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居民企业A企业,2018年度境内外总所得为160万元。其中,境内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300万元;设在甲国的分支机构当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为100万元;设在乙国的分支机构当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为-300万元;A企业当年度从乙国取得利息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60万元。则以下说法正确的有( )。

题目
中国居民企业A企业,2018年度境内外总所得为160万元。其中,境内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300万元;设在甲国的分支机构当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为100万元;设在乙国的分支机构当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为-300万元;A企业当年度从乙国取得利息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60万元。则以下说法正确的有( )。

A.设在乙国的分支机构的亏损不得在境内盈利中抵减但可以在他国盈利中抵减
B.A企业当年度应纳税所得总额为160万元
C.A企业未能弥补的非实际亏损额为240万元
D.A企业当年来自乙国的未弥补亏损允许以其来自乙国以后年度的所得无限期结转弥补
E.A企业当年来自乙国的未弥补亏损允许以其来自乙国以后年度的所得结转弥补,但弥补期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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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我国境内甲居民企业,在境外A、B两国设有分支机构,均与我国签订税收协定。2019年度境内外所得如下:
(1)境内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400万元。
(2)设在A国的分支机构当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为200万元,A国所得税税率为20%,在A国已纳税额40万元。
(3)设在B国的分支机构当年营业所得为-300万元;取得利息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80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4>、甲居民企业2019年汇总纳税的应纳税额为( )万元。

A.100
B.110
C.80
D.150

答案:B
解析:
汇总纳税的应纳税所得额=400+200=600(万元)
A国的抵免限额=200×25%=50(万元),实际在A国已纳税额40万元,需补税。
汇总纳税的应纳税额=600×25%-40=110(万元)

第2题:

我国境内甲居民企业,在境外A、B两国设有分支机构,均与我国签订税收协定。2019年度境内外所得如下:
(1)境内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400万元。
(2)设在A国的分支机构当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为200万元,A国所得税税率为20%,在A国已纳税额40万元。
(3)设在B国的分支机构当年营业所得为-300万元;取得利息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80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3>、甲居民企业2019年境内外的净所得为( )万元。

A.180
B.280
C.380
D.420

答案:C
解析:
甲居民企业2019年境内外净所得=400+200-300+80=380(万元)

第3题:

某公司某年度境内应纳税所得额为2000万元。其设在A国分支机构的境外应纳税所得额360万元,已在该国按20%的税率缴纳所得税;其设在B国分支机构的境外应纳税所得额800万元,已在该国按28%的税率缴纳所得税。

已知:该公司适用25%企业所得税率。

要求:根据以上条件计算该公司年度所得税应纳税额。


正确答案: (2)A国境外所得税税款扣除限额=790×[360÷(2000+360+800)]=90(万元) (3)B国境外所得税税款扣除限额=790×[800÷(2000+360+800)]=200(万元) 在A国已缴纳的所得税额为360×20%=72万元低于计算出的A国境外所得税税款扣除限额90万元应按实际缴纳的所得税税款扣除。 在B国已缴纳的所得税额为800×28%=224万元超过计算出的B国境外所得税税款扣除限额200万元应按计算出的扣除限额进行扣除其超过部分当年不能扣除。 (4)该公司实际应纳税额=790-72-200=518(万元)
(2)A国境外所得税税款扣除限额=790×[360÷(2000+360+800)]=90(万元) (3)B国境外所得税税款扣除限额=790×[800÷(2000+360+800)]=200(万元) 在A国已缴纳的所得税额为360×20%=72万元,低于计算出的A国境外所得税税款扣除限额90万元,应按实际缴纳的所得税税款扣除。 在B国已缴纳的所得税额为800×28%=224万元,超过计算出的B国境外所得税税款扣除限额200万元,应按计算出的扣除限额进行扣除,其超过部分当年不能扣除。 (4)该公司实际应纳税额=790-72-200=518(万元)

第4题:

中国居民甲企业,在境外A、B两国设有分支机构,均与我国签订税收协定。2019年度境内外所得如下:
(1)境内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300万元。
(2)设在A国的分支机构当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为100万元,在A国已纳税额20万元。
(3)设在B国的分支机构当年营业所得为-300万元;取得利息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60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序号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1> 、回答甲企业境外B国分支机构的亏损是否可以在我国汇总纳税时弥补,并说明理由。
<2> 、回答境外B国分支机构的净亏损是多少?如何做税务处理?
<3> 、回答税法对境外B国分支机构的非实际亏损额,是否规定补亏年限?
<4> 、计算甲企业2019年的净所得。
<5> 、计算甲企业2019年汇总纳税的应纳税额。


