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谭某有哥哥,秦某有妹妹,谭某与秦某结婚后,在婚假旅行中不幸死于一场事故,请问其遗产应怎样分割?( )

题目
设谭某有哥哥,秦某有妹妹,谭某与秦某结婚后,在婚假旅行中不幸死于一场事故,请问其遗产应怎样分割?( )

A.谭某的遗产应由其哥哥和秦某的妹妹继承
B.秦某的遗产由其妹妹继承
C.谭某的遗产由其哥哥继承
D.秦某的遗产由其妹妹和谭某的哥哥继承
参考答案和解析
答案:B,C
解析:
在同一事件中死亡的夫妻,不能确定死亡先后时间的,应推定他们同时死亡。本题中,丈夫有继承人哥哥,妻子有继承人弟弟,故他们分别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本题正确选项为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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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秦某有一中巴,经有关部门批准,秦某跑起了自北京市区至郊区某线路的短途运输业务.某日,秦某在超速驾驶中,为避免与李某的客车相撞,紧急刹车致乘客钱某的物品毁损.经查,钱尚未买车票,则钱某损失秦某应否赔偿?【】

A.不应赔偿,因为秦某与钱某的合同尚未成立

B.不应赔偿,秦某系紧急避险可以免责,应由李某赔偿

C.应赔偿,合同虽未成立,但秦某应负缔约过失责任

D.应赔偿,运输合同已经成立,秦某有过失


正确答案:D
[解析]《合同法》第303条规定,在运输过程中,旅客自带物品毁损、灭失,承运人有过错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旅客托运的行李毁损、灭失的,适用货物运输的有关规定。

第2题:

丁某在自家后院种植了葡萄,并垒起围墙。谭某(12岁)和马某(10岁)爬上围墙攀摘葡萄,在争抢中谭某将马某挤下围墙,围墙上松动的石头将马某砸伤。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丁某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B.谭某的监护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C.马某自己有过失,应当减轻赔偿人的赔偿责任

D.本案应适用特殊侵权规则


正确答案:BCD
[考点]未成年入致人损害时责任承担、过错相抵
[解析]《侵权责任法》第32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可见,未成年人致人损害侵权责任要符合以下要件:(1)必须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为的行为;(2)必须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自己独立的行为;(3)必须造成他人损害。本题中,谭某(12岁)和马某(10岁),都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二人在爬上围墙攀摘葡萄时,谭某将马某挤下围墙,围墙上松动的石头将马某砸伤。可见,一方面马某遭受的损害是由于谭某的行为直接引起的,根据上述法律规定,谭某的监护人无疑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另一方面马某的损害也是因为马某自己攀爬围墙并与人争抢的过错造成,根据《侵权责任法》第26条的规定:“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选项BC正确。
根据侵权行为的一般原则和条件,人们只应当对自己的过错行为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无意思能力或者说意思能力不健全的人,他们不应当对自己的行为后果承担责任。对于他们造成的他人损害,法律规定了由其监护入承担民事责任,这种监护责任是一种无过错的代负责任,也就是不问监护人有无过错,只要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监护人就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即使尽了监护责任,也只能减轻他的民事责任。这种责任属于特殊侵权责任,即因与本人有关的人或物造成他人损害而由本人承担责任的侵权,应当适用特殊侵权规则。本案属于未成年人致人损害,应当由监护人承担责任,应当适用特殊侵权规则,选项D正确。t丁某不应当对马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因为侵权责任的成立必须符合一定的要件,即(1)行为的违法性;(2)损害结果;(3)行为违法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4)行为人有过错。本题中,虽然马某是由于丁某的院墙上的石头将其砸伤,但是丁某在自家后院种植葡萄,并且已经垒起了围墙。他对于马某的损失没有任何过错,不符合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丁某不应当对马某的损失承担责任。据此,选项A错误。
[陷阱点拨]本题陷阱之一是未成年人致人损害时责任承担的规定。考生应当掌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时的,应当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即使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的,也只是可以减轻他的民事责任,而不是免除其民事责任。可见,这种责任承担,并不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是否尽到了监护责任,即是否有过错而有不同,是一种特殊的侵权行为。
另—个陷阱就是过错相抵的原理。我国法律规定受害人对于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害人的民事责任。对于这一原则,在未成年人致人损害案件中,同样可以类推适用,即受损害的未成年人对于自己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作为另—个侵害人的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在进行赔偿偿时,可以减轻其赔偿责任。同时要注意,这里的未成年人的“过错”是以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能够认识都行为不利后果的能力为判断标准的,本题中,作为受害人的马某已经10岁,应当具有认识到攀爬围墙并与人争抢这种行为危险性后果的能力,可是他却依然实施了这种不当行为,因而应当是具有一种“过错”的。考生在本题中很容易忽视这一点,从而漏选了选项C。

