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甲为达到从海上偷渡去某国的目的,雇佣机帆船一艘,船即将进入公海时,某甲与其同伙某乙砸毁船上电台,并持枪威胁船长改变航向,后被我边防巡逻截获。某甲与某乙的行为构成了()。

题目
某甲为达到从海上偷渡去某国的目的,雇佣机帆船一艘,船即将进入公海时,某甲与其同伙某乙砸毁船上电台,并持枪威胁船长改变航向,后被我边防巡逻截获。某甲与某乙的行为构成了()。

A.劫持船只罪
B.抢劫罪
C.敲诈勒索罪
D.受贿罪与敲诈勒索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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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某甲与某乙有仇,意图杀害某乙。某日,某甲携带杀人凶器,前往某乙的住处,意欲杀某乙。途中,某甲忽然肚子疼痛难忍,只得返回家中,躺下休息。某甲的行为属于()

A.犯罪未遂

B.犯罪中止

C.犯罪预备

D.不构成犯罪


参考答案:C

第2题:

某甲因意外事故死亡,某乙作为某甲的妻子与某甲的婚姻关系遂告终止,则引起某甲死亡和某乙终止与某甲婚姻关系的法律事实分别属于( )。

A.事件,事件

B.行为,行为

C.事件,行为

D.行为,事件


正确答案:A
解析:考查要点是民事法律事实的分类。民事法律事实是指导致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动的事实,民事法律事实分为事件和行为两类。事件又称为自然事实,其发生不以当事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行为则以当事人的主观意志为构成要件。本题中,某甲因意外事件而死亡,这对于某甲而言是不以其意志为转移的,故为事件而不是行为。同样,某乙因某甲死亡而导致其与某甲的婚姻关系终止,这也与某乙的主观意志无关,因此也应当属于事件,而不是行为,因此,A项是正确答案。B项、C项和D项均与题意不符,应当排除。注意:假如将题干改为:某甲与某乙协议离婚导致婚姻关系终止,这时婚姻关系的终止与某甲、某乙的意志有关,就应当认定为行为,而不是事件。可见,考生判断某一题中提到的民事法律事实属于事件还是行为,应当从是否有意志因素来判定。

第3题: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某甲在某日晚上,见一妇女某乙在前行走,就顿生歹念,准备强奸某乙。某甲乘某乙不备,将某乙扑倒在地。在解某乙的裤带实施强奸时,发现某乙身上有钱,某甲就将某乙的钱包抢走。某甲的行为只构成一罪

B.某甲亲属某乙犯盗窃罪,甲为其窝藏赃物,乙被追查中,甲又窝藏乙。在侦查中,又为乙作假证明进行包庇,在法院审判中,又作伪证。甲的行为属于牵连犯

C.某甲连续实施了多个诈骗行为,其中有的数额较大,有的没有达到数额较大,但整体上达到数额较大,甲的行为不能成立连续犯

D.非法行医罪是集合犯的一种


正确答案:D
【考点】罪数
【解析】我国区分罪数的标准是犯罪构成。着手实行犯罪后另起犯意,一般情况下都按数罪处理。A中某甲即属于另起犯意,成立数罪。牵连犯在主观是为了实施一种犯罪,而采取的某种方法行为或者实现的结果行为又构成了其他犯罪,目的行为、方法行为、结果行为之间必须要具有事实上直接的不可分离的关系。B中虽然主观上为一个包庇犯罪的主观意思,客观的四个行为虽具有某种关联,但没有目的行为、方法行为、结果行为之间的牵连关系,所以,不成立牵连犯。
连续犯是指基于同一或者概括的故意,连续实施性质相同的数个行为,触犯同一罪名的犯罪。通说认为,连续犯仅限于每次行为都独立构成犯罪的情形。但从我国刑法的规定来看,连续犯的数次行为,应包括每次行为都构成犯罪、每次却不构成犯罪,有的构成犯罪,有的不构成犯罪三种情况。C项是连续犯。集合犯是指犯罪构成预定了数个同种类的行为的犯罪,包括常习犯、职业犯和营业犯。犯罪构成预定具有常习性的行为人反复多次实施行为的,称为常习犯;犯罪构成预定将一定的犯罪作为职业或者业务反复实施的,称为职业犯;犯罪构成预定以营利为目的反复实施一定犯罪的。称为营业犯。我国刑法没有规定常习犯。刑法第303条中的“以赌博为业的”行为.属于营业犯。刑法第336条的非法行医罪属于职业犯。即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将行医作为一种业务而反复从事行医活动。

