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王是一起抢劫案中的受害者,公安机关将本案侦查终结后,移送至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后,将案件起诉到了某人民法院审判。本案中,被告人秦某在公安机关侦查期间就聘请了律师,而对于小王,他有权在何时聘请诉讼代理人?()

题目
小王是一起抢劫案中的受害者,公安机关将本案侦查终结后,移送至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后,将案件起诉到了某人民法院审判。本案中,被告人秦某在公安机关侦查期间就聘请了律师,而对于小王,他有权在何时聘请诉讼代理人?()

A:案件立案之日
B:案件开始审查起诉之日
C:案件移送至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之日
D:案件移送至人民法院审判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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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陈某因涉嫌挪用资金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侦查终结后移送人民检案院审查起诉,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没有其犯罪行为,经检省委员会讨论,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本案应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B、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撤销案件的决定

C、人民检察院应当写出书面理由,将案卷退回公安机关处理

D、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的决定是正确的,但不应由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


参考答案:C

第2题:

1999年9月,李某因抢劫罪被公安机关拘留,后被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镜公安机关侦查终结,人民检察院对该案审查起诉,并于1999年12月起诉至该市人民法院。在本案中,李某从何时可以委托辩护人?()

A、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

B、立案之日起

C、侦查终结之日起

D、提起公诉之日起


参考答案:A

第3题:

如果本案由人民检察院起诉至该县人民法院,而该县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李某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时,该县人民法院应如何处理本案?( )。

A.应当将案件直接退回人民检察院

B.应当将案件直接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

C.应当将案件报请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审判

D.无须将起诉材料退回同级人民检察院


正确答案:C
根据《高法解释》第16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对于认为案情重大、复杂或者有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第一审刑事案件,请求移送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应当经合议庭报请院长决定后,在审理期限届满十五日以前书面请求移送。……”因此答案为C。

第4题:

侦查人员张某涉嫌刑讯逼供被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侦查终结后,案件由人民检察院的侦查部门移送至本院的审查起诉部门审查起诉,继而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在本案中,若张某打算委托一名辩护律师,则他可以( )委托。

A、自人民检察院立案之日起
B、自案件起诉至人民法院之日起
C、自其被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
D、自案件由人民检察院的侦查部门移送至审查起诉部门之日起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核委托辩护人的时间。《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第5题:

王某是一起故意伤害案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在侦查终结后将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人民检察院为了审查案件,将王某拘传到人民检察院接受了l天的讯问。为此,王某可以对人民检察院以何种理由提出申诉?( )

A.未经传唤,直接拘传

B.应由公安机关决定拘传

C.应由公安机关执行拘传

D.时间长至1天


正确答案:D
《刑事诉讼法》第50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所以,公、检、法三机关都有权决定和执行拘传,故选项BC错误。第92条规定,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
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l2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拘传时间最长不能超过l2小时,从被拘传者到案时开始计算。所以,法律并未规定传唤是拘传的前置措施,故选项A错误。因此,答案为D。

第6题:

文某是一起盗窃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将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人民检察院为了审查案件,将文某拘传到人民检察院接受了1日的讯问,文某为此提出了申诉,他可以对人民检察院以何种理由提出申诉?( )

A.未经传唤,直接拘传 B.应由公安机关决定

C.时间长至1日 D.应由公安机关执行


正确答案:C

第7题:

2005年1月至3月间,被告人万某多次在公交车上实施扒窃,共窃取钱物价值1000余元,后被公安机关抓获。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于4月12日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4月18日,人民检察院以证据不充分为由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5月25日,公安机关再次移送审查起诉。后检察机关先后两次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8月12日,人民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为由,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公安机关认为该不起诉的决定有错误,拒不释放万某,并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出复议。被不起诉人万某也不服,认为自己未犯罪,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

问:本案中哪些做法违反了法律规定,请指出并说明理由。


答案:(1)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超出时限。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人民检察院于4月18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公安机关于5月25日移送审查起诉,其补充期限已超出法定期限。(2)人民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三次的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刑事诉讼法规定,补充侦查不得超过2次。(3)公安机关拒绝释放王五的做法不合法。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的,公安机关应立即释放在押的被不起诉人。(4)公安机关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出复议的做法不合法。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机关认为检察机关的不起诉决定有错误的,应向作出不起诉决定的人民检察院提出复议,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5)王五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的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王五对人民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不服,应该向作出不起诉决定的人民检察院申诉,而不是上一级人民检察院。

第8题:

在一起故意伤害案中,A县公安局将案件侦查后移送县检察院审查起诉。如果县检察院认为应当由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审理的,则( )。

A.应当退回公安机关

B.应当要求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到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C.应当将案件移送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D.应当将案件退回至市公安局


正确答案:C

第9题:

李某因涉嫌盗窃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侦查终结后,案件移送至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后人民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在本案中,犯罪嫌疑人李某打算委托一名辩护人,他从什么时候起有这个权利?( )



A.自案件立案之日起
B.自其第一次被询问以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
C.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曰起
D.自案件起诉至人民法院之日起

答案:B
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33条第1款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故选B。

第10题:

周某抢劫案,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査起诉,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中的下列做法,正确的是:()

A.检察院审查起诉时,可以不讯问犯罪嫌疑人
B.人民检察院受理后,认为应当由其他人民检察院起诉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不需通知移送审查起诉的公安机关
C.共同犯罪案件,需要由不同级别的检察院审查起诉时,按照主犯来确定管辖
D.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奍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查审查起诉的必经程序以及提起公诉的条件和程序。2012年修订的《刑事诉讼法》第170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辩护人、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并记录在案。辩护人、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附卷。这是审查起诉的必经程序和法定方法,有助于进一步核实口供的可靠性,查清犯罪事实和情节。所以,A项错误。人民检察院受理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后,发现应当由其他检察院起诉的,如果属于下级人民检察院起诉,可以直接交由下级检察院,然后通知移送审查起诉的公安机关;如果属于上级或者同级检察院起诉,则应当先移送有权起诉的检察院,同级别的,还可以报送共同的上级检察院指定,同时通知移送审查起诉的公安机关。由此可见,一般应当是先移送有起诉权的检察院,然后通知公安机关。所以,B项说法错误。一人犯数罪、共同犯罪案件和其他需要并案审理的案件,只要其中1人或1罪属于上级人民检察院管辖,全案由上级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而不是依照主犯的性质来确定管辖。所以,C项错误。
2012年修订的《刑事诉讼法》第172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A选项所考的新《刑事诉讼法》第170条,一定是很受命题老师青睐的条文,因为类似条文已经有多次考查。B选项,公检法机关衔接之处是命题的重点,比如交叉管辖、立案监督、侦查监督、补充侦查。C选项,直接考查法条的规定,并且类似这样规定的法条有多个,记住了一个,也就掌握了其他,因为它们的立法精神是一致的。D选项,是这次《刑事诉讼法》修改的重要内容,如果有考生对原《刑事诉讼法》掌握得比较扎实,那就要学会忘记过去了。就2012年刑诉考题来说,原《刑事诉讼法》内容就是一个不大不小的绊脚石,若考生能对新内容有精准的记忆,也就能轻松搬开这个绊脚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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