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哪些第二审刑事案件依法应当开庭审理?

题目
下列哪些第二审刑事案件依法应当开庭审理?

A:人民检察院抗诉的
B:第一审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
C:第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事实清楚,没有提出新证据的
D:第一审判处无期徒刑的
参考答案和解析
答案:A,B
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223条规定对于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死刑二审开庭审理程序规定》第1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被告人上诉、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应当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开庭审理。”第2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被告人上诉的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开庭审理:(1)被告人或者辩护人提出影响定罪量刑的新证据,需要开庭审理的……”故AB选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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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董某因盗窃罪被某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年。人民检察院没有提出抗诉,但董某不服,提出了上诉。对于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审理,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B.应当开庭审理

C.应当到董某的居住地审理

D.应当公开审理


参考答案:A

第2题:

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开庭审理的案件有( )

A.原审认定事实清楚的

B.当事人对原审人民法院认定的事实有争议的

C.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原审人民法院认定事实不清楚的

D.原审法院主动提出开庭审理的


参考答案:BC

第3题:

附带民事诉讼是第二审程序中提起的,第二审人民法院()。

A:既审理第二审刑事案件,也同时一并审理附带民事诉讼

B:应当退回原审人民法院处理

C:可以退回原审人民法院处理

D: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


参考答案:D

第4题:

刑事案件的第二审程序


参考答案:

指上一级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上诉或人民检察院的抗诉,对第一审人民法院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的案件,进行重新审理的程序。


第5题: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下列程序中,人民检察院可以不派员出席的是( )

A.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人民法院决定适用简易程序开庭审理的

B.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人民法院按照第一审普通程序开庭审理的

C.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后,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抗诉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的

D.第二审人民法院决定不开庭审理的案件


正确答案:AD
本题考查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席人民法院审判程序的情况。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75条的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可以不派员出席法庭。被告人可以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进行陈述和辩护。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席法庭的,经审判人员许可,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可以同公诉人互相辩论。
《刑事诉讼法》第153条规定,人民法院审判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支持公诉,但是依照本法第175条的规定适用简易程序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不派员出席法庭。
《刑事诉讼法》第187条第1款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合议庭经过阅卷,讯问被告人、听取其他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对事实清楚的,可以不开庭审理。对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开庭审理。第188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或者第二审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公诉案件,同级人民检察院都应当派员出庭。第二审人民法院必须在开庭10日以前通知人民检察院查阅案卷。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时候,可以不开庭审理,而不开庭审理的第二审案件,人民检察院可以不派员出庭。

第6题:

对于检察院抗诉的桉件,第二审法院的审理方式是()

A.可以开庭或者不开庭审理

B.可以书面审理

C.应当开庭审理

D.可以採用调查询问式审理


参考答案:C

第7题:

原审判决遗漏行政赔偿请求,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如何处理?( )

A.第二审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依法应当赔偿的,应当直接予以赔偿

B.第二审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依法应当赔偿的,在确认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同时,可以就行政赔偿问题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就行政赔偿部分发回重审

C.第二审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依法不应当赔偿的,应当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D.第二审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依法不应当赔偿的,应当判决驳回行政赔偿请求


正确答案:BD
《行诉解释》第71条第2、3款规定:“原审判决遗漏行政赔偿请求,第二审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依法不应当予以赔偿的,应当判决驳回行政赔偿请求。原审判决遗漏行政赔偿请求,第二审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依法应当予以赔偿的,在确认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同时,可以就行政赔偿问题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就行政赔偿部分发回重审。”因此,BD正确。

第8题: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民事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


参考答案:对

第9题:

某甲与某乙共同参与一起强奸案,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之后,人民检察院对某乙的判决部分提出抗诉。依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关于本案的第二审程序,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某甲必须参加第二审法院的法庭调查,但是可以不参加法庭辩论

B.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案件进行全面的审查,一并处理

C.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开庭审理该抗诉案

D.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对某甲和某乙同时改判比一审判决重的刑罚


正确答案:ABC
本题考查有关共同犯罪中人民法院只对部分被告人提出上诉的第二审程序。
根据《刑诉法解释》第247条的规定,共同犯罪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提出上诉的,或者人民检察院只就第一审人民法院对部分被告人的判决提出抗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一并处理。第253条第3款,对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开庭审理。第256条规定,共同犯罪案件中,没有上诉的和没有对其判决提出抗诉的第一审被告人,应当参加法庭调查,并可以参加法庭辩论。第258条规定,共同犯罪案件中,人民检察院只对部分被告人的判决提出抗诉的,对其他第一审被告人不得加重刑罚。

第10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死刑第二审案件开庭审理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以下简称《死刑第二审开庭审理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人民检察院对一审判处死刑提出抗诉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开庭审理

B.既有上诉又有抗诉的二审案件的法庭辩论阶段,应当先由检察人员发言,再由上诉人、辩护人发言,并进行辩论

C.1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疑难、复杂、重大的死刑案件,应当由院长或者庭长担任审判长

D.人民检察院向二审法院提交新证据的,二审人民法院应当通知被告人的辩护律师或者经许可的其他辩护人在开庭前到人民法院查阅


正确答案:ABCD
77.【答案】ABCD 【考点】 二审开庭审理【解析】《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死刑第二审案件开庭审理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以下简称《死刑第二审开庭审理规定》)2006年9月25日施行.第1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被告人上诉、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应当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开庭审理.”所以A选项正确.第14条第4项规定:“法庭辩论时,抗诉的案件,由检察人员先发言;上诉的案件由上诉人、辩护人先发言;既有抗诉又有上诉的案件,由检察人员先发言,并依次辩论.所以B选相正确.注意法庭调查顺序也是如此.第Il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死刑上诉、抗诉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至五人组成合议庭,对于疑难、复杂、重大的死刑案件,应当由院长或者庭长担任审判长.”所以选项C正确.第12条第8项规定:“人民检察院向第二审人民法院提交新证据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通知被告人的辩护律师或者经许可的其他辩护人在开庭前到人民法院查阅;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向第二审人民法院提交新证据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在开庭前到人民法院查阅.”所以选项D也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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