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系某合同案件被告,法院判决其3个月 内偿还原告货款50万元。后王某被强制执行,执行过 程中,王某觉得执行员执行行为违法,欲提出异议,请 问下列有关该执行异议的说法,正确的是:( )

题目
王某系某合同案件被告,法院判决其3个月 内偿还原告货款50万元。后王某被强制执行,执行过 程中,王某觉得执行员执行行为违法,欲提出异议,请 问下列有关该执行异议的说法,正确的是:( )
A.王某可以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向执行员提出异议
B.对王某的异议,执行法院应当15日内作出决定
C.王某不服,可以向执行法院申请复议
D.复议期间,相关执行措施一般不停止进行

参考答案和解析
答案:D
解析:
。A项提出执行行为异议必须以书面的形 式。B项执行法院应当15日内作出裁定,而非决定。 裁定与决定的区分,考生在审查选项时尤其应当注意 把握。C项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不服的应当向上一级 法院申请复议。D项,复议期间,执行措施一般不停 止。需要考生注意的是,被执行人、利害关系人提供充 分、有效的担保请求停止相应处分措施的,人民法院可 以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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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普通合伙人王某在合伙企业中有份额50万元,待分配利润5万元。现王某无力偿还崔某的债务60万元,崔某要求强制执行王某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对此,下列说法哪些是错误的:( )。

A.崔某仅可就50万元份额请求强制执行

B.崔某仅可就5万元待分配利润请求强制执行

C.崔某可以就50万元份额和5万元待分配利润请求强制执行,但必须扣除王某在合伙企业中应当承担的份额

D.崔某可以就50万元份额和5万元待分配利润请求强制执行


正确答案:ABC
作为执行标的的财产,包括金钱、物品、有价证券及其他财产权利,包括债务人现有的财产以及可取得的财产。故王某的合伙份额及待分配利润都可以执行。

第2题:

王某因借款与李某发生纠纷并诉至法院,法院判决李某一个月内返还王某10万元欠款,李某拒不还款,于是王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法院根据王某提供的线索查封了李某3副名贵字画,价值共12万元。查封不久,案外人张某提出其中一副字画在半年前就已卖给了自己,故向法院提出了书面异议。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0日内审查

B.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

C.理由成立的,裁定终结对该标的的执行

D.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正确答案:BD
本题考查执行。根据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第204条的规定:“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可知,异议的审查期限是15天而非10天,选项A不正确。经审查,理由成立的,应当裁定中止执行,并不能终结执行,选项B正确。经审查,理由不成立,应裁定驳回,D正确。所以,本题正确答案为BD。

第3题:

法院在执行被执行人房产时,案外人王某提出异议,称该房产归其所有,法院无 权执行。执行员按法定程序进行审查,确认王某理由成立,此时应由( )批准中止执行。

A.执行员

B.执行庭庭长

C.审判委员会

D.法院院长


正确答案:D

第4题:

经审理,一审法院判决被告王某支付原告刘某欠款本息共计22万元,王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中,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约定:王某在3个月内向刘某分期偿付20万元,刘某放弃利息请求。案件经王某申请撤回上诉而终结。约定的期限届满后,王某只支付了15万元。刘某欲寻求法律救济。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只能向一审法院重新起诉 B.只能向一审法院申请执行一审判决 C.可向一审法院申请执行和解协议 D.可向二审法院提出上诉


正确答案:B

第5题:

李某租住王某一间房,2008年租赁合同到期,李某迟迟不愿退房。王某无奈,只得将李某诉至法院,法院判决李某退房。判决生效后,李某无正当理由拒不执行,王某于是申请强制执行。当执行员带法警进入该房时,案外人张某手持木棍将执行员打伤,法院对张某拘留15 日,罚款300元。下列哪些说法是不正确的:( )

A.拘留期间被拘留人承认并改正错误的,法院可以决定提前解除拘留

B.罚款和拘留两种措施可以同时采用

C.适用拘留措施应当报请院长批准

D.本案中对案外人采取强制措施是错误的


正确答案:D
D。拘留和罚款必须由院长批准,故C正确。只要是破坏了诉讼秩序,阻碍了诉讼的正常进行,都可以对其采取强制措施,故D错。

第6题:

五、(本题20分)

案情:家住甲市A区的王某与家住乙市B区的李某签订了-份运输合同,约定李某将一批价值40万元的贵重货物从甲市A区运至丙市C区.并特意叮嘱该批货物必须采取必要的防潮措施。但李某觉得运输距离并不远,且最近天气晴好,于是并未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在运输途中突降大雨,该批货物全部损坏。王某遂向乙市B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定李某承担违约责任,赔偿货物损失40万元和运输费用2万元。一审法院判决李某败诉,赔偿王某经济损失共计42万元。李某不服,向乙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在第二审人民法院接到报送的案件之前,王某发现李某打算将运输货车转卖,遂向一审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的申请,一审法院根据王某的申请采取了财产保全措施。二审人民法院经过审理,维持原判。判决生效后,李某拒绝履行,王某准备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此时王某发现,李某的运输货车已经接近报废年限,不足以抵偿42万元的损失,王某同时发现李某在丁市D区有一套住房,市价50万元,王某遂向丁市D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丁市D区人民法院接受了玉某的执行申请,向李某发出了执行通知,责令其在一个月内履行完毕。李某认为丁市D区人民法院对该案没有执行管辖权,便置之不理。一个月以后王某仍未履行,丁市D区人民法院决定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员未出示证件便直接采取了强制措施,李某对此提出异议。在强制执行过程中,李某与王某达成协议,李某支付王某35万元,在三个月内付清,执行程序因此中止。三个月后,李某仅支付了15万元。人民法院依职权恢复了原判决的执行,要求李某再行支付42万元。

