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与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于下列哪种情况下的起诉,人民法院不应受理案件?()

题目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与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于下列哪种情况下的起诉,人民法院不应受理案件?()

A:2013年7月,张某向A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与刘某离婚。同年9月,张某申请撤诉获得法院准许。2014年6月,张某再次向A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与刘某离婚
B:陈某与吴某合同纠纷一案,甲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裁定驳回陈某的起诉,陈某不服,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后,陈某再次向甲区人民法院起诉,且符合起诉条件
C:齐老太太与儿子赡养费纠纷一案,A区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于2012年6月判决儿子每月向齐老太太支付赡养费800元,双方均未上诉。2014年1月,齐老太太因患心脏病,再次向A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增加赡养费
D:赵某与秦某侵权纠纷一案,经过区法院一审、市中级人民法院两审终审,判决驳回赵某的诉讼请求后,赵某再次向区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没有搜索结果或未解决您的问题,请直接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哪些裁定既可以上诉也可以申请再审?( )。

A.管辖权异议

B.驳回起诉

C.不予受理

D.财产保全


正确答案:BC
《民事诉讼法》第140条规定:“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一)不予受理;(二)对管辖权有异议的;(三)驳回起诉;(四)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五)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六)中止或者终结诉讼;(七)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八)中止或者终结执行;(九)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十)不予执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十一)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对前款第(一)、(二)、(三)项裁定,可以上诉。裁定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口头裁定的,记入笔录。”ABC可以上诉。《民诉意见》第208条规定:“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裁定,当事人可以申请再审。”故本题答案为BC。

第2题: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l08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三)有具体的()和()();(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参考答案:有直接利害关系;被告;诉讼请求;事实;理由

第3题:

司法考试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哪些案件不须预交案件受理费?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哪些案件不须预交案件受理费?

  • 人数不确定的代表人诉讼案件
  • 破产还债案件
  • 申请先予执行的案件
  • 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案件

 


你好,本题答案ABC。

  本题考查不须预交案件受理费的案件。
  民事诉讼法第55条规定,“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在起诉时人数尚未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发出公告,说明案件情况和诉讼请求,通知权利人在一定期间向人民法院登记。”“向人民法院登记的权利人可以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推选不出代表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与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商定代表人。”“代表人的诉讼行为对其所代表的当事人发生效力,但代表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或者承认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进行和解,必须经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对参加登记的全体权利人发生效力。未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在诉讼时效期间提起诉讼的,适用该判决、裁定。”民诉意见第129条规定,“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审理的案件不预交案件受理费,结案后按照诉讼标的额由败诉方交纳。”据此,A项正确。民诉意见第136条规定,“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还债的,可不预交案件受理费,破产费用从破产财产中拨付。”据此,B项正确。
  另外,申请先予执行的,也不需要预交案件受理费,结案时由败诉方承担。D项应当正常交纳诉讼费。
  《民诉意见》第152条:“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裁判发生法律效力后,因新情况、新理由,一方当事人再行起诉要求增加或减少费用的,人民法院应作为新案受理。”A项符合法律规定,为正确答案。

 

第4题: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有关 开庭审理的规定,下列做法不正确的有:( )
A.某人民法院在发现某借贷纠纷当事人是超过 诉讼时效起诉的,但仍然受理该案
B.某审判长在法庭调查时就案件争议焦点和调 查重点进行归纳
C.某审判长在法庭辩论阶段与被告就案件事实 展开激烈争论
D.合议庭成员在评议案件的过程中,要求当事人 退庭予以回避


答案:C
解析:
。根据辩论原则,任何阶段、任何形式、任何 内容的辩论皆应在双方当亊人之间进行,C项错误。

第5题: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和有关的司法解释,下列哪个说法是正确的? A.上级人民法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和有关的司法解释,下列哪个说法是正确的?

A.上级人民法院不能审判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

B.上级人民法院不能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应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

C.上级人民法院不能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管辖不明的案件

D.上级人民法院不能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管辖明确的案件


答案及解析:B 《刑诉法》第23条规定:“上级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审判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下级人民法院认为案件重大、复杂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判的第一审刑事案件,可以请求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管辖。”排除A.《刑诉法》第26条规定:“上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管辖不明的案件,也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将案件移送其他人民法院管辖。”排除C.《高法解释》第18条规定:“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因案件涉及本院院长需要回避等原因,不宜行使管辖权的,可以请求上一级人民法院管辖;上一级人民法院也可以指定与提出请求人民法院同级的其他人民法院管辖。”排除D.

第6题: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对于下列哪些民事案件,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无权管辖?( )

A.遗产继承纠纷案件

B.海难救助费用纠纷案件

C.共同海损纠纷案件

D.不动产物权纠纷案件


正确答案:ABCD
81.答案:A、B、C、D 考点:地域管辖讲解: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4条的规定,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1)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2)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3)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据此,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无权管辖遗产继承纠纷案件和不动产物权纠纷案件。《民事诉讼法》第32条规定,因海难救助费用提起的诉讼,由救助地或者被救助船舶最先到达地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33 条规定,因共同海损提起的诉讼,由船舶最先到达地、共同海损理算地或者航程终止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据此,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无权管辖海难救助费用案件和共同海损纠纷案件。故,A、B、C、D均是本题的应选项。

第7题:

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对于起诉的处理不正确的是()

A.公民甲对乙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又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告知其按照申诉处理

B.公民乙在撤诉后的法定期限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受理

C.法院判决不准丙与丁离婚,判决生效后,原告丙无任何新理由在3个月后又起诉请求离婚,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D.某法院明知某案件不属于其管辖而未告知当事人,并进行了受理


参考答案:D

第8题:

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哪种情况下当事人不能上诉?( )。

A.甲起诉时不知被告是谁,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

B.人民法院根据乙的请求对丙的财产进行财产保全

C.人民法院立案后发现原告丁与本案无利害关系,裁定驳回起诉

D.戊向人民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被人民法院裁定驳回起诉


正确答案:B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40条的规定,对不予受理、管辖权异议以及驳回起诉的裁定,可以上诉。

第9题:

下列关于起诉与受理的表述,正确的是:( )。

A.起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驳回起诉

B.对本院没有管辖权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坚持起诉的,应予受理

C.当事人撤诉后,又以同一诉讼请求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D.裁定驳回起诉的案件,原告再次起诉的,如果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正确答案:D

 《民诉意见》第139条规定,起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予受理。立案后发现起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裁定驳回起诉。由此A错误。第141条规定,对本院没有管辖权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坚持起诉的,裁定不予受理;立案后发现本院没有管辖权,应当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故B错误。第144条规定,当事人撤诉或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当事人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故C错误。第142条规定,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案件,原告再次起诉的,如果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故D正确,应选。

第10题:

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哪种情况下当事人不能上诉?()

A:甲起诉时不知被告是谁,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
B:人民法院根据乙的请求对丙的财产进行财产保全
C:人民法院立案后发现原告丁与本案无利害关系,裁定驳回起诉
D:戊向人民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被人民法院裁定驳回

答案:B
解析:
【考点】可以上诉的裁定。详解: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54条的规定,对不予受理、管辖权有异议以及驳回起诉的裁定,可以上诉。所以,只有B项符合题意。

更多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