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某(男,19岁)与张某(男,17岁)原系初中同学。成、张二人初中毕业后,一直待在家里,没有上班。成、张二人具有赌博、盗窃等恶习。2005年5月16日夜晚,成、张二人打起了初中时本班校花林某(16岁)的主意,预谋强奸林某。于是,成某、张某当晚约林某出来,谎称是初中同学聚会,将林某骗至成某家中。成某先提出与林某发生性关系,遭林某拒绝后强行将林某按倒在地,使用暴力将林某强奸。林某被强奸后大声哭喊。成

题目
成某(男,19岁)与张某(男,17岁)原系初中同学。成、张二人初中毕业后,一直待在家里,没有上班。成、张二人具有赌博、盗窃等恶习。2005年5月16日夜晚,成、张二人打起了初中时本班校花林某(16岁)的主意,预谋强奸林某。于是,成某、张某当晚约林某出来,谎称是初中同学聚会,将林某骗至成某家中。成某先提出与林某发生性关系,遭林某拒绝后强行将林某按倒在地,使用暴力将林某强奸。林某被强奸后大声哭喊。成某与张某害怕被人发现,遂用毛巾将林某的嘴堵住。之后,张某又强奸了林某,林某再次被奸后,仍然啼哭不止。于是,成某与张某密谋将林某杀掉以灭口。成某即狠勒林某的颈部,将林某勒昏。尔后,张某提议将林某放到附近的铁轨上,让列车将其轧死,制造林某卧轧自杀的假象。随后,成、张二人拿走林某身上的手表及少量人民币,用布袋将昏迷中的林某移至附近的铁轨上。不久,林某被运行的列车撞击挤压,造成心脏破裂内出血死亡。成某、张某二人作案后逃离现场,不久被抓获归案。
问:本案应当如何处理?

如果没有搜索结果或未解决您的问题,请直接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古某是惯偷,因其喜好古董,因此经常行窃此类物品。某日,其听说商人张某家收集了大量古董,于是打算对其下手。古某听手下说,17 岁的小混混林某是张某的外甥,古某认为林某一定熟悉张某家环境,叫他一起去可以帮上忙。于是,古某找到林某,要其绘制一张张某家的地形图,并在其行窃时为其望风。林某胆小,不敢参与。古某威胁道,“如果不去,小心你的小命!”林某无奈,被迫答应了古某的要求,为其绘制了一张地形图。某日深夜,二人来到张某家,古某潜入张某别墅内,林某在门口望风。古某从张某家中窃得青铜器若干、字画数十幅以及玉器3 件。林某在古某进入张某家后,因害怕逃跑。根据案情,请回答86—87题。

对于古某、林某的行为如何评价( )

A.对于古某应当从重处罚

B.古某与林某成立盗窃罪的共犯

C.林某属于胁从犯,应比照主犯从轻、减轻、免除处罚

D.如果张某要求不追究林某的责任,对林某可不按犯罪处理


正确答案:ABD
【答案】:A、B、D
【详解】:古某教唆林某共同实施盗窃张某家的行为,因此二人成立盗窃罪的共犯,古某属于教唆犯,根据《刑法》第29 条规定,教唆不满18 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本题中,林某17 岁,因此古某教唆其犯罪,应当从重处罚,AB 选项正确。林某不自愿、被迫参加犯罪,且在共同犯罪中起较小的作用,因此属于胁从犯,根据《刑法》第28 条规定,对于胁从犯应当按照其犯罪情节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而并非比照主犯从轻、减轻、免除处罚,因此C 选项错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 条第3 款规定,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盗窃自己家庭或者近亲属财物,或者盗窃其他亲属财物但其他亲属要求不予追究的,可不按犯罪处理。本题中,林某是张某的外甥,如果张某要求不追究李某的责任,对林某可不按犯罪处理,因此 D 选项正确。本题应选A、B、D。

第2题:

某校15岁的学生林某放学回家途中,与同学肖某发生争执,用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将肖某捅成重伤。对此事件,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A.对林某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B.林某未满16周岁。不用负刑事责任
C.对林某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要体现“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D.林某放学后在校外与他人发生冲突,学校无须承担责任