第3题:

苏某(男)的父亲于1975年逝世,留有遗产为房屋(A)一处,由苏某继承,但是直到1977年才取得房产证。1976年苏某与秦某(女)结婚,两人结婚时苏某的姑父送给贺礼2千元,婚后育有一子苏鹏(化名)和一女苏琳(化名)。两人于1985年1月购买房产一处(B)并对房屋(A)进行了修缮。1986年1月,苏某因从部队专业,获得转业费10万元。秦某是一名业余作家,创作了多部小说,1989年3月,她与一家出版社签订出版合同,其中在1989年4月支付小说(甲)的版税5万元,而小说(乙)的版税6万元直到1990年2月才支付。两人因感情不和于1990年1月离婚,于是苏鹏跟随父亲生活,而苏琳跟随秦某生活,离婚后秦某获得房屋B,但给予了苏某相应的补偿。刘某(女)由于丧偶,其夫留有房屋(C)一处。1992年1月苏某与刘某再婚,刘某再婚时刘某的女儿王华(女,化名)已经结婚,并与刘某分开居住。而苏鹏跟随苏某和刘某居住,刘某于1993年1月收养了苏鹏。苏鹏的生母秦某于2006年1月遭遇不幸,不幸逝世,留有遗产:房屋B,存款10万元。2007年1月刘某遭遇车祸,不幸逝世。留有遗产为房屋(C),存款10万元。

在本案中,如果没有财产协议,苏某(男)和秦某(女)夫妇对婚后所获得的财产是一种( )关系。

A.按份共有

B.共同共有

C.分别共有

D.部分共有


正确答案:B

第4题:

谭芳从小父母双亡,是叔叔谭某将其带大,谭芳工作后和王岸谈朋友,但是谭某坚决反对。后来谭某移民国外,不久从国外写信表示赠与谭芳美金5000元,谭芳即表示同意。但因故此款未实行给付。谭芳不久与王岸登记结婚。后谭芳接到叔叔谭某赠与的5000美金。依照法律该项钱款属谁?()

A:属于谭芳婚前的个人财产
B:属于谭芳与王岸夫妻共同财产
C:属于婚前取得,但归谭芳和王岸共有
D:由法院确定其归属

答案:A
解析:
《婚姻法》第1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该5000美金是谭某指定赠与其侄女谭芳的,是属于谭芳的个人财产,虽然财产在婚后才得到,但并不影响其归属。

第5题:

某市近期连续发生多起夜间拦路抢劫案。案发后,该市公安局局长李某亲自坐镇指挥,立即展开侦查活动,案件很快告破,犯罪嫌疑人秦某也被缉拿归案。在侦查过程中,秦某聘请律师谭某为其提供法律帮助,谭律师得知李某是本案被害人黄某的姑父,欲提出李某回避的申请。对此,下列的论述中不正确的是:

A.谭律师无权申请李某回避

B.回避决定做出之前,李某不停止对该案的侦查

C.李某是否回避,应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

D.若李某被决定回避,其在回避之前取得的证据和进行的侦查行为无效


正确答案:D
[考点] 申请回避的主体;回避的决定及效力
[答案及解析] D。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8条规定,只有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申请回避权,故A项正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0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院长的回避,由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检察长和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对侦查人员的回避作出决定前,侦查人员不能停止对案件的侦查。”因此B、C项正确。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33条规定:“被决定回避的公安机关负责人、侦查人员、鉴定人、记录人和翻译人员,在回避决定做出以前所进行的诉讼活动是否有效,由作出决定的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决定。”故D项错误。

