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出现“共同延误”的情况下,承担拖期责任的是( )。

题目
在出现“共同延误”的情况下,承担拖期责任的是( )。
A.造成拖期最长者
B.最先发生者
C.最后发生者
D.按划成拖期的长短,在各共同延误者之间分担

参考答案和解析
答案:B
解析:
: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工期拖期很少是只由一方造成的,往往是两三种 原因同时发生(或相互作用)而形成的,故称为“共同延误”。判断造成拖期的哪一 种原因是最先发生的,即确定“初始延误”者,它应对工程拖期负责。在初始延 误发生作用期间,其他并发的延《者不承担拖期责任。见教材第六章第三 节 P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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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在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延误期间出现法律变化,造成费用增加和工期延误。关于责任承担的说法,正确的是()。

A、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均由承包人承担

B、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均由发包人承担

C、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由发包人承担

D、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答案:A

第2题:

企业在施工中遇到严重的暴风雨,造成停工,从而延误了工期,在这种情况下,停工行为和延误工期造成损失的结果施工者应承担法律责任。()


参考答案:错

第3题:

在一涉及拖航的碰撞事故中,由于承拖方的过失,造成了第三人的人身伤亡,对此依海商法的有关规定,该案的碰撞的赔偿责任应当如何承担?( )。

A.三方按过失比例分担

B.由承拖方承担

C.由承拖方和被拖方连带承担

D.由第三方承担


正确答案:C
  【考点】船舶拖带中的碰撞责任承担
    【解析】《海商法》第163条规定:“在海上拖航过程中,由于承拖方或者被拖方的过失,造成第三人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承拖方和被拖方对第三人负连带赔偿责任。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一方连带支付的赔偿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比例的,对另一方有追偿权。”故答案为C

第4题:

某工程在施工过程中,为使工程更加美观,承包人建议对设计图纸进行局部更改,并对部分材料予以更换。在工程师未予以答复的情况下,承包人即按自己的设计方案和更换后的材料进行了施工。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由此产生的费用应由发包人承担
B、由此导致的延误的工期应予顺延
C、由此导致的费用增加和工期延误责任均由承包人承担
D、由此导致的费用增加和工期延误责任由工程监理单位承担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索赔成立的条件。承包人提出设计变更或合理化建议,应待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如承包人擅自变更,负担由此导致的工期延迟和费用增加。参见教材P339

第5题:

某招标工程投标截止日期为2018年3月10日,但是在3月旧相关法律发生了变化,造成工期延误和费用增加。则该工期延误和费用增加的责任承担问题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工期延误和费用增加的责任均由业主方承担
B、工期延误和费用增加均属不可抗力,费用增加由业主承担,工期延误由承包商承担
C、因法律变化发牛在投标截止日前,所以延误的工期和增加的费用均由承包商承担
D、工期延误和费用增加是非承包商原因造成,费用增加由承包商承担,工期延误由业主承担

答案:A
解析:
2020版教材P264 / 2019版教材P258
“招标工程以投标截止日前28天,非招标工程以合同签订前28天为基准日。基准日期后,法律变化导致承包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所需要的费用发生“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条款约定以外的增加时,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减少时,应从合同价格中予以扣减。基准日期后,因法律变化造成工期延误时,工期应予以顺延。”

第6题:

依据FIDIC《施工合同条件》,当工程师发现承包商使用的施工设备不能保证工程质量时,要求承包商更换,则( )。

A.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都由发包人承担

B.增加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C.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延误责任由发包人承担

D.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都由承包人承担


正确答案:D

第7题:

起拖前,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不能归责于双方的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双方均可以解除合同,( )。

A.互相不负赔偿责任

B.由承拖方承担责任

C.由被拖方承担责任

D.双方按过错承担责任


参考答案:A
解析:《海商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起拖前,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不能归责于双方的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双方均可以解除合同,并互相不负赔偿责任。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拖航费已经支付的,承拖方应当退还给被拖方。

第8题:

62 .在出现 " 共同延误 " 的情况下,承担拖期责任的是( )。

A .造成拖期最长者

B .最先发生者

C .最后发生者

D .按划成拖期的长短,在各共同延误者之问分担


正确答案:B

第9题:

某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因自身原因造成实际工程进度滞后计划进度,按照工程师要求对进度计划进行了修改,并得到工程师的确认。但执行修改后的进度计划,仍不能按期完工。下列关于该拖期的处理方法中,正确的是(  )。

A.追究承包人拖期违约责任时,减少合同约定日拖期赔偿金额
B.工程师对确认进度计划负责,承担部分拖期完工违约金
C.承包人按合同约定的拖期违约金的计算办法承担违约责任
D.按照修改后的进度计划确认新的合同工期,不视为拖期完工

答案:C
解析:
考点:施工进度管理。未能按合同进度计划完成工作时,承包人应采取措施加快进度,并承担加快进度所增加的费用。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承包人应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

第10题:

关于工期共同延误的处理,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

A.如果初始延误者是发包人原因,则在发包人原因造成的延误期内,承包人可得到工期延长
B.如果初始延误者是客观原因,则在客观因素发生影响的延误期内,承包人既可得到工期延长,又可得到经济补偿
C.如果初始延误者是承包人原因, 则在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延误期内,承包人不能得到费用补偿
D.首先判断造成拖期的哪一种原因是最先发生的,即确定“初始延误”者,它应对工程拖期负责。在初始延误发生作用期间,其他并发的延误者不承担拖期责任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工期共同延误的处理。选项B 错误,如果初始延误者是客观原因,则在客观因素发生影响的延误期内,承包人可得到工期延长,很难得到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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