第4题:

某甲与某乙有仇,意图杀害某乙。某日,某甲携带杀人凶器,前往某乙的住处,意欲杀某乙。途中,某甲忽然肚子疼痛难忍,只得返回家中,躺下休息。某甲的行为属于()

  • A、犯罪未遂
  • B、犯罪中止
  • C、犯罪预备
  • D、不构成犯罪

正确答案:C

第5题:

共用题干

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某甲见某乙锁上自行车后忘记拿走车筐里的钱包,乘某乙进屋之后将钱包从车筐里拿走,钱包中装有3000元现金。某甲的行为构成盗窃罪
B:某甲对某乙谎称出售一处房产,让某乙带上30万元现金。当某甲和某乙在该待出售房屋内等候“房主”到来时,某甲建议某乙把现金放在该房屋的一个壁柜中。现金放入壁柜后,某甲将柜门锁上,钥匙交给某乙拿着。然后借故走开,从壁柜的背面将30万元现金取走。某乙久等未见某甲回来,打开柜门才发现壁柜中的巨款不见了。某甲构成诈骗罪
C:某甲雇某乙运输一车货物,并随车押送。途中,某乙谎称车胎漏气,骗某甲下车观看,某甲下车后,某乙乘机加速逃离,把货物据为己有。某乙构成抢夺罪
D:某甲与某乙同住一集体宿舍,知道某乙信用卡的密码。某日某甲一人在宿舍时发现某乙的信用卡掉在宿舍的地上。某甲捡起信用卡到自动取款机上提取了1万元现金后,又将信用卡放到原处。某甲构成侵占罪

答案:A,C
解析:
张某盗窃信用卡并使用,构成盗窃罪。这是法律明文规定的,何某以为该卡是捡来的,他的行为属于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构成行用卡诈骗罪。由于二人没有共同盗窃的故意,因此不构成共同犯罪。
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信用卡规定的解释》规定:刑法规定的“信用卡”,是指由商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具有消费支付、信用贷款、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功能或者部分功能的电子支付卡。借记卡属于“信用卡”。根据《刑法》第196条第3款的规定,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盗窃罪的规定定罪处罚。甲窃取3张借记卡并使用的行为,构成盗窃罪。使用假币,是指将假币作为真币置于流通状态。利用假币支付购买货物的对价、利用假币偿还债务、将假币作为保证金提供给他人、以假币作注册资本验资、交换或者赠与假币都是将假币置于流通的行为,将假币存入ATM机的场合,也是使用假币。甲先后两次采取存入假币取出真币,其行为构成使用假币罪。因此,A、C项正确。
本案中甲与乙合谋以拐卖妇女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符合《刑法》第266条的规定。刑法中没有卖淫罪的规定。根据我国《刑法》第180条的规定,重婚罪的构成,必须有主观上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不符合本案情况。
邱应海虽然以秘密窃取为初衷,但是,被郑国荣妻子发现,邱应海转而试图以欺骗的方式获取彩电,但被郑国荣妻子识破,接着,邱应海即采取公开的方式搬走彩电,而且未使用暴力等手段威胁,可见,邱应海的行为构成抢夺罪。
彭某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故不构成贪污罪,侵吞单位资金,并无归还之意,也不构成挪用资金罪。依据《刑法》第271条的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构成职务侵占罪。彭某利用身为董事长的便利条件,将下属公司的29万元用以偿还赌债,20万元用以自由支配,数额巨大,已构成职务侵占罪。
A项,本案中李世仁、黄百度二人的行为主要是盗窃,不是利用黄百度主管财物的便利,故共同构成盗窃罪。B项,贪污罪共犯。C项,应依主犯的身份定为共同犯罪,只有一个罪名。D项,国有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不是国有公司,只有国有全资公司才是国有公司,故孙小能不是国家工作人员,构成职务侵占罪。
选项中,某甲虽然设计圈套,获取某乙的财物,但是,某甲的行为仍然是秘密窃取,构成盗窃罪,而不是诈骗罪;同样,D选项中,某甲构成盗窃罪,而不是侵占罪。