答案:B
解析:
《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3题:

张某和林某是大学同学,毕业后同在某城市建设局工作,一直关系很好,相互帮助,相互支持,有时也利用职权相互为对方亲属经商事宜提供便利条件。张某、林某的行为违反了《廉政准则》。

A.对

B.错


正确答案:A

第4题:

犯罪嫌疑人林某被逮捕后,可以在办案机关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的人员有( )。

A.甲,系林某配偶
B.乙,系林某父亲
C.丙,系林某辩护人
D.丁,系林某姑父
E.林某

答案:A,B,C,E
解析:
本题考核强制措施的变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3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第5题:

童某,男,32岁,原系某厂采购员。
林某,女,28岁,同厂工人。
童某于1997年因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1999年10月,童又起意欲强奸厂里的同龄女青年平某,并同其姘妇林某商量,由林某以请平某帮助修理缝纫机为名,将平某诱至林某家中。晚饭时,童某、林某二人设法用酒将平某灌醉,林某故意离家去别处睡觉。童某正欲行奸时,平某惊醒,大喊救命。童某唯恐被邻居发觉,用手捂住平某的嘴,被平某狠咬一口。童又生恶念,用双手猛扼平某的颈部,致平某窒息死亡。林某次日回家,发现平某已死,惊恐之余,答应为童某掩盖罪行。当晚,童某、林某二人将平某的尸体装入麻袋运送到郊外,投进了江里。
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下列问题
(1)童某的行为构成何罪?
(2)林某的行为构成何罪?
(3)对童某与林某依法应当如何处罚?


答案:
解析:
【详解】
本题解答的一个关键点在于童某在具体实施强奸平某的犯罪过程中,遭到平某的反抗而未遂时,临时起意决定杀死被害人平某,这时强奸行为已经结束,另外的行为属于故意杀人的性质。
(1)童某的行为分别构成强奸罪(未遂)、故意杀人罪。
(2)林某的行为构成强奸罪(未遂)、包庇罪。
(3)童某与林某构成强奸罪的共犯,其中童某应为主犯,林某为从犯(帮助犯),所以,对于林某的强奸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于童某,因其强奸罪与故意杀人罪发生在贪污罪缓刑的考验期内,故应撤销缓刑,把贪污罪3年有期徒刑与强奸罪(未遂)、故意杀人罪三罪实行数罪并罚;对林某则应以强奸罪(未遂)、包庇罪两罪进行并罚。

第6题:

张某在会计机构负责人林某的监管下,将会计资料移交给年某。事后年某发现该会计资料存在严重差错,张某以已经移交完毕为由不予理睬。根据规定,应该承担法律责任的是()。

A.张某

B.年菜

C.张某和年某

D.张某、年某及林某


正确答案:A
A【解析】略

第7题:

林某与张某协议离婚,并约定由张某照顾刚满周岁的女儿。不到一年,张某在一次车祸中丧生。此时,作为女儿监护人的应当是()
A. 林某
B. 林某的父母
C. 张某的父母
D. 张某所在单位


答案:A
解析:
《民法通则》第十六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父母离婚后,对子女的权利义务仍然存在,子女无论随哪方生活,仍然是父母双方的子女。因此,离婚后,父母双方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权不变。任何一方均要履行抚养教育子女的权利与义务。故本题选A。

第8题:

陈某(女)于1996年4月与林某(男)相识相恋,由于林某家境不好,遂于同年10月从几个朋友处借款共2万元盖房用作结婚住房。陈林二人1998年1月办理了结婚登记,婚后林某又以个人名义借款1.5万元从事服装个体买卖,夫妻二人共同经营,生意红火,朋友虽时常催林某还钱,但林某以各种借口推托债务。1999年3月,林某以个人名义与张某、王某成立合伙,一直经营至今。2002年,陈林二人因林某父母长期住在他们家意见不合,发生争吵。其后二人便经常发生口角,感情逐渐恶化。同年10月,林某认识一女子吴某,两人开始同居,林某与陈某的关系更加恶化,经常不回家。陈某多次哭闹都无济于事。林某于2003年5月开始转移、隐匿自己的财产,并于一年后,向法院起诉要求与陈某离婚,理由是夫妻感情业已破裂。

根据上述材料,请回答以下问题:

1.如果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话,双方共同财产应如何分割?

