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建筑公司承包了乙公司的商业住宅楼,工程竣工后,经甲公司多次催要,但乙公司一直未支付工程价款,甲公司可以采取的措施有( )。A.与乙公司协议将建成的住宅楼折价 B.申请人民法院将建成的住宅楼拍卖,就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C.与乙公司协议将建成的住宅楼折价,但应与乙公司其他债权人平等受偿 D.申请人民法院将建成的住宅楼拍卖,但应与乙公司其他债权人平等受偿 E.与乙公司协议将建成的住宅楼归甲公司所有

题目
甲建筑公司承包了乙公司的商业住宅楼,工程竣工后,经甲公司多次催要,但乙公司一直未支付工程价款,甲公司可以采取的措施有( )。

A.与乙公司协议将建成的住宅楼折价
B.申请人民法院将建成的住宅楼拍卖,就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C.与乙公司协议将建成的住宅楼折价,但应与乙公司其他债权人平等受偿
D.申请人民法院将建成的住宅楼拍卖,但应与乙公司其他债权人平等受偿
E.与乙公司协议将建成的住宅楼归甲公司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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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甲公司与乙建筑公司签订了由乙公司承建甲公司办公楼的合同。关于此合同表述错误的是( )。

A.乙公司可以将主体工程分包给其他建筑队,但对工程质量应由乙公司对甲公 司承担全部责任

B.如果甲公司无故解除合同,则构成违约,应当承担对乙公司造成的损失

C.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公司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经乙公司催告,在合理期 限内仍不支付,则乙公司有权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办公楼依法拍卖,并就拍卖 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D.如果有关勘察单位违约未按时提供勘察文件造成工期延误,甲公司应当对乙公 司的停工承担责任


正确答案:A

第2题:

甲公司与乙建筑公司签订了由乙公司承包甲公司办公楼的合同。关于此合同表述错误的是()。

A、乙公司可以将主体工程分包给其他建筑队,但对工程质量应由乙公司对甲公司承担全部责任

B、如果甲公司无故解除合同,则构成违约,应当承担对乙公司造成的损失

C、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公司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经乙公司催告,在合理期限内仍不支付,则乙公司有权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办公楼依法拍卖,并就拍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D、如果有关勘察单位违约未按时提供勘察文件造成工期延误,甲公司应当对乙公司的停工承担责任


参考答案:A

第3题:

甲公司向乙银行贷款1000万元,以自己的办公楼进行抵押,在抵押时只在房产部门办理了房产抵押权登记,未在地产部门办理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登记。厚甲公司无力还款,乙银行欲行使抵押权,同时因为甲公司的其他债权人欲行使债权而发生纠纷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抵押无效,因为房产抵押应当同时登记

B、因抵押无效,乙银行和甲公司的其他债权人对拍卖房地价款按债券比例受偿

C、房屋抵押有效,但乙银行对拍卖土地使用权所得无优先受偿权

D、房屋抵押有效,乙银行对拍卖土地使用所得亦享有优先受偿权


正确答案:D

第4题:

甲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参加竞标,取得A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开发住宅小区,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颁发后,甲公司以A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向乙银行抵押贷款3000万元,用该笔借款甲公司在A地块上建成10幢住宅楼并通过竣工验收。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根据“房地一体”原则,住宅楼当然成为抵押物的一部分
B.该住宅楼售出前可以作为抵押物的一部分,一经售出则不能作为抵押物
C.住宅楼不属于抵押物,抵押权实现时,乙银行仅能申请人民法院拍卖A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而不能拍卖住宅楼
D.抵押权实现时,乙银行有权申请人民法院将A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和住宅楼一同拍卖,但是对住宅楼拍卖所得,乙银行无权优先受偿

答案:D
解析:
将建设用地使用权设定抵押,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不属于抵押物;抵押权实现时,可以依法将该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与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同变价,但对新增房屋拍卖所得款项,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

第5题:

2000年2月,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施工合同,约定由乙公司为甲建房一栋。乙与丙签订《内部承包协议》,约定由丙承包建设该楼房并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乙收取丙支付的工程价款总额5%的管理费。丙实际施工至主体封顶。2004年1月,乙向法院起诉请求甲支付拖欠工程款并解除施工合同。甲辩称乙起诉时已超过2年诉讼时效,要求法院驳回乙的诉讼请求。
下列说法何者正确?
A乙有权对讼争楼房折价或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B.乙元权对讼争楼房折价或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C.丙有权对讼争楼房折价或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D.丙无权对讼争楼房折价或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答案:A,D
解析:
。《合同法》第286条。

第6题:

甲公司向乙银行贷款1000万元,以自己的办公楼进行抵押,在抵押时只在房产部门办理了房屋抵押权登记,未在地产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后甲公司无力还款,乙银行欲行使抵押权,同时因甲公司的其他债权人欲行使债权而发生纠纷。下列表述JF确的是( )。

