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使用霉变面粉加工馒头,潜在受害人不可确定。郭某、高某、陶某、夏某等20多名受害者提起损害赔偿诉讼,但未能推选出诉讼代表人。法院建议由郭某、高某作为诉讼代表人,但陶某、夏某等人反对。关于本案的诉讼代表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题目
某企业使用霉变面粉加工馒头,潜在受害人不可确定。郭某、高某、陶某、夏某等20多名受害者提起损害赔偿诉讼,但未能推选出诉讼代表人。法院建议由郭某、高某作为诉讼代表人,但陶某、夏某等人反对。关于本案的诉讼代表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陶某、夏某等人作为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
B.陶某、夏某等人推选代表人参加诉讼
C.诉讼代表人由法院指定
D.诉讼代表人只能委托一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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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苟家庄村村民由于环境污染一案向阳晋县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由于村民人数太多,决定进行代表人诉讼,下列推选诉讼代表人的方式正确的是:( )。

A.当村民没有推选时,法院提出陈某和乔某可以担任,经过协商,获得村民同意

B.在协商不成后,法院直接指定陈某和乔某担任诉讼代表人

C.苟家庄召开全体村民大会,选举苟某和高某为诉讼代表人

D.由于选举中村民之间出现纠纷,于是乡党委直接指定李某和赵某担任诉讼代表人


正确答案:ABC
根据《民诉意见》第61条:“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在起诉时不确定的,由当事人推选代表人,当事人推选不出的,可以由人民法院提出人选与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的,也可以由人民法院在起诉的当事人中指定代表人。”

第2题:

某县公安局的派出所以郭某因邻里纠纷殴打并致邱某轻微伤为由,对郭某作出罚款600元的处罚.郭某向复议机关提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作出改变决定,处罚郭某800元,王某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复议机关是县公安局

B.复议机关不得加重对郭某的处罚

C.本案应以复议机关为行政诉讼的被告

D.如果复议机关的行为违法且对郭某造成损害,复议机关应对加重的200元承担国家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BCD
84.【答案】BCD 【考点】 复议机关、行政诉讼被告、复议被申请人、复议决定【解析】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15条的规定:“对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派出机构的部门或者该部门的本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所以,A选项的提法忽略了县政府也可以作为复议机关,A错误.根据《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51条的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在申请入的行政复议请求范围内,不得作出对申请人更为不利的行政复议决定.”B选项的提法是正确的.C选项,对于复议机关改变决定,应该以复议机关为行政诉讼的被告.《国家赔偿法》第8条规定,经复议机关复议的,最初造成侵权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但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加重损害的,复议机关对加重的部分履行赔偿义务.本案复议机关加重对郭某的处罚,应当就加重的200元承担赔偿责任.

第3题:

海岭区城建局批复同意当地某商业银行住宅楼选址,并向其颁发许可证。拟建的银行住宅楼与杨某等90户居民居住的住宅楼间距为8.6米。杨某等30户居民认为,海岭区城建局的该批准行为违反了国家有关规定,遂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根据《行政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关于本案的起诉要求和诉讼资格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

A.杨某等30户居民提交符合法定起诉条件的证据材料后,法院才能受理

B.因海岭区城建局的该批准行为涉及杨某等人的合法权益,故杨某等人有权提起行政诉讼

C.杨某等30户居民应当推选2至5名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

D.法院可以通知未起诉的60户居民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E.杨某等人有权对当地某商业银行提起民事侵权诉讼,无权就海岭区城建局的批准行为提起行政诉讼


正确答案:AB

第4题:

夏至有限责任公司涉嫌偷税罪,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李某,财务部经理白某同时受到追诉。副董事长刘某,没有涉嫌犯罪。本案中,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本案可以由刘某作为被告单位的诉讼代表人出庭

