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在2010年因生产经营状况困难,确需裁减人员,降低企业生产成本。经过公司高层研究决议,提前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企业目前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再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进行裁减人员。但是企业员工表示不满,反映企业决定比较突然,未说明相应赔偿的事项。根据背景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题目
某企业在2010年因生产经营状况困难,确需裁减人员,降低企业生产成本。经过公司高层研究决议,提前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企业目前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再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进行裁减人员。但是企业员工表示不满,反映企业决定比较突然,未说明相应赔偿的事项。根据背景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 )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

A.十五天
B.二十天
C.三十天
D.两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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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A、10

B、20

C、30

D、40


参考答案:C

第2题: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企业裁减人员的程序是()

A.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

B.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

C.将裁减人员方案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D.听取劳动部门或者职工的意见


参考答案:ABCD

第3题:

在法定情形下,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A、工会或者全体职工

B、工会

C、全体职工

D、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参考答案:A

第4题:

企业需要裁减人员20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的情形不包括()。

A: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B:企业法人代表受到刑事处罚的
C: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D: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答案:B
解析:
《劳动合同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20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①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②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③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④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第5题:

《劳动合同法》规定,企业裁减人员的程序有()。

A.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

B.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

C.将裁减人员方案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D.以上A、B、C三项


参考答案:D

第6题:

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在法定情形下,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A、工会

B、全体职工

C、工会或者全体职工

D、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参考答案:C

第7题:

用人单位继续进行经济性裁员,需要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方可裁减人员。()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参考答案:正确

第8题:

企业符合法定情形确需裁减人员时,应当提前()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的形式,向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


参考答案:30

第9题:

企业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需提前(  )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再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A.15
B.30
C.45
D.60

答案:B
解析:
饭店必须建立符合国家法律和饭店业务特点的规章制度。比如,饭店因为经营发生严重困难需要裁员,就必须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即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再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第10题:

在法定情形下,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 )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A.工会
B.全体职工
C.工会或者全体职工
D.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答案:C
解析:
《劳动合同法》四十一条规定需要裁减人员20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用人单位应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将裁减人员方案上报劳动行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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