A.抵押无效,因为房地抵押应当同时登记

B.抵押无效,乙银行和甲公司的其他债权人对拍卖房地价款按债权比例受偿

C.房屋抵押有效,乙银行对拍卖土地使用权所得无优先受偿权

D.房屋抵押有效,乙银行对拍卖土地使用权所得享有优先受偿权


正确答案:D
D。解析: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抵押人未依照前款规定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财产视为一并抵押。所以即使仅办理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视为一并抵押。第179条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故房屋抵押有效,乙银行对拍卖土地使用权所得享有优先受偿权,D正确。

第7题:

2013年8月8日,甲公司将一辆卡车出租给刘某使用,约定租期为3年。1年前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了抵押合同,将此卡车抵押给乙公司,未办理抵押权登记。租赁合同签订3个月后,甲公司未向乙公司支付货款,乙公司遂要求刘某将卡车交给自己,以行使抵押权。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乙公司对卡车的卖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B.如果经过拍卖,卡车被丙购买,丙有权要求刘某返还汽车
C.如果卡车被法院扣押,乙公司有权要求刘某支付到期租金,优先清偿自己的债权
D.如果甲、乙公司协商将卡车折价归乙公司所有,其他债权人认为折价偏低,有权向 法院起诉撤销甲乙公司之间的折价协议


答案:A,C,D
解析:
A、C、D
考点:动产抵押
讲解:关于动产抵押,《物权法》第188条规定:“以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第四项、第六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船舶、航空器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甲公司将卡车抵押给乙公司,虽未办理 、抵押登记,但不影响动产抵押权的设立,故乙公司对卡车享有抵押权,A项正确。《物权法》第190条规定:“订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财产已出租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抵押权设立后抵押财产出租的,该租赁关系不得对抗已登记的抵押权。”在先押后租的情形,如果抵押权未办理登记,仍然不足以对抗后来成立的租赁合同关系,在实现抵押权时 仍然要适用买卖不破租赁的规则,故卡车的买受人不能要求承租人刘某提前返还卡车,而必须等到3年租赁期限届满,B项错误。《物权法》第197条第1款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致使抵押财产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抵押权人有权收取该抵押财产的天然利息或者法定孳息,但抵押权人未通知应当清 偿法定孳息的义务人的除外。”据此,在卡车被法院扣押的情形,乙公司有权要求刘某支付 到期租金,优先清偿自己的债权,C项正确。《物权法》第195条第1款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据此,D项正确。

第8题:

机械公司不按期付工程款,建筑公司可以( )。

A.直接将招待所折价受偿

B.催告机械公司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

C.自己将招待所拍卖,并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D.申请人民法院将招待所依法拍卖

E.到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机械公司支付剩余的工程款


正确答案:BDE
解析:本题考核建设工程合同的相关规定。在建设工程合同中,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第9题:

甲公司以一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作抵押向乙银行借款3000万元,办理了抵押登记。其后,甲公司在该地块上开发建设住宅楼,由丙公司承建。甲公司在取得预售许可后与丁订立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丁交付了80%的购房款。现住宅楼已竣工验收,但甲公司未能按期偿还乙银行借款,并欠付丙公司工程款1500万元,乙银行和丙公司同时主张权利,法院拍卖了该住宅楼。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乙银行对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B.乙银行对该住宅楼拍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C.丙公司对该住宅楼及其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优先受偿权优先于乙银行的抵押权

D.丙公司对该住宅楼及其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优先受偿权不得对抗丁对其所购商品房的权利

答案:A,C,D
解析:
选项 A 正确,选项 B 错误。《担保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应当将抵押时该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同时抵押。本题中,甲公司将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给乙银行时,土地上尚未附着住宅楼。因此,乙银行仅对该建设用地享有抵押权。选项 C 正确。《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第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房地产纠纷案件和办理执行案件中,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的规定,认定建筑工程的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因此,丙公司对该住宅楼及其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优先受偿权优先于乙银行的抵押权。选项 D 正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第二条规定,消费者交付购买商品房的全部或者大部分款项后,承包人就该商品房享有的工程价款优先32受偿权不得对抗买受人。本题中,丁已经交付 80%的购房款,因此丙公司对该住宅楼及其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优先受偿权不得对抗丁对其所购商品房的权利。

第10题:

甲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参加竞标,取得A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开发住宅小区,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颁发后,甲公司以A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向乙银行抵押贷款3000万元,用该笔借款甲公司在A地块上建成10幢住宅楼并通过竣工验收。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有( )。

A.根据“房地一体”原则,住宅楼当然成为抵押物的一部分
B.该住宅楼售出前可以作为抵押物的一部分,一经售出则不能作为抵押物
C.住宅楼不属于抵押物,抵押权实现时,乙银行仅能申请人民法院拍卖A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而不能拍卖住宅楼
D.抵押权实现时,乙银行有权申请人民法院将A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和住宅楼一同拍卖,但是对住宅楼拍卖所得,乙银行无权优先受偿

答案:A,B,C
解析:
以建设用地使用权设定抵押,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不属于抵押物;抵押权实现时,可以依法将该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与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同变价,但对新增房屋拍卖所得款项,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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