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中国某公司与美国某公司签订了向中国进口货物的买卖合同,并订有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的仲裁条款。在该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美国公司于是在美国向某美国法院提起以中国公司为被告的诉讼,对此中国公司提出了异议。关于此案,下列选项哪项是不正确的( )
A.美国公司不应向美国法院提起对中国公司的诉讼,因为其有不向法院提起诉讼的义务
B.美国法院应终止诉讼程序,因为仲裁协议具有排除法院管辖权的效力
C.美国公司可以向美国法院提起对中国公司的诉讼
D.有关争议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2题:
中国远洋粮油公司和美国某进出口公司因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发生纠纷,远洋公司向中国某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承担违约责任。在诉讼过程中,因为被告美国进出口公司中国境内无住所,该公司便委托了一名在中国开办律师事务所的美国律师史密斯先生和一位中国律师黄先生作为代理人。此外,被告进出口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约翰先生向法院提出因为自己语言不通,请求法院使用英语进行审理或者为其提供翻译,以保证其诉讼权利的顺利行使。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史密斯先生不能作为进出口公司的诉讼代理人
B.黄先生可以以律师身份作为进出口公司诉讼代理人
C.法院如果有条件可应被告的要求使用英语进行审理
D.法院可以为约翰先生免费提供英语翻译
第3题:
赵亚委托陈律师向区法院起诉与其在德国留学多年不回的中国籍丈夫王利离婚,王利委托江律师代为诉讼与接受诉讼文书。在诉讼过程中,区法院可以适用()的方式,向王利送达诉讼文书。
A.向王利的代理人江律师送达
B.向赵亚的代理人陈律师送达,并转交王利
C.向赵亚送达并转交王利
D.由中国驻德国使、领馆代为送达
第4题:
第5题:
王某为法籍华人,为继承其父遗产,与其同父异母的哥哥王明发生纠纷,现王明到中国A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王某应诉,并准备委托洼国律师史密斯作为其诉讼代理人。根据中国法律规定,史密斯( )。
A.可以以律师的身份作为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
B.可以以非律师的身份作为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
C.由于是法国律师,所以他既不可以以律师的身份,也不可以以非律师的身份参加诉讼
D.只有经中国外交部门批准后,才可以以诉讼代理人的身份参加诉讼
第6题:
中国公民郑某(男)与中国公民王某(女)1996年在中国结婚。1998年郑某到美国留学。2000年10月,郑某在美国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美国法院受理了案件,并向王某送达了传票。2001年2月,王某向中国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虽然郑某已在美国法院提请离婚诉讼,美国法院已受理了案件,但是中国法院仍能受理王某的起诉。
第7题:
陈某系美国驻北京一公司职员,常住北京市海淀区。某日,陈某从美国经深圳口岸回国,被深圳罗湖海关以走私嫌疑扣留。陈某决定提起行政诉讼,有权管辖此案的人民法院是哪些?( )
A.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B.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C.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D.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第8题:
美国人吉姆在中国某饭店住宿期间被盗贼殴伤,遂要求饭店赔偿。因双方就损害赔偿标准达不成协议,吉姆向该饭店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他可以委托下列哪些为其诉讼代理人( )
A.美国人
B.中国公民
C.以非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的美国律师
D.以大使身份出任诉讼代理人的美国驻华大使馆大使
第9题:
甲是美国公民,因与我国某工艺品进出口公司间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而在我国法院起诉, 则他可以() 。
A.委托中国律师甲某为诉讼代理人
B.委托美国律师乙某以非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
C.委托美国驻华大使馆官员以个人名义担任诉讼代理人
D.委托长期在中国经商的美国公司为诉讼代理人
第10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