要求 B 单位退场;
②要求施工单位对 B 单位已完工程进行检查验收或质量鉴定;
③收到施工单位提交的监理通知回复单后,组织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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