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订立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在1个月后甲将其自己的房屋过户登记给乙。但在交房日期到来之前,甲将该房高价出卖给了丙,并且办理了过户登记,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甲的行为构成预期违约 B.乙只能在合同规定的交房日期到来后要求甲承担违约责任 C.乙有权解除与甲的房屋买卖合同 D.甲与丙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题目
甲、乙订立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在1个月后甲将其自己的房屋过户登记给乙。但在交房日期到来之前,甲将该房高价出卖给了丙,并且办理了过户登记,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甲的行为构成预期违约
B.乙只能在合同规定的交房日期到来后要求甲承担违约责任
C.乙有权解除与甲的房屋买卖合同
D.甲与丙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参考答案和解析
答案:A,C
解析:
在该题中,甲的“一房二卖”的行为属于《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第(二)项“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的预期违约行为,乙有权解除与甲的房屋买卖合同,并立即要求甲承担违约责任。因此,选项A、C正确,选项B错误。甲与丙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选项D错误。综上,本题答案为:A、C。
如果没有搜索结果或未解决您的问题,请直接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甲与乙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将一幢房屋卖与乙。双方同时约定,一方违约应支付购房款35%的违约金。但在交房前甲又与丙签订合同,将该房卖与丙,并与丙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A.乙可以自己与甲签订的合同在先,主张甲与丙签订的合同无效

B.乙有权要求甲收回房屋,实际履行合同

C.乙不能要求甲实际交付该房屋,但可要求甲承担违约责任

D.若乙要求甲支付约定的违约金,甲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E.丙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


正确答案:CDE

第2题:

甲与乙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将一幢房屋卖与乙。双方同时约定,一方违约应支付购房款35%的违的金。但在交房前甲又与丙签订合同,将该房卖予丙,并与丙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下列说法中哪些是正确的?( ) A.乙可以自己与甲签订的合同在先,主张甲与丙签订的合同无效 B.乙有权要求甲收回房屋.宴际履行合同 C.乙不能要求甲实际交付该房屋,但可要求甲承担违约责任 D.若乙要求甲支付约定的违约金,甲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正确答案:CD
本题涉及一房二卖问题。对于一房二卖,依照合同法规定,两个合同均为有效合同,但对于 已经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买受人,原合同债权人不得请求返还。原合同债权人只能请求债务人承担违约责 任。对于本题所约定的违约金,依照合同法规定,如果过高,可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故本题答案为C、D项。

第3题:

甲与乙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将一栋房屋卖与乙。双方同时约定,一方违约应支35%的购房款的违约金。但在交房前甲又与丙签订合同,将该房卖于丙,并与丙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乙可以自己与甲签订的合同在先,主张甲与丙签订的合同无效

B、乙有权要求加收回房屋,实际履行合同

C、乙不能要求甲实际交付该房屋,但是可要求甲承担违约责任

D、若乙要求甲支付约定的违约金,甲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参考答案:C,D

第4题:

甲与乙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将一幢房屋卖与乙。双方同时约定,一方违约应支付购房款35%的违约金。但在交房前甲又与丙签订合同,将该房卖与丙,并与丙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下列说法中哪些是正确的?

A:乙可以自己与甲签订的合同在先,主张甲与丙签订的合同无效
B:乙有权要求甲收回房屋,实际履行合同
C:乙不能要求甲实际交付该房屋,但可要求甲承担违约责任
D:若乙要求甲支付约定的违约金,甲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答案:C,D
解析:
对于一房二卖,依照《合同法》规定,两个合同均为有效合同,但已经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买受人,原合同债权人不得请求返还。原合同债权人只能请求债务人承担违约责任。对于本题所约定的违约金,依照《合同法》规定,如果过高可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第5题:

甲与乙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将一幢房屋卖与乙。双方同时约定,一方违约应支付购房款35%的违约金。 但在交房前甲又与丙签订合同,将该房卖与丙,并与丙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下列说法中哪些是正确的?
A.乙可以自己与甲签订的合同在先,主张甲与丙签订的合同无效
B.乙有权要求甲收回房屋,实际履行合同
C.乙不能要求甲实际交付该房屋,但可要求甲承担违约责任
D.若乙要求甲支付约定的违约金,甲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答案:C,D
解析:
。甲与丙签订合同并办理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丙已合法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对甲而言己发生法律上的履行不能,所以B项错误。甲与乙之间、甲与丙之间签订的都是债的合同,由于债之间不具有优先性,所以A项错误。

第6题:

甲与乙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将自有的一幢房屋卖给乙,并约定任何一方违约须向对方支付购房款25%的违约金。但在交房前,甲又与丙签订合同,将该房屋卖给丙,并与丙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则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A 若乙要求甲支付约定的违约金,甲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B 甲必须收回房屋并向乙方交付

C 丙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

D 乙不能要求甲实际交付该房屋,但可以要求承担违约责任


正确答案:B
44.B【解析】在本案例中,甲与乙签订合同后,并未    进行房屋登记手续,而甲与丙则进行了登记,因    此,丙取得了房屋所有权,甲无权收回房屋,但须    向乙承担违约责任。

