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向乙求婚,遭拒绝,甲恼羞成怒剪掉了乙飘逸的长发,乙因此忧郁成疾。甲侵害了乙臣( )。

题目
甲向乙求婚,遭拒绝,甲恼羞成怒剪掉了乙飘逸的长发,乙因此忧郁成疾。甲侵害了乙臣( )。

A.名誉权
B.健康权
C.身体权
D.肖像权
如果没有搜索结果或未解决您的问题,请直接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在下列情形中,当事人乙所行使的权利属于行使抗辩权的是( )。

A.甲向乙请求返还200元钱,乙以从未欠甲钱为由予以拒绝,经查,乙所言属实

B.甲向乙请求返还200元钱,乙以甲之债权已过诉讼时效为由予以拒绝

C.甲欺诈乙而订立买卖合同,甲请求乙履行交付标的物的义务,乙则主张撤销合同

D.甲因货物买卖享有对乙的金钱债权200元,乙因劳务而对甲享有200元的报酬请求权双方债务均已届清偿期,甲向乙主张给付,乙则称双方债务抵销


正确答案:B
抗辩权是指对抗对方请求权的权利,其目的在于延缓请求权的行使或使请求权归于消灭。A项实际上是否认,否认与抗辩权的区别是,抗辩权是针对请求权而言的,没有请求权就没有抗辩权。抗辩权以存在真实的民事法律关系为条件,而否认的一方与对方之间不存在真实的民事法律关系。C项属于形成权问题,撤销权属于形成权。D项中行使的是抵销权,属于形成权。本题8选项属予抗辩权,且该抗辩权为永久性抗辩权。

第2题:

下列情形中,当事人乙所行使的权利属于抗辩权的是:( )

A.甲和乙签订合同,约定同时履行,甲在乙还没有履行的情况下,请求乙履行,乙拒绝

B.甲向乙请求返还500元钱,乙以从未欠甲钱为由予以拒绝,经查;乙所言属实

C.甲向乙请求返还500元钱,乙以甲之债权已过诉讼时效为由予以拒绝

D.甲欺诈乙而订立买卖合同,甲请求乙履行交付标的物的义务,乙则主张撤销合同


正确答案:AC
「考点」抗辩权
「解析」A选项中乙行使的是同时履行抗辩权。根据《合同法》第66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因此A为应选项。
B选项甲向乙请求返还500元钱,乙以从未欠甲钱为由予以拒绝,其中乙否认的是整个民事法律关系的存在,属于否认权问题。否认权与抗辩权的区别是,抗辩权是针对请求权而言的,没有请求权就没有抗辩权。抗辩权以存在真实的民事法律关系为条件,而否认权与此不同,行使否认权的一方与对方之间不存在真实的民事法律关系。 C选项中乙以甲之债权已过诉讼时效为由予以拒绝。行使的是永久抗辩权。抗辩权可以分为永久的抗辩权和延期的抗辩权。永久的抗辩权可以永久的对抗他人的请求,而延期的抗辩权只能暂时对抗他人的请求。我国《民法通则》规定的诉讼时效制度。对于罹于诉讼时效的债权,债务人可以拒绝履行。因此C为应选项。
D选项是行使形成权。形成权是指当事人一方可以以自己的行为使法律关系发生变动的权利,如追认权、撤销权、抵销权等。根据《合同法》第54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乙主张撤销合同是行使撤销权的表现。

第3题:

下列甲的哪种行为属于意思表示?

A.乙向甲发出购买水泥的要约,甲作出拒绝该要约的表示

B.甲向乙发出购买水泥的要约,乙作出承诺,但由于客观原因该承诺延迟到达甲,甲向乙作出承诺迟到的通知

C.乙赠与甲一台电脑,甲向乙作出接受的意思表示

D.甲为古稀老人,常被儿子虐待,后乙得知甲有笔财产后对甲照顾有加,甲表示宽恕乙以前的行为


参考答案:C

第4题:

甲、乙合作创作了一部小说,后甲希望出版小说,乙无故拒绝。甲把小说上传至自己博客并保留了乙的署名。丙未经甲、乙许可,在自己博客中设置链接,用户点击链接可进入甲的博客阅读小说。丁未经甲、乙许可,在自己博客中转载了小说。戊出版社只经过甲的许可就出版了小说。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甲侵害了乙的发表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
B.丙侵害了甲、乙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C.丁向甲、乙寄送了高额报酬,但其行为仍然构成侵权
D.戊出版社侵害了乙的复制权和发行权

答案:C
解析:
本题综合考查著作财产权和著作权侵权。 《著作权法》第13条规定:“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9条规定:“合作作品不可以分割使用的,其著作权由各合作作者共同享有,通过协商一致行使;不能协商一致,又无正当理由的,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除转让以外的其他权利,但是所得收益应当合理分配给所有合作作者。”据此,本题中,甲将小说发表,并且保留乙的署名,没有构成对于乙著作权的侵犯,故A项错误。
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4条规定,有证据证明网络服务提供者与他人以分工合作等方式共同提供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构成共同侵权行为的,人民法院应当判令其承担连带责任。网络服务提供者能够证明其仅提供自动接入、自动传输、信息存储空间、搜索、链接、文件分享技术等网络服务,主张其不构成共同侵权行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丙在自己的博客中设置了链接,使其他用户能通过此链接进入甲的博客阅读,属于该条所述情形,不构成侵权,故B项错误。
《著作权法》第10条第1款第12项规定,著作权人对自己的作品享有信息网络传播权。丁未经甲、乙许可而直接将二人的作品复制转载,其行为构成侵权,故C项正确。
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这两个权利,均是作者享有的财产权的内容。在不能协商一致的情况下,乙又没有正当理由,不得阻止甲行使除转让外的其他权利。出版社经过甲的许可出版小说的行为,不构成侵权,只是出版获得的收益,应当合理分配给乙,故D项错误。