答案:
解析:
1. 不得弥补。我国税法规定,境外亏损不得抵减其境内或他国的应纳税所得额。
2.发生在B国分支机构的当年度净亏损额为240万元(亏损额300万元,仅可以用从该国取得的利息60万元弥补)。未能弥补的非实际亏损额,不得从当年度企业其它盈利中弥补。
3. 如果企业当期境内外所得盈利额与亏损额加总后和为零或正数,则其当年度境外分支机构的非实际亏损额,可无限期向后结转弥补。即:B国未弥补的非实际亏损共240万元,允许甲企业以其来自B国以后年度的所得无限期结转弥补。
4. 甲企业2019年境内外净所得160万元。
5.汇总纳税的应纳税所得额=300+100=400(万元)
在A国已纳税的抵免限额=100×25%=25(万元),实际在A国已纳税额20万元。
汇总纳税的应纳税额=400×25%-20=80(万元)

第5题:

甲公司为境内居民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2018年度取得境内应纳税所得额为1000万元,A国应纳税所得额为200万元,已在A国缴纳企业所得税40万元。则甲公司当年汇算清缴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为( )万元。

A.250
B.300
C.362.5
D.260

答案:D
解析:
境外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扣除限额=200×25%=50(万元),实际缴纳企业所得税40万元,此部分可全额抵免应纳所得税额。甲公司当年汇算清缴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1000+200)×25%-40=260(万元)。

第6题:

我国境内甲居民企业,在境外A、B两国设有分支机构,均与我国签订税收协定。2019年度境内外所得如下:
(1)境内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400万元。
(2)设在A国的分支机构当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为200万元,A国所得税税率为20%,在A国已纳税额40万元。
(3)设在B国的分支机构当年营业所得为-300万元;取得利息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80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甲居民企业境外B国分支机构的亏损可以在我国汇总纳税时弥补( )万元。

A.0
B.300
C.220
D.200

答案:A
解析:
弥补0万元。税法规定,境外亏损不得抵减其境内盈利。

第7题:

我国境内甲居民企业,在境外A、B两国设有分支机构,均与我国签订税收协定。2019年度境内外所得如下:
(1)境内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400万元。
(2)设在A国的分支机构当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为200万元,A国所得税税率为20%,在A国已纳税额40万元。
(3)设在B国的分支机构当年营业所得为-300万元;取得利息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80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2>、境外B国分支机构的净亏损额为( )万元。

A.300
B.240
C.220
D.0

答案:C
解析:
发生在B国分支机构的当年度净亏损额=300-80=220(万元)?
亏损额300万元,仅可以用从该国取得的利息80万元弥补。未能弥补的非实际亏损额,不得从当年度企业其它盈利中弥补。

第8题:

某电器公司2014年度境内经营应纳税所得额为33000万元,该公司在A国、B国两国设有分支机构。A国分支机构当年应纳税所得额1600万元,其中电器销售所得1000万元(A国规定税率为20%),转让商标权所得600万元(A国规定的税率为30%);B国分支机构当年应纳税所得额400万元,其中电器经营所得300万元(B国规定的税率为30%),房产租金所得100万元(B国规定的税率为20%)。该公司当年度境内外所得汇总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 )万元。

A.7726

B.7779

C.8715

D.8270


正确答案:D

第9题:

某企业2018年度境内应纳税所得额为100万元,适用25%企业所得税税率。假如企业自2010年起在A、B两国设立分支机构,其2018年应税所得为:
  A国分支机构应纳税所得额50万元,A国税率10%;
  B国分支机构应纳税所得额20万元,B国税率35%;
  假设其按我国税法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和按A、B两国税法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一致。
  两个分支机构在A、B两国分别缴纳了5万和7万企业所得税。
  请计算企业2018年度汇总时在我国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答案:
解析:
(1)企业按我国税法计算的境内、境外所得的应纳税额=(100+50+20)×25%=42.5万元;
  (2)按国(地区)别分别计算(分国不分项):
  A国扣除限额=42.5×[50÷(100+50+20)]=12.5万元;
  B国扣除限额=42.5×[20÷(100+50+20)]=5万元;
  在A国缴纳的所得税为5万元,低于扣除限额,可全额扣除;
  在B国缴纳的所得税为7万元,高于扣除限额,其超过扣除限额的部分2万元当年不能扣除。
  (3)汇总在我国应缴纳的所得税:42.5-5-5=32.5万元。

第10题:

某居民企业2018年度境内应纳税所得额为800万元;设立在甲国的分公司就其境外所得在甲国已纳企业所得税40万元,甲国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0%。该居民企业2018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是( )万元。

A.760
B.800
C.1000
D.840

答案:C
解析:
在甲国的应纳税所得额=40÷20%=200(万元),该居民企业2018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境内应纳税所得额+境外应纳税所得额=800+200=1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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