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丁四个班组,甲、乙两班共有83人,乙、丙两班共有86人,丙、丁两班共有89人,甲、丁两班共有( )人。A.83B.84C.85D.86

题目

甲、乙、丙、丁四个班组,甲、乙两班共有83人,乙、丙两班共有86人,丙、丁两班共有89人,甲、丁两班共有( )人。

A.83

B.84

C.85

D.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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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在四个域甲、乙、丙、丁,甲信任乙,乙信任丙,丙信任丁,甲信任丙,乙信任丁,则在丁中创建的全局组用户能访问域中的哪些资源()。

A、甲、乙、丙、丁

B、乙、丙、丁

C、丙、丁

D、丁


参考答案:B

第2题:

某年级有4个班,不算甲班其余三个班的总人数是131人;不算丁班其余三个班的总人数是134人;乙、丙两班的总人数比甲、丁两班的总人数少1人,问这四个班共有多少人?

A.177

B.176

C.266

D.265


正确答案:A
[答案] A。解析:设甲班a人,乙班b人,丙班c人,丁班d人,则b+c+d=131…①,a+b+ c=134…②,b+c=a+d-1…③,①+②得a+2b+2c+d=265…④,③代入④得a+d=89。b+c=(265-89)÷ 2=88,a+b+e+d=88+89=177。

第3题:

甲、乙、丙三人共有一套房屋,甲有50%份额,乙有30%份额,丙有20%分额,这套房屋租赁给丁期间,甲欲转让其份额,乙、丙、丁均主张优先购买权。该优先购买权应由( )。

A.丁行使

B.乙、丙行使

C.丁、乙抓阉决定

D.甲决定


正确答案:B
《民法通则》第78条规定:“财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的公民法人共有……按份共有财产的每个共有人有权要求将自己的份额分出或者转让。但在出售时,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第4题:

甲、乙、丙、丁共有1辆汽车,在营运过程中造 成戊的损害。丙对戊的损害进行了全部赔偿。丙赔偿 以后,对甲、乙、丁的追偿权,下列表述正确的 是:()
A.丙可要求甲、乙、丁中的某一人对其所承担的 赔偿责任除丙应承担的外予以全部承担
B.丙对甲、乙、丁只能要求其承担其按照共有份 额应当承担的部分
C.丙对甲、乙、丁必须提起共同诉讼
D.丙免除对丁的追偿权导致对甲、乙追偿权的免除


答案:B
解析:
。本题涉及连带偾务人之一承担全部责任以 后的追偿问题,在连带偾务人内部是承担按份责任不 是承担连带责任。故本题正确选项为B。

第5题:

某部门有甲、乙、丙、丁四个团队,甲、乙两个团队共有78人,乙、丙两个团队共有86人,甲、丁两个团队共有80人,请问,丙、丁两团队共有多少人?(  )

A.98
B.96
C.88
D.86

答案:C
解析:
乙丙+甲丁=86+80,甲乙=78人,所以丙丁=86+80-78=88(人)。

第6题:

甲、乙、丙、丁共有一辆汽车,在营运过程中造成戊的损害。丙对戊的损害进行了全部赔偿。丙赔偿以后,对甲、乙、丁的求偿权,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丙可要求甲、乙、丁中的某一人对其所承担的赔偿责任除丙应承担的外予以全部承担

B.丙对甲、乙、丁只能要求其承担其按照共有份额应当承担的部分

C.丙对甲、乙、丁必须提起共同诉讼

D.丙免除对丁的追偿权导致对甲乙追偿权的免除


正确答案:B
本题涉及按份债务的清偿问题。丙承担对戊的全部赔偿以后,丙便取得了甲、乙、丁的追偿权,甲、乙、丁应根据各自在共有财产的份额承担赔偿责任。甲、乙、丁对丙而言,形成按份债务的清偿。在按份债务的清偿中,各个债务人原则上仅就其所负债务承担法律后果。在诉讼中,按份债务人可以为共同诉讼人起诉或应诉。债权人免除某一按份债务人的债务,并不导致对其他按份债务人债务的免除。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B。

第7题:

甲、乙、丙、丁共有一轮船,甲占该船70%份额。现甲欲将该船作抵押向某银行贷款 500万元。如各共有人事先对此未作约定,则甲的抵押行为( )。

A.无须经任何人同意

B.须经乙、丙、丁一致同意

C.须经乙、丙、丁中份额最大的一人同意

D.须经乙、丙、丁中的两人同意


参考答案:A
解析:《海商法》第十六条规定,船舶共有人就共有船舶设定抵押权,应当取得持有三分之二以上份额的共有人的同意,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船舶共有人设定的抵押权,不因船舶的共有权的分割而受影响。

第8题:

甲、乙、丙共同出资购买一处房屋,,共有份额为5:3:2。三人约定房屋轮流居住。在乙居住期间,窗户玻璃掉下将行人丁砸伤。下列关于该案责任承担的表述正确的有( )。

A.丁有权请求甲、乙、丙按共有份额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B.丁有权请求丙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C.丁有权请求乙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D.丁有权请求甲、乙、丙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BCD
BCD。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特殊侵权,《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五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甲乙丙三人共有该所房屋,故三人应承担连带责任。答案为BCD。

第9题:

甲、乙、丙、丁按份共有一艘货船,份额分别为10%、20%、30%、40%。甲欲将其共有份额转让,戊愿意以50万元的价格购买,价款一次付清。关于甲的共有份额转让,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甲向戊转让其共有份额,须经乙、丙、丁同意
B、如乙、丙、丁均以同等条件主张优先购买权,则丁的主张应得到支持
C、如丙在法定期限内以50万元分期付款的方式要求购买该共有份额,应予支持
D、如甲改由向乙转让其共有份额,丙、丁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答案:A,B,C,D
解析:
选项A说法错误,《物权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据此可知,甲转让其共有份额时,无须经乙、丙、丁同意。
选项B说法错误,《物权法解释(一)》第十四条规定,两个以上按份共有人主张优先购买且协商不成时,请求按照转让时各自份额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应予支持。据此可知,乙、丙、丁应按照转让时各自份额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选项C说法错误,《物权法解释(一)》第十条规定,物权法第一百零一条所称的“同等条件”,应当综合共有份额的转让价格、价款履行方式及期限等因素确定。本案中,戊的付款方式是一次性付清,丙是分期付款,戊的付款条件优于丙,故丙的主张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
选项D说法错误,《物权法解释(一)》第十三条规定,按份共有人之间转让共有份额,其他按份共有人主张根据物权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优先购买的,不予支持,但按份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据此可知,若甲向乙转让其共有份额的,丙、丁不享有优先购买权。

第10题:

某年级有4个班,不算甲班其余三个班的总人数有131人,不算丁班其余三个班的总人数是134人;乙、丙两班的总人数比甲、丁两班的总人数少1人,问这四个班共有多少人?


A. 177
B. 176
C. 266
D. 265

答案:A
解析:
解题指导: 有①乙+丙+丁=131,②甲+乙+丙=134,③乙+丙+1=甲+丁,①-③得丁-1=131-甲-丁,甲=132-2丁,①-②得,甲=丁+3,丁=43,总人数为134+43=177人。故答案为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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