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张三、李四、王五欲设立一普通合伙企业,便向律师赵某进行咨询,赵某的下列分析中哪些是正确的( )
A.张三、李四、王五应当订立书面合伙协议
B.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普通合伙”字样
C.王五可以用劳务出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
D.对李四的厂房出资,张三、李四、王五可以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
第2题:
张三欠李四10万元,王五欠张三7万元。张三对王五的债权已到期,张三多次电话催促还钱。现李四的债权也已到期,张三以其自有财产已经不可能履行对李四的债务了。下列说法正确( )。
A.李四应以张三的名义向法院起诉行使代位权
B.李四应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起诉行使代位权
C.李四不能行使代位权,因为张三多次电话催促王五还钱,不存在怠于行使到期债权的情况
D.如法院判决王五还钱,则王五应当将7万元还给张三,由张三向李四还钱
第3题:
张三与李四签订了一份合同,约定由王五向张三履行债务,现王五履行债务的行为不符合合同的约定,张三有权请求( )承担违约责任。
A.王五
B.李四
C.李四和王五
D.李四或王五
第4题:
2009 年7 月,张三、李四、王五三人共同成立一普通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约定由李四、王五承担全部亏损。2009 年10 月,该合伙企业向银行贷款10 万元,期限为1 年,11 月张三退伙,赵六入伙。到2010年4 月,银行发现合伙企业的财产已不足清偿全部的贷款,对不足部分,有义务承担清偿责任的是:
A.张三、李四、王五、赵六
B.张三、李四、王五
C.李四、王五、赵六
D.李四、王五
第5题:
张三有一只手表在旅游期间遗失,另一游客李四拾得后以市价卖给了王五,王五又赠给自己的女友。两年半前张三已经得知了以上事实,期间曾经向李四主张过赔偿损失,但未果。请问下列判断错误的是:
A.假设李四没有卖给王五而一直持有该手表,则张三仍然可以请求李四返还该手表
B.现在张三有权利要求王五或者王五的女友返还该手表
C.现在张三可以请求李四进行损害赔偿
D.王五的女友已经取得手表的所有权
第6题:
张三欠李四500元钱,王五又欠张三500元钱,张三和李四约定由王五代替张三向李四还钱,若王五未履行该项债务,则( )
A.王五向张三承担违约责任
B.王五向李四承担违约责任
C.张三向李四承担违约责任
D.以上答案都不对
第7题:
根据下列材料,回答5~8题: 张三、李四、王五三人于2006年2月设立了甲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张三用货币出资,李四用一辆汽车出资,王五用房屋所有权出资。甲公司组织机构中,张三任董事长兼总经理,王五任监事。经甲公司股东会同意,张三将该公司一辆汽车出售给自己。另外,张三利用自己的职务之便多次将甲公司的资金挪用于个人炒股而赚了10万元。王五发现张三的上述行为后多次提醒张三,张三置之不理,王五无奈,欲将其在甲公司中的全部股权转让给周某。王五将拟转让股权的情况书面通知张三和李四,李四表示同意,张三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过了45天也没有答复。当王五要与周某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时,张三主张其也要购买该股权,但出价比周某低。此时,李四因个人与银行的债务纠纷,法院判决执行其在甲公司中的股权。 关于这家公司股东的出资情况,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张三的货币出资不得低于50万元 B.李四用于出资的汽车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并办理作为所有权的转移手续 C.王五的房屋所有权应当变更登记为张三、李四和王五共有 D.汽车和房屋所有权评估作价时,不得高估,但是可以低估
第8题:
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张三归还所欠李四的50万元。张三不履行该判决,李四于是申请法院执行,张三仍不能清偿。经查,张三对王五享有30万元的到期债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张三和李四均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张三对王五的债权
B.法院向王五发出履行到期债务通知可以采用留置送达方式
C.王五如果对履行通知有异议,可以以书面或口头方式提出
D.如果王五也无财产可供执行,但王五对钱六享有20万元的到期债权,则法院可以就王五对钱六的债权强制执行
第9题:
张三的一只名表4 年前被李四偷走,2 年多后李四向另一同行王五炫耀,被后者抢走戴在自己的手腕上已经1 年多了,由于不甚爱惜,手表外壳已有多处明显划痕。期间李四 多次向王五索要未果。现在张三获知一切详情。就现在3 人之间的关系,下列叙述不正确的是:( )
A.张三可以请求王五返还手表给自己
B.李四可以请求王五返还手表给自己
C.张三可以请求李四承担赔偿责任
D.李四可以请求王五承担赔偿责任
第10题:
下列关于共同犯罪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张三发现李四挪用公款所取得的款项放在家中,尚未使用,就“借用”李四的公款50万元购买毒品,张三构成挪用公款罪的共犯
B.张三为勒索财物绑架李四,在控制人质之后,张三将真相告诉好友王五,并委托王五去找李四的父母要钱,王五同意并实施了勒索行为。由于王五实施勒索行为时,张三的绑架行为已经既遂,所以,王五不构成绑架罪的共犯
C.张三意欲抢劫李四的财物而对其实施暴力,并且造成了李四的重伤,此时王五到了现场,得知真相后,王五和张三一起共同劫取了李四的财物。由于在王五到达现场之前,张三已经抢劫既遂,所以,王五不构成抢劫罪的共犯
D.张三走私汽车获利人民币500万元后,找到好友李四,让李四为其提供资金账户,协助其将这笔款项汇往境外,李四了解情况后,出于情面,为张三提供了转移资金的账户。李四构成走私罪的共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