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人约翰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同时在中国境内、境外机构担任职务,2019年7月7日来华,11月11日离开。期间因工作原因,曾于9月20日离境,10月4日返回。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2019年约翰在中国境内居住天数为( )天。

题目
美国人约翰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同时在中国境内、境外机构担任职务,2019年7月7日来华,11月11日离开。期间因工作原因,曾于9月20日离境,10月4日返回。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2019年约翰在中国境内居住天数为( )天。

A.109
B.115
C.111
D.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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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外籍个人约翰为在境内外商投资企业中工作的一名普通员工,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其所在国与中国签订了税收协定,约翰已经在中国境内居住满3年,2015年是约翰在中国境内居住的第4年且居住满1年,约翰在境内、境外均担任职务,但不能提供在中国境内外同时任职的证明,境内企业每月支付工资15000元,境外单位每月支付工资折合人民币18000元,2015年12月约翰在境外实际工作天数为16天,则约翰2015年12月应在我国缴纳个人所得税()元。


参考答案:B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在境内居住满1年而不超过5年的个人,应纳税额=(当月境内外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1-当月境外支付工资÷当月境内外支付工资总额×当月境外工作天数÷当月天数);所以约翰2015年12月在我国应缴纳个人所得税=[(15000+18000-4800)×25%-1005]×(1-18000÷33000×15÷31)=4449.55(元)。

第2题:

下列关于个人所得税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且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累计居住不满183天的个人,为非居民纳税人
B.累计在中国境内居住不超过90天的非居民纳税人,其所取得的中国境内所得并由境内支付的部分免税
C.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累计居住满183天的个人,为居民纳税人
D.无住所个人一个纳税年度在中国境内累计居住满183天的,如果此前六年在中国境内每年累计居住天数都满183天而且没有任何一年单次离境超过30天,该纳税年度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案:B
解析:
选项B,累计在中国境内居住不超过90天的非居民纳税人,其所取得的中国境内所得并由境内支付的部分是需要纳税的。

第3题:

琼斯为外籍个人,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同时在中国境内、境外机构担任职务,2009年3月6日来华,12月20日离开。期间琼斯因工作原因,曾于6月8日离境,6月14日返回。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琼斯在中国境内实际工作天数为( )天。

A.282

B.283

C.284

D.285


正确答案:B
解析:对于在境内、境外同时任职的境内无住所个人,在计算其境内实际工作天数时,对其入境、离境、往返境内外当日,均按半天计算。

第4题:

宋仲基为外籍个人,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同时在中国境内、境外HK公司担任高管,2019年4月3日来华,8月20日离开。期间宋仲基因工作原因,曾于5月1日离境,5月2日返回。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他在中国境内实际工作天数为( )天。

A.138
B.139
C.137
D.140

答案:A
解析:
4月3日、5月1日、5月2日和8月20日,均按半天计算在华实际工作天数。
中国境内实际工作天数=27.5+30(5月份两个半天合为一天)+30+31+19.5=138(天)。

第5题:

外籍个人约翰为在境内的外国企业中工作的一名普通员工,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其所在国未与中国签订税收协定。约翰2019年9月2日来华,在境内、境外均担任职务,工作期间,境内企业每月支付工资折合人民币8000元,境外单位每月支付工资折合人民币15000元,2019年11月20日约翰工作结束,离开中国,则2019年11月约翰应在我国缴纳个人所得税( )元。

A.6
B.310
C.156
D.200

答案:A
解析:
约翰在中国境内居住时间=28+31+19=78(天)。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在境内累计居住不超过90天的非居民个人,仅就归属于境内工作期间并由境内雇主支付或者负担的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在境内、境外单位同时担任职务或者仅在境外单位任职的个人,在境内停留的当天不足24小时的,按照半天计算境内工作天数。当月工资薪金收入额=当月境内外工资薪金总额×(当月境内支付工资薪金数额÷当月境内外工资薪金总额)×(当月工资薪金所属工作期间境内工作天数÷当月工资薪金所属工作期间公历天数)=(8000+15000)×[8000÷(8000+15000)]×(19.5÷30)=5200(元),2019年11月约翰应在我国缴纳个人所得税=(5200-5000)×3%=6(元)。

第6题: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主体具体范围包括()

A、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境内住满一年,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收入的个人。

B、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境内住满半年,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收入的个人。

C、在中国境内有住所,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收入的个人。

D、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在中国境内取得收入的个人。


参考答案:ACD

第7题:

无住所外籍个人约翰,受美国任职机构委托来华工作,2019年5月6日来华,7月2号回美国,7月12号返回中国,7月31日完成在华工作回美国。
问题1:计算约翰2019年在中国境内的居住天数,判断约翰属于居民个人还是非居民个人,并说明理由。
问题2:计算约翰7月在中国境内的工作天数。


答案:
解析:
(1)在中国境内停留的当天满24小时的,计入中国境内居住天数,在中国境内停留的当天不足24小时的,不计入中国境内居住天数。约翰2019年在中国境内的居住天数=25+30+19=74(天)<183天,约翰属于非居民个人,因为无住所个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天数累计不满183天,为非居民个人。
(2)在境内、境外单位同时担任职务或者仅在境外单位任职的个人,在境内停留的当天不足24小时的,按照半天计算境内工作天数。约翰7月在中国境内的工作天数=20.5天

第8题:

约翰为外籍个人,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同时在中国境内、境外机构担任职务,2014年3月6日来华,12月20日离开。期间约翰因工作原因,曾于6月8日离境,6月14日返回。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约翰在中国境内实际工作天数为()天。

A.282

B.283

C.284

D.285


正确答案:B
解析:3月6日、6月8日、6月14日和12月20日,均按半天计算在华实际工作天数。约翰在中国境内实际工作天数=25.5+30+31+24+31+31+30+31+30+19.5=283(天)。

第9题:

美国的约翰为在境内的外国企业中工作的一名普通员工,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约翰2019年8月30日来华,在境内、境外均担任职务,工作期间,境内企业每月支付工资折合人民币16000元,境外单位每月支付工资折合人民币15000元,2019年11月20日约翰工作结束,离开中国,则2019年11月约翰应在我国缴纳个人所得税( )元。

A.330
B.312
C.1620
D.454.5

答案:A
解析:
约翰2019年在中国境内累计居住不足90天,应仅就境内所得境内支付部分在我国纳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额=当月境内外工资薪金总额×(当月境内支付工资薪金数额÷当月境内外工资薪金总额)×(当月工资薪金所属工作期间境内工作天数÷当月工资薪金所属工作期间公历天数)=(16000+15000)×16000/(16000+15000)×19.5/30=10400(元),11月约翰应缴纳个人所得税=(10400-5000)×10%-210=330(元)。

第10题:

外籍个人约翰为在华外国企业的总经理,同时兼任英国某公司财务总监,其工资、薪金由中国境内、境外企业分别支付,境内外国企业每月支付其工资折合人民币20000元,英国公司每月支付其工资折合人民币30000元。约翰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其所在国未与中国签订税收协定,2019年约翰在境内累计居住80天。2019年11月约翰在中国境内工作18天,在英国工作12天。约翰2019年11月应在我国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 )元。

A.954
B.3590
C.1590
D.861.6

答案:C
解析: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在境内累计居住不超过90天的高管人员,当月工资薪金收入额为当月境内支付或者负担的工资薪金收入额。约翰2019年11月应在我国缴纳的个人所得税=(20000-5000)×20%-1410=15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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