问题:

1.本案中,王某向一审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的做法正确吗?为什么?

2.丁市D区人民法院对本案的执行有管辖权吗?为什么?

3.李某认为丁市D区人民法院对该案的执行没有管辖权,应当如何处理?为什么?

4.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员未出示证件即采取了强制措施,李某着想对此提出异议,可以如何提出?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5.本案中李某未完全履行执行和解的内容,人民法院依职权恢复原判决的执行,要求李某再行支付42万元的做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正确答案:
五、(本题20分)
参考答案:
1.正确。《民诉意见》第103条规定,对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的案件,在第二审人民法院接到报送的案件之前,当事人有转移、隐匿、出卖或者毁损财产等行为,必须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由第一审人民法院依当事人申请或依职权采取。因此,本寨中王某向一审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的作法是正确的。
2.丁市D区人民法院对本案的执行有管辖权。《民事诉讼法》第201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丁市D区人民法院作为与第一审人民法院(乙市B区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对本案的执行有管辖权。
3.李某认为丁市D区人民法院对该案的执行没有管辖权,应当自收到执行通知书之日  起十日内提出,而不应置之不理。《民诉执行程序解释》第3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执行申请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执行通知书之日起十日内提出。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员未出示证件即采取了强制措施,李某对此提出异议属于对执  行行为的异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02条的规定,当事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  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
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5.本案中李某未完全履行执行和解的内容,人民法院依职权恢复原判决的执行,要求李某再行支付42万元的做法是不正确的。首先,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07条的规定,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因此,人民法院依职权恢复对原判决的执行是不正确的;其次,和解协议已履行的部分应当扣除。本案中,李某已经支付了15万元,因此应当再支付27万元即可,人民法院要求李某再行支付42万元的作法是不正确的。

第7题:

李某因欠王某20万元,被诉至法院。法院判决李某履行义务,但李某拒不履行,法院遂根据王某申请,强制执行李某私人轿车一部。执行过程中,杨某向法院提出异议,认为轿车归其所有,只是借给李某开,李某否认该事实,认为车子归自己所有。法院经审查,驳回其异议申请。杨某不服,欲起诉,请问关于该诉讼的做法,错误的是:( )

A.本案被告包括李某

B.本案被告包括王某

C.本案管辖法院是王某住所地法院

D.本案管辖法院是该执行法院


正确答案:C
C。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民事执行程序解释》)第17条的规定,案外人依照《民事诉讼法》第204条规定提起诉讼,对执行标的主张实体权利,并请求对执行标的停止执行的,应当以申请执行人为被告;被执行人反对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所主张的实体权利的,应当以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为共同被告。

第8题:

如王某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关于本案财产刑的执行及赔偿、债务偿还,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财产刑由公安机关执行

B.王某应先履行对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

C.案外人对执行标的物提出异议的,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D.王某在案发前所负所有债务,经债权人请求先行予以偿还


正确答案:B

第9题:

王某系某合同案件被告,法院判决其3个月内偿还原告货款50万元。后王某被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王某觉得执行员执行行为违法,欲提出异议,请问下列有关该执行异议的说法,正确的是:( )

A.王某可以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向执行员提出异议

B.对王某的异议,执行法院应当15日内作出决定

C.王某不服,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

D.复议期间,相关执行措施一律不停止进行


正确答案:C
C。A项提出执行行为异议必须以书面的形式。B项执行法院应当15日内作出裁定,而非决定。裁定与决定的区分,考生在审查选项时尤其应当注意把握。D项,复议期间,执行措施一般不停止,但是,被执行人、利害关系人提供充分、有效的担保请求停止相应处分措施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因而D项的表述过于绝对,错误。

第10题:

若法院经审理后,判决陈某赔偿玉某3000 元医疗费,自判决书生效之日起10 日内履行,而陈某于判决书生效10 日后仍未履行。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王某可于判决书生效之日起2 年内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B.王某可于判决书生效第10 日起2 年内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C.执行员向陈某发出执行通知,陈某未接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

D.执行员向陈某发出执行通知,陈某来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两年的财产情况


正确答案:BC
【答案】B、C
【详解】《民事诉讼法》第215 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2 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本案中,判决自判决书生效之日起10 日内履行,因此,汪某可于判决书生效第10 日起2 年内申请法院强制执行,B 项正确,A 项错误。该法第217 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因此C 项正确,D 项错误。答案选孥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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