第6题:

某甲的祖父与某乙的叔叔是亲兄弟,某丙的母亲是某丁的妹妹。则( )。

A.某甲与某乙、某丙与某丁的婚姻均有效

B.某甲与某乙,某丙与某丁的婚姻均无效

C.某甲与某乙的婚姻无效,某丙与某丁的婚姻有效

D.某甲与某乙的婚姻有效,某丙与某丁的婚姻无效


正确答案:D
[答案] D
 [评析] 考查要点是婚姻的效力。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直系血亲与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禁止结婚。本题涉及的婚姻都属于旁系血亲通婚,因此,只要判断出某甲与某乙之间、某丙和某丁之间的亲等关系,就可以判断出婚姻的效力。而掌握旁系血亲的亲等,首先要解决亲等如何计算的问题。一般而言,我国婚姻法的亲等计算规则采用“代数”为标准计算亲属关系的远近。“代”即辈分数,一代为一辈分。具体计算分为两种:(1)直系血亲的计算。计算自己与长辈直系血亲之间的亲属关系时,以自己作为计算起点,即自己为一代,父母为二代,祖父母外祖父母为三代,依此类推。计算自己与晚辈直系血亲的方法亦同。 (2)旁系血亲的计算规则:第一,确定要计算的两个旁系血亲的同源直系血亲。第二,按照直系血亲的计算规则,分别从一方数至同源的直系血亲,记下各自的代数。第三,如果分别记下的代数相同,则取该相同的代数作为此两个旁系血亲的亲等数;如果分别记下的代数不同;则取代数多者作为此两个旁系血亲的亲等数。如祖父和本人为三等直系亲等,舅和外甥女属于三等旁系血亲等。综上分析,某甲与某乙之间属于四代旁系血亲;某丙与某丁之间属于三代旁系血亲。可见,某甲与某乙之间的婚姻有效,某丙与某丁之间的婚姻无效。

第7题:

某甲为达到从海上偷渡去某国的目的,雇佣机帆船一艘,船即将进入公海时,某甲与其同伙某乙砸毁船上电台,并持枪威胁船长改变航向,后被我边防巡逻截获。某甲与某乙的行为构成了()。

A.劫持船只罪
B.抢劫罪
C.敲诈勒索罪
D.受贿罪与敲诈勒索罪

答案:A
解析:
《刑法》第122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劫持船只、汽车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该条是对劫持船只、汽车罪的规定。注意该罪与抢劫罪的区别:抢劫罪以劫取他人财物为目的,而劫持船只、汽车罪并不一定具有此目的。本题选A。

第8题:

某甲在国家机关任职,某乙有求于他的职务行为,给某甲送上5万元的好处费。某甲答应给某乙办事,但因故未办成。某乙见事未办成,要求某甲退回好处费,某甲拒不退还,并威胁某乙如果再来要钱,就告某乙行贿。对某甲的行为,应定( )。

A.受贿罪

B.诈骗罪

C.敲诈勒索罪

D.受贿罪与敲诈勒索罪


正确答案:A
解析:注意受贿罪与诈骗罪、敲诈勒索罪的区别,受贿罪的主要特征在于权钱交易。

第9题:

某甲在国家机关任职,某乙有求于他的职务行为,给某甲送上5万元的好处费。某甲答应给某乙办事,但因故未办成。某乙见事未办成,要求某甲退回好处费,某甲拒不退还,并威胁某乙如果再来要钱就告某乙行贿。对某甲的行为应如何定罪?()

A.受贿罪 B.诈骗罪
C.敲诈勒索罪 D.受贿罪与敲诈勒索罪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查受贿罪的具体适用。参见《刑法》第385条受贿罪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是受贿罪。

第10题:

“并非如果某甲有罪则某乙有罪”的等值命题是()。

  • A、某甲和某乙都有罪
  • B、某甲和某乙都无罪
  • C、某甲有罪而某乙无罪
  • D、某甲无罪而某乙有罪

正确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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