第5题:

甲乙为一对恋人,互赠有照片。后双方因故终止了恋爱关系,甲向乙索要自己的照片,乙十分不满,就用笔在甲的照片上乱涂画一通,然后还给甲,对于乙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乙侵害了甲的肖像权

B.乙侵害犯了甲的名誉权

C.乙侵害了甲的荣誉权

D.乙的行为不构成侵权


正确答案:D

第6题:

下列甲的哪些行为不属于意思表示?( )

A.乙向甲发出购买大米的要约,甲作出拒绝该要约的表示

B.甲向乙发出购买棉被的要约,乙作出承诺,但由于客观原因该承诺延迟到达甲,甲向乙作出承诺迟到的通知

C.乙赠与甲一套住宅,甲向乙作出接受的意思表示

D.甲、乙父子二人不睦,后乙得知甲有笔财产后对甲悉心照料,甲表示宽恕乙以前的行为


正确答案:ABD
「考点」意思表示的概念
「解析」A项中甲的行为是意思通知;8项中甲的行为是事实通知;D项中甲的行为是感情通知。这些都属于准法律行为,其法律效果依法律规定当然发生,不是意思表示。

第7题:

甲欲出售一辆汽车,乙向甲声称受丙委托购买该车,甲托人向丙核实,丙未予否认。甲遂将该车交给乙,乙将车开走后不知去向,甲向丙要求付款遭拒绝。此案的正确处理方法是( )。

A.由甲自行承担损失

B.由乙支付车款

C.由丙支付车款

D.由乙、丙承担连带付款责任


正确答案:C

第8题: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符合合同要约失效的情形是( )。

A.甲向乙发出要约,乙向甲发出拒绝要约的通知

B.甲向乙发出要约,说明其有效期为一周,乙在有效期满后未作任何表示

C.甲向乙发出要约,乙将其中的价格条件作了变动后向甲答复

D.甲向乙发出要约,后又依法撤销了要约


参考答案:ABCD

第9题:

下列哪些情形下,乙的请求依法不能得到支持?()

A:甲对乙说,如果通过司法考试,就请乙喝酒。后甲通过司法考试,乙要求甲请客
B:甲乙签订代孕合同,如果乙为甲生下男孩,则甲向乙支付30万,乙生下男孩后要求甲支付30万
C:甲与乙共饮,乙烂醉如泥,甲头脑清醒,抢先走下楼梯,乙因无人搀扶,从楼梯上摔下受伤,乙要求甲赔偿
D:甲对乙承诺,如乙比赛夺冠,甲将赠与乙一辆宝马,后乙果然夺冠,甲拒绝履行承诺,乙向法院提起诉讼

答案:A,B,D
解析:
A项,请人吃饭喝酒属于日常生活中常见的情谊行为,承诺请某人吃饭喝酒不具有法律效力,乙的请求不能得到支持。B项,代孕合同违反公序良俗,因而无效,乙的请求不能得到支持。C项,甲乙共同饮酒,彼此之间负有照顾义务,甲因违反自己的积极作为义务而导致乙的受害,乙的请求应当得到支持。D项.甲乙之间成立附条件赠与合同,条件成就,合同生效,但赠与人甲在标的物所有权转移之前,享有任意撤销权,就此《合同法》第186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甲拒绝履行承诺,说明甲行使了任意撤销权,受赠人乙的请求无法得到支持。故,本题选择A、B、D三个选项。

第10题:

设甲与乙、丙签订合同后,乙进行了预告登记,丙进行预告登记时遭拒绝,丁进行抵押登记时遭拒绝,丙、丁对甲享有哪些权利?()

A.丙可解除与甲的合同,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B.丁可要求甲再提供新的担保
C.丁可主张甲与乙的合同无效
D.丙可主张撤销甲与乙的合同

答案:A,B
解析:
。本题涉及“一房多卖”和“又卖又抵”的情况下,一方进行了预告登记后,其他权利人救济问题。甲与乙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是有效合同,甲与丙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也是有效合同。因房屋所有权未办理过户转移,故甲仍为该房屋所有权人,其与丁所签订的抵押合同亦为有效合同。因甲与乙进行了预告登记,在程序上阻却了丙进行预告登记和丁进行抵押登记。因预告登记后,未经乙同意,甲处分该房屋不发生物权效力,故阻却了丙取得该房屋所有权的可能性和丁取得该房屋抵押权的可能性。丙的合同目的不可能实现,故丙可行使合同解除权,并要求甲承担违约责任。丁的合同目的也不可能实现,因此有权要求甲提供新的担保。对于甲与乙的合同,因不存在无效和可撤销的理由,故丙、丁不能主张甲乙之间合同无效或撤销。本题正确选项为AB。

更多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