B.检察院在起诉书中把李某列为被告单位的诉讼代表人,人民法院应当要求检察院另行确定被告单位的诉讼代表人出庭

C.本案中,夏至公司是单位被告人,应由李某代表被告单位夏至公司参加刑事诉讼

D.人民法院通知被告单位的诉讼代表人出庭而该代表人拒不出庭的,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对其采取拘传措施


正确答案:ABD
根据《刑诉解释》第208条和第210条的规定,被告单位的诉讼代表人应当由人民检察院确定;代表被告单位出庭的诉讼代表人,应当是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如果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被指控为单位犯罪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的,应当由单位的其他负责人作为被告单位的诉讼代表人出庭;接到出庭通知的被告单位的诉讼代表人应当出庭,拒不出庭的,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拘传到庭。

第5题:

区城乡建设局批复同意某银行住宅楼选址,并向其颁发许可证。拟建的住宅楼与张某等120户居民居住的住宅楼间距为9.45米。张某等20人认为该批准行为违反了国家确关规定,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因该批准行为涉及张某等人相邻权,故张某等人有权提起行政诉讼

B.张某等20户居民应当推选2至5名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

C.法院可以通知未起诉的100户居民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D.张某等20户居民应当提供符合法定起诉条件的证据材料


正确答案:BC
[考点]行政诉讼原告、代表人、第三人、证据[解析]A项考查的是行政诉讼原告制度。《行诉解释》第12条规定:“与具体行政行为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该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第13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一)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涉及其相邻权或者公平竞争权的……”本案中,张某等人为相邻权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故A项正确,不应入选。根据《行诉解释》第14条规定:同案原告为5人以上.应当推选1至5名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在指定期限内未选定的,人民法院可以依职权指定。选项B中认为的“2至5名”.所以选项B错误,为应选项。
关于选项C,《行政诉讼法》第27条规定:“同提起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行诉解释>第24条第1款规定:行政机关的同一具体行政行为涉及两个以上利害关系人,其中一部分利害关系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没有起诉的其他利害关系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法条中的“利害关系”是指具体行政行为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受法律所保护的利益。本案中,区城乡建设局颁发的许可证影响了张某等120户居民,这些居民都是具体行政行为的利害关系人。《行诉解释》第24条第1款规定,一个具体行政行为涉及两个以上利害关系人,且其中一部分作为原告,在这种特殊的情况下,法院有义务通知其他利害关系人参加诉讼。在本案中。区城乡建设局颁发许可证的具体行政行为涉及120户居民(利害关系人),其中20户居民提起行政诉讼,这种情况完全符合《行诉解释》第24条第1款规定的条件,则法院应当通知剩余的没有起诉的居民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所以选项C中的“可以”是错误的,为应选项。
《证据规定》第4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其符合起诉条件的相应的证据材料……”故选项D“张某等20户居民应当提供符合法定起诉条件的证据材料”正确,不是该题答案。
[陷阱点拨]本题为法条考查题,只要考生精确地记忆法条,则可比较容易地避开各种陷阱。要特别注意对《行政诉讼法》第27条与《行诉解释》第24条第1款规定的理解,2007年司法考试针对这两个法条进行了两次考查,可见其重要性。值得说明的是,B选项中2至5人的提法,出自《民诉意见》第62条:《民事诉讼法》第54条和第55条规定的代表人为2至5人,每位代表人可以委托1至2人作为诉讼代理人。而《行诉解释》规定的是“1至5名代表人”。提醒考生在大量复习法条时,要将这种细微的差别牢记在心。此外.本题为选非题,再次提醒考生要注意审题。

第6题:

夏某提出农村宅基地用地申请,按照土地法的规定,需要乡政府审核后报县政府审批。但是乡政府不受理夏某的申请,不予初步审查,导致夏某无法获得县政府颁发的农村宅基地用地使用权证。下列哪个选项是不正确的?