第7题:

甲与乙订立合同购买乙的一处房产,乙随后得知丙愿意出更高的价格来购买,遂将该房屋卖给了丙,并办理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那么( )。

A.甲应该取得房屋所有权,因为其订立的买卖合同在先

B.乙在与甲订立了买卖合同后,就不可以再和其他人订立买卖合同

C.丙取得房屋所有权,因为其出价更高

D.甲得主张乙的违约责任


正确答案:D
D【解析】出卖人就同一标的物订立数个买卖合同的,数个买卖合同都可以成为生效的合同。故甲、乙之间,乙、丙之间的合同都是基于双方协商一致的产物,故都是有效的。但是,乙与丙已经办理了房地产过户手续,视为乙已经完成了标的物的交付,丙因为交付取得了所有权。那么数个买受人中只有一人取的标的物的所有权,未取得标的物所有权的买受人,得对出卖人主张违约责任。因此,甲可以就其与乙之间订立的买卖合同来主张违约责任。

第8题:

甲、乙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将房屋卖给乙。合同约定,一方违约应当支付购房款35%的违约金。在交房前甲将该房屋卖给了丙,并办理了过户手续。关于此案说法正确的是(乙不能要求甲实际交付该房屋,但可要求甲承担违约责任、若乙要求甲支付约定的违约金,甲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正确答案:
(乙不能要求甲实际交付该房屋,但可要求甲承担违约责任、若乙要求甲支付约定的违约金,甲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第9题:

共用题干

甲房地产开发商与自然人乙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将一幢房屋卖与乙。双方同时约定,一方违约应支付购房款35%的违约金。但在交房前甲又与丙签订合同,将该房卖与丙,并与丙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下列说法中哪些是正确的:()
A:乙可以自己与甲签订的合同在先,主张甲与丙签订的合同无效
B:乙有权要求甲收回房屋,实际履行合同
C:乙不能要求甲实际交付该房屋,但可要求甲承担违约责任
D:若乙要求甲支付约定的违约金,甲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答案:C,D
解析:
《合同法》第133条规定:“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双方约定标的物所有权让与后,出卖人仍然可以占有一段时间的为占有改定。在占有改定的情况下,所有权自3月10日就发生转移,只不过买方取得间接占有。《合同法》第142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原则上风险转移的界限是交付而非占有,本题中电脑已经交付,风险应当由所有人杨某负担。因此4月10号出卖行为属于无权处分。


债权具有平等性,甲乙和甲丙两份购房合同效力平等,A选项不正确。《物权法》第9条第1款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本题甲丙已经办理过户登记,房屋所有权归丙所有,甲无权收回房屋,乙也不能请求甲收回房屋,B选项不正确。C选项认为乙不能要求甲收回房屋的说法正确,但甲乙之间购房合同成立并生效,因甲不能交付房屋构成违约,乙可以要求甲承担违约责任,C选项正确。《合同法》第114条第2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合同法解释(二)》第29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30%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114条第2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本题双方约定35%的违约金属于过分高于造成损失,甲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D选项正确。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成立之时,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买受人,价款则依合同约定分期支付。标的物的所有权自出卖人交付时起转移给买受人。当事人一般会约定标的物的所有权不因交付而转移,而是随着买受人付清全部价款而转移。这属于所有权保留问题,是一种物的担保。根据合同法规定,分期付款买卖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时,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买受人要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本题中甲公司未支付的到期价款已经超过合同全部价款2000万的1/5了,故应选ABC。


《合同法》第224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经出租人同意的转租,转租期间,承租人与出租人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不履行对租赁物妥善保管义务造成损失的,由承租人向出租人负赔偿责任。常见的情形是转租合同的承租人(即次承租人)毁损或恶意添附租赁物,此时转租人可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但出租人却不可以,出租人只能行使物上请求权或主张侵权损害赔偿。因为出租人与次承租人之间并没有租赁合同。本题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而转租的,出租人可解除其与承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但不得解除承租人与次承租人之间的合同。擅自转租的,转租人和次承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是有效的合同,但是在出租人解除其和承租人的租赁合同后,转租人(即第一个租赁合同的承租人)和次承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自动解除。

第10题:

甲有一套商品房要出售,经人介绍,与乙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丙知道后找到甲,表示愿意以更高的价格购买,甲便与丙订立合同并合同并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 房屋应归乙,甲向丙承担违约责任
B. 房屋应归丙,甲向乙承担违约责任
C. 房屋产权登记有误,应重新登记为
D. 甲与丙订立的合同无效,甲与乙协商房屋的归属权

答案:B
解析:
解题指导: 题干中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房屋所有权的转移以是否完成房屋的过户手续为标志,题干中甲与丙订立合同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房屋的所有权转移给丙所有,同时甲应当对乙承担不能履行的违约责任。故答案为B。

更多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