第6题:

秦某死后留有房屋一间和存款若干,法定继承人为其子秦小。秦某生前立有遗嘱,将其存款赠与保姆燕某。秦小和燕某被告知3个月后参与秦某的遗产分割,但直到遗产分割时,两人均未作出是否接受遗产的意思表示。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秦小和燕某均未作表示,视为放弃接受遗产 B.秦小未作表示视为接受继承,燕某未作表示视为放弃受遗赠 C.秦小应视为放弃继承,燕某应视为放弃受遗赠 D.秦小和燕某的行为均应视为接受遗产


正确答案:B
在继承中,继承人与受遗赠人同样的沉默行为(未作表示)代表着相反的法律效力。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2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第7题:

秦某有一中巴,经有关部门批准,秦某跑起了自北京市区至郊区某线路的短途运输业务。某日,秦某在超速驾驶中,为避免与李某的客车相撞,紧急刹车致使乘客钱某的物品毁损。经查,钱某尚未买车票。则钱某损失秦某应否赔偿?( )

A.不应赔偿,因为秦某与钱某的合同尚未成立

B.不应赔偿,秦某系紧急避险可以免责,应由李某赔偿

C.应赔偿,合同虽未成立,但秦某应负缔约过失责任

D.应赔偿,承运人秦某存在过错


正确答案:D
客运合同存在不同情况,如属长途运输,自旅客购买客票时合同成立,旅客上车合同生效;如属巴士运输,按交易习惯,自旅客上车客运合同即成立生效。本题中,虽然乘客钱某未购买车票,但钱某与秦某之间的客运合同已经成立生效,对于钱某随身携带的物品,承运人秦某负过错责任。秦某因超速驾车,为避免与李某的客车相撞而紧急刹车,造成钱某的物品毁损,对此,秦某存在过错,故秦某应对乘客钱某的物品毁损承担责任,故D选项正确,其他选项错误。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D。

第8题:

张某与秦某共同完成一项餐具发明。就该项发明的专利申请权所作的下列判断中,哪些是正确的( )

A.如果张某放弃其专利申请权,秦某可单独申请,但取得专利后,秦某有免费使用的权利

B.如果张某不同意申请专利,秦某可以自行申请

C.如果张某准备转让其专利申请权,应签订书面合同

D.如果张某准备转让其专利申请权,秦某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正确答案:ACD
「考点」技术合同
「解析」根据《合同法》第340条规定,合作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合作开发的当事人共有。当事人一方转让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其他各方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合作开发的当事人一方声明放弃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可以由另一方单独申请或者由其他各方共同申请。审请人取得专利权的,放弃专利申请权的一方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合作开发的当事人一方不同意申请专利的。另一方或者其他各方不得申请专利。
因此正确答案是ACD。

第9题:

某村谭某夫妇有一子一女,儿子双耳先天性失聪,夫妇二人以务农为生,如今年老体弱,生活更加困难。女儿远嫁到外省,因车祸造成下肢截瘫,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谭某的哥哥定居在县城,具有城镇户口,但最近因下岗没有了收入来源。以上不属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是()。

A:谭某的儿子
B:谭某夫妇
C:谭某的女儿
D:谭某的哥哥

答案:D
解析: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是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居民,主要是因病残、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以及生存条件恶劣等原因造成生活常年困难的农村居民。

第10题:

秦某是儿童影星,年满9周岁,片酬颇丰。其父秦某军的亲弟秦某强,家居山区,生活较为困难。秦某军征得秦某口头同意后,将秦某的片酬30万元以秦某的名义赠与秦某强。对秦某军这一民事行为的效力的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有效。理由是秦某军为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处理其财产
B.有效。理由是秦某军已征得秦某的同意
C.无效。理由是秦某军未征得秦某母亲的同意
D.无效。理由是秦某军处理秦某的财产不是为了秦某的利益

答案:D
解析:
根据《民法通则》第十八条规定,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监护人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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