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第2题:
第3题:
某税务师事务所2009年接受某生产企业委托,代理该企业增值税纳税申报事宜。5月该企业将自产的成本为100万元的钢材用于企业的厂房建设,在咨询注册税务师时,注册税务师认为应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并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将17万元作为进项税额转出填报。对于该事项,税务师事务所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是( )。
A.注册税务师的判断是正确的,不用承担法律责任
B.税务师事务所会被处以1.70万元的罚款
C.税务师事务所要代企业缴纳1.70万元的税款及滞纳金
D.税务师事务所会被处以8万元的罚款
第4题:
第5题:
第6题:
第7题:
第8题:
根据以下资料,回答6~8题。
张某刚取得注册税务师执业证书,现就业于某税务师事务所,遇到如下咨询业务,请帮助回答:
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1年9月至12月每月均固定外购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17万元,应税收入固定为200万元,免税收入分别是100万元、50万元、100万元、50万元,已知,企业外购材料用于应税项目与免税项目无法划分。
请帮助分析:
当月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必须抵扣此进项税?该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抵扣的期限规定?
第9题:
第10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