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从乙公司分期付款购买汽车,车价 8万,甲与乙公司合同约定车款等额分 12期付清,付完全款之前,所有权归乙公司,汽车暂时登记在乙公司名下。付至第 10期,甲因资金短缺,偷偷将车以市价卖给丙。后丙要求乙公司配合完成过户手续,但乙公司予以拒绝。

题目
甲从乙公司分期付款购买汽车,车价 8万,甲与乙公司合同约定车款等额分 12期付清,付完全款之前,所有权归乙公司,汽车暂时登记在乙公司名下。付至第 10期,甲因资金短缺,偷偷将车以市价卖给丙。后丙要求乙公司配合完成过户手续,但乙公司予以拒绝。
根据上述案例,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甲乙之间是买卖合同关系
B、甲不能取得该汽车所有权
C、甲乙之间是融资租赁合同
D、乙公司应当配合丙完成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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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甲公司欠乙公司20万元货款,而乙公司则欠丙公司50万元,于是乙公司与甲公司约定由甲公司将欠乙公司的货款直接支付给丙公司,并通知了丙公司。后甲公司迟迟不向丙公司付款。在此情形之下,谁(乙公司还是丙公司)有权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

A.乙公司

B.丙公司

C.乙公司和丙公司

D.乙公司或丙公司


正确答案:A
本题考查合同当事人约定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时,违约责任的承担问题。
根据《合同法》第64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据此规定,甲公司不如约向丙公司付款时,只有其债权人即乙公司有权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至于丙公司,由于其与甲公司之间本不存在债权债务关系,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原则,其无权要求甲公司承担责任。

第2题:

2006年3月,乙公司与甲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合同约定,乙公司应在当年5月底供应甲公司50台电视,甲公司在验收合格后l0日内付款。同年4月,乙公司被丙公司兼并,并办理了注销登记。同年5月底,甲公司按照原合同约定来乙公司提货,方得知上述事实,于是找到丙公司,要求丙公司履行合同。丙公司以合同系乙公司所签,与己无关为由加以拒绝。甲公司遂以丙公司为被告诉至法院。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丙公司兼并乙公司应当承担乙公司的债权债务

B.丙公司可以不承担乙公司的债权债务

C.丙公司应按照乙公司与甲公司之间的约定向甲公司交付货物

D.甲公司应按照乙公司与甲公司之间的约定向丙公司交付货款


正确答案:ACD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当事人一方发生变更时的履行规则。当事人一方发生变更主要包括合同主体的变更和合同主体内部法定代表人等的变更两种情况,有不同的履行规则,具体情况如下:(1)债权人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没有通知债务人,致使履行债务发生困难的,债务人可以中止履行或者将标的物提存。债权人分立是指作为债权人的组织依法分成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独立的组织,原来的组织可以存在(存续分立),也可以消灭(新设分立)。债权人合并是指作为债权人的组织与其他组织结合成一个组织,原来的组织可以存在(吸收合并)。也可以消灭(新设合并)。债权人发生分立、合并或变更住所事项,都会给债务人履行合同义务带来困难,因此债权人应履行及时通知债务人的义务。如果债权人没有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可暂时中止履行自己的债务或直接将合同的标的物提存,债务人依法提存后,即发生消灭债务的后果。(2)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合同是合同主体即合同当事人之间的协议,因此,如果只是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改变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都不是合同主体的实质性改变,合同主体即当事人自然无理由以上述情况的变化来拒绝合同义务的履行。正确答案是ACD.

第3题:

甲公司意欲出卖一座办公大楼,于2003年3月与乙公司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乙公司向甲公司支付了价金。同年5月,丙公司以更高的价金向甲公司提出购买此楼,甲公司遂又将此楼卖给丙公司,双方办理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后乙公司与丙公司对该楼所有权归属发生争议,乙公司诉到法院,对本案的下列表述哪项是正确的?()

A.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的合同在先,该楼应归乙公司所有

B.甲公司与丙公司签订的合同生效,该楼应归丙公司所有

C.两份合同均无效,该楼仍归甲公司所有

D.在乙公司申请撤销房屋过户登记后,该楼归乙公司所有


参考答案:B

第4题:

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钢材,双方合同中约定由丙公司向乙公司付款。当丙公司不支付乙公司货款时,应当由()承担违约责任。

A、甲公司向乙公司
B、乙公司自己
C、丙公司向乙公司
D、甲公司和丙公司共同向乙公司

答案:A
解析:
本题的考点为合同履行的主体。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5题:

甲将一辆汽车以15万元卖给乙,乙付清全款,双方约定七日后交付该车并办理过户手续。丙知道此交易后,向甲表示愿以18万元购买,甲当即答应并与丙办理了过户手续。乙起诉甲、丙,要求判令汽车归己所有,并赔偿因不能及时使用汽车而发生的损失。关于该汽车的归属,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归乙所有,甲、丙应赔偿乙的损失
B:归乙所有,乙只能请求甲承担赔偿责任
C:归丙所有,但甲、丙应赔偿乙的损失
D:归丙所有,但丙应赔偿乙的损失