A.夏某可以不经复议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B.如果夏某提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是市政府

C.如果夏某提起行政诉讼,诉讼被告是乡政府

D.夏某需要向法院提交曾经提出申请的证据材料


正确答案:B
49.【答案】B 【考点】 复议和诉讼的关系、复议机关、被告和诉讼证据【解析】 《行政复议法》第30条第1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 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由于夏某并未已经取得该土地的合法使用权,所以本案不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的复议前置的要求,A项说法正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许可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4条规定:“当事人不服行政许可决定提起诉讼的,以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机关为被告;行政许可依法须经上级行政机关批准,当事人对批准或者不批准行为不服一并提起哲讼的,以上级行政机关为共同被告;行政许可依法须经下级行政机关或者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初步审查并上报,当事人对不予初步审查或者不予上报不服提起诉讼的,以下级行政机关或者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为被告。”本案是乡政府不予初步审查,因此行政诉讼的被告是乡政府,C说法正确,同理,我们可以知道复议被申请人也是乡政府,复议机关是乡政府的上一级政府县政府,B说法错误,当选。根据《行政诉讼证据规定》第4条第2款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其符合起诉条件的相应的证据材料。”夏某有义务向法院提交曾经递交申请的相关证据材料,这是他承担举证责任的表现。

第7题:

陈某准备就罚款处罚向人民法院起诉,但不知道在法律上应该以谁的名义提起诉讼,如果你是某税务师事务所的注册税务师,你的法律意见是( )。

A.金星电动玩具厂为原告,陈某为法定代表人,韦某等6人为第三人

B.金星电动玩具厂为原告,陈某为诉讼代表人

C.7人为共同原告,陈某诉讼代表人

D.7人为共同原告,未选定诉讼代表人的,由法院指定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

E.7人为共同原告,由共同推选的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


正确答案:B

第8题:

某企业使用霉变面粉加工馒头,潜在受害人不可确定。甲、乙、丙、丁等20多名受害者提起损害赔偿诉讼,但未能推选出诉讼代表人。法院建议由甲、乙作为诉讼代表人,但丙、丁等人反对。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丙、丁等人作为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 

B.丙、丁等人推选代表人参加诉讼 

C.诉讼代表人由法院指定 

D.在丙、丁等人不认可诉讼代表人情况下,本案裁判对丙、丁等人没有约束力 


参考答案:C
    参见《民事诉讼法课堂笔记》P67诉讼代表人的确定(2)在人数不确定的代表人诉讼中,由当事人推选代表人,当事人推选不出的,可以由人民法院提出人选与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的,也可以由人民法院在起诉的当事人中指定代表人。据此可直接得出正确选项。

第9题:

下列情形中,可以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的有( )。

A.张某提起诉讼要求与刘某离婚,但刘某正在狱中服刑

B.王某提起诉讼要求其子孙某对其负赡养义务,但孙某现在德国工作

C.方某提起诉讼要求郭某就损坏其心爱花瓶一事赔偿,但郭某现下落不明

D.魏某提起诉讼要求丁某就其侮辱诽谤其名誉一事赔礼道歉并赔偿其精神损失,但丁某拒绝应诉


正确答案:AB
AB。解析:《民事诉讼法》第23条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第10题:

张某和郭某因琐事发生争吵,大打出手,其中造成张某多处骨折,伤情严重。公安机关受理后认为本案属于普通治安案件,故依法不予追究郭某的刑事责任。张某不服,遂自行向法院提起诉讼,控告郭某犯有故意伤害罪,致其重伤。郭某随即对张某提出反诉,亦控告其犯有故意伤害罪。则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张某、郭某均在诉讼中具有自诉人和被告人的双重身份

B.在本案中,法院可以主持调解

C.本案中,双方可以达成和解

D.张某可主动要求撤诉


正确答案:ABCD
根据《刑诉解释》第1条的规定,该案属于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所以属于自诉案件。又根据《刑诉解释》第197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可以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进行调解,所以B项正确。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73条的规定,自诉案件的被告人在诉讼过程中,可以对自诉人提起反诉,所以A项正确。《刑诉解释》第197条规定,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和解或主动撤诉,所以c项正确,D项也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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