2.陈林二人结婚前林某的2万元债务应如何处理?

3.婚后林某以个人名义借的1.5万元债务应如何处理?

4.对于林某转移、隐匿财产行为,陈某于财产分割完毕后得知,她应该如何救济自己的权利?

5.陈某能提起离婚损害赔偿吗?


正确答案:
1.按照《婚姻法》第39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本案也应这样处理。对于以林某个人名义在合伙中的出资,也应进行分割,具体的分割方法按照《婚姻法解释(二)》第17条规定处理: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合伙企业中的出资,另一方不是该企业合伙人的,当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其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对方时,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的,该配偶依法取得合伙人地位;(二)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在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受让权的,可以对转让所得的财产进行分割;(三)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也不行使优先受让权,但同意该合伙人退伙或者退还部分财产份额的,可以对退还的财产进行分割;(四)其他合伙人既不同意转让,也不行使优先受让权,又不同意该合伙人退伙或者退还部分财产份额的,视为全体合伙人同意转让,该配偶依法取得合伙人地位。
2.根据上述《婚姻法解释(二)》第23条的规定,对一方婚前已经形成的债务,原则上认定为夫妻中一方的个人债务;债权人能够证明所欠债务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上述两种情况的证明责任由主张权利的债权人承担。本案中林某婚前的个人借款,由林某一人承担,但该借人款项是用于建造结婚用房,应认为是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陈林二人离婚后,应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3.根据上述《婚姻法解释(二)》第24条规定,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欠下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但是,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欠债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就可以对抗债权人的请求。本案林某以个人名义借的1.5万元债务从事服装个体买卖,不能认为是林某的个人债务,应由陈林二人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4.《婚姻法》第47条明确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陈某可以依据该条提起民事诉讼,要求重新分割共同财产。
5.《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本案中,林某实施了第二项非法行为,具有主观过错,造成了损害后果,导致双方离婚,所以,陈某能提起离婚损害赔偿。

第9题:

犯罪嫌疑人林某被逮捕后,可以在办案机关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的人员有( )。

A、甲,系林某配偶
B、乙,系林某父亲
C、丙,系林某辩护人
D、丁,系林某姑父
E、林某

答案:A,B,C,E
解析:
本题考核强制措施的变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3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第10题:

王某和林某是生意上的死对头,由于林某从中作梗致使王某损失近百万元。王某对此十分恼火,遂出资5万元雇佣张某去除掉林某。张某答应了此事,回到家后将欲杀林某的情况告诉其妻陈某,陈某不仅不加制止,而且积极为其出谋划策,帮张某买来一把尖刀用于杀林某。在陈某的帮助下,张某作了充分准备,于某晚潜入林某的家中,当时林某不在家。张某见林某妻子正在床上睡觉,顿起歹意,就把其强奸了。等到林某回家,又将林某杀死。张某的行为应当如何定性?

A.张某同王某构成故意杀人的共同犯罪
B.张某强奸林某妻子的行为,属于实行过限
C.张某故意杀人罪和强奸罪应当择一重处罚
D.对张某应当按照故意杀人罪和强奸罪实行数罪并罚

答案:A,B,D
解析:
王某花钱雇佣张某杀人,且张某答应,说明两人具有共同犯罪的故意;张某实施了杀人行为,一人行为,全体责任,因此二人成立共同犯罪。故A选项正确。强奸罪是张某临时另行起意所犯,超出王某雇凶杀人的范围,属于实行过限。故B选项正确。张某的杀人行为和强奸行为之间并没有联系,分别成立故意杀人罪和强奸罪,应该对其数罪并罚。故C选项错误,D选项正确。

更多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