答案:A
解析:
【考点】物权的公示;无权处分;善意取得【详解】《物权法》第23条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24条规定:“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第27条规定:“动产物权转让时,双方又约定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该约定生效时发生效力。”由此可以看出,对于机动车的物权变动以交付为准;但双方约定出让人继续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该约定生效时发生转让的效力;登记发生对抗善意第三人的效力。本题中,乙已付全款,虽然尚未实际交付,但双方已约定实际交付和过户的时间,应认定该车物权已经转移,只是暂时由出让人继续占有。且丙明知乙已购买此车,因此丙并非善意,第三人不能获得车的所有权,选项CD错误。《物权法》第37条规定:“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本题中,在乙取得汽车所有权后,甲丙在明知甲乙之间交易的情况下,将该车出卖与丙的行为,侵害了乙对该车享有的所有权,对于乙因此造成的损失,应由侵权人甲丙承担,因此,选项A正确,选项B错误。因此,本题选项A为正确答案。

第6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了一个买卖合同,约定由甲公司代办托运将合同标的货物以铁路运输到乙公司所在地。合同履行期限到来时,甲公司与丙运输公司订立合同,由丙公司以铁路运输的方式将货物运至乙公司所在地,并约定货到以后付运费,丙公司开始运输货物。在运输车辆快到乙公司所在地时,突然山洪暴发将车辆和货物全部冲走,幸未造成人员伤亡。丙公司应向谁要求支付运费?( )

A.甲公司

B.乙公司

C.甲公司或者乙公司

D.无权请求谁支付运费


正确答案:D
D。解析:《合同法》第314条规定: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不可抗力灭失,未收取运费的,承运人不得要求支付运费;已收取运费的,托运人可以要求返还。故承运公司丙无权要求买卖任何一方支付运费。答案为D。

第7题:

甲公司是儿童食品生产公司,甲公司委托乙公司为自己寻找买主,乙公司以自己的名义与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销售甲公司的产品。甲公司通过乙公司将产品交付给丙公司后,丙公司不按照合同约定向乙公司支付价款,乙公司无法按照与甲公司的委托合同向甲公司履行债务。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乙公司应向甲公司披露丙公司
B:甲公司无权要求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C:甲公司有权要求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D:丙公司无权以对乙公司的抗辩对抗甲公司

答案:A,C
解析:
依据《合同法》第403条第1款的规定,乙公司由于丙公司不履行债务,而不能对甲公司履行债务,乙公司应向甲公司披露丙公司,所以A选项正确。甲公司可以行使乙公司对丙公司的权利,丙公司对乙公司违约,因此甲公司有权要求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所以C选项正确。《合同法》第403条第3款规定:“委托人行使受托人对第三人的权利的,第三人可以向委托人主张其对受托人的抗辩。第三人选定委托人作为其相对人的,委托人可以向第三人主张其对受托人的抗辩以及受托人对第三人的抗辩。”丙公司可以向甲公司主张其对乙公司的抗辩,所以D选项不正确。

第8题:

甲公司因欠乙公司货款10万元,乙公司要求甲公司提供担保。甲公司找到丙公司,由丙提供50吨纯碱作为质押。丙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质押合同并向乙交付了纯碱。1个月后,丙公司发现乙公司将纯碱露天存放,时逢雨季,如不采取措施将会造成很大损失,便要求乙公司立即将纯碱移入库房,但乙公司以仓库放不下为由拒绝。丙公司可以采取何种措施()

A.可要求解除质押合同

B.可要求甲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收回纯碱

C.要求乙公司将纯碱提存

D.无权对乙公司提出任何要求


参考答案:B, C

第9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份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支付价款,而乙公司则直接把货物交付给丙公司,但乙公司按期交付后,丙公司发现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则(  )。

A.甲公司向乙公司追究违约责任
B.丙公司向乙公司追究违约责任
C.乙公司向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D.乙公司向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E.丙公司向甲公司追究违约责任

答案:A,C
解析:
根据《合同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乙公司交付产品质量不符合约定应当向甲承担违约责任。

第10题:

甲从乙公司分期付款购买汽车,车价 8万,甲与乙公司合同约定车款等额分 12期付清,付完全款之前,所有权归乙公司,汽车暂时登记在乙公司名下。付至第 10期,甲因资金短缺,偷偷将车以市价卖给丙。后丙要求乙公司配合完成过户手续,但乙公司予以拒绝。
乙公司拒绝丙的过户要求是基于( )。

A、同时履行抗辩权
B、先履行抗辩权
C、不安抗辩权
D、甲与乙才有合同关系,乙公司可以基于所有权拒绝过户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查民法。
A项错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 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乙公司与丙之间不存在互负债务,因此不适用此法 条。
B项错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 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 相应的履行要求。”乙公司与丙之前不存在互负债务,因此不适用此法条。
C项错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 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 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 担违约责任。”乙丙双方并不存在债务关系,不适用该法条。
D项正确,甲私自将车卖给丙,但甲并没有车的所有权,乙和丙之间并没有签订合同,因此乙拒绝丙的过户 要求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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