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李某故意杀人案时, 辩护律师提出李某不在场的证据, 合议庭对该证据有疑问, 下列哪些做法是错误的?

题目
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李某故意杀人案时, 辩护律师提出李某不在场的证据, 合议庭对该证据有疑问, 下列哪些做法是错误的?

A.建议检察院撤回起诉
B.建议检察院补充侦查
C.建议检察院变更起诉
D.宣布休庭, 对证据进行调查核实
参考答案和解析
答案:A,B,C
解析:
《 高检规则》 第 459 条第 1 款规定, 在人民法院宣告判决前, 人民检察院发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可以撤回起诉:(一)不存在犯罪事实的; (二)犯罪事实并非被告人所为的; (三)情节显著轻微、 危害不大, 不认为是犯罪的;(四)证据不足或证据发生变化, 不符合起诉条件的; (五)被告人因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 不负刑事责任的; (六)法律、 司法解释发生变化导致不应当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 (七)其他不应当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 故本题题干中的情形不属于检察院撤回起诉的情形。 A 项错误。 《 刑诉法解释》 第 226 条第 2 款规定, 审判期间, 被告人提出新的立功线索的, 人民法院可以建议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本题中不属于法院建议补充侦查的情形。 B 项错误。 《 刑诉法解释》 第 243 条规定, 审判期间, 人民法院发现新的事实, 可能影响定罪的, 可以建议人民检察院补充或者变更起诉; 人民检察院不同意或者在七日内未回复意见的, 人民法院应当就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 依照本解释第二百四十一条的规定作出判决、 裁定。本题不属于法院建议检察院变更起诉的情形。 C 项错误。 《 刑事诉讼法》 第 191条规定, 法庭审理过程中, 合议庭对证据有疑问的, 可以宣布休庭, 对证据进行调查核实。 故本题 D 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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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某市法院审理被告人赵某故意伤害案,为其指定了辩护律师。庭审中,赵某拒绝辩护律师为其辩护,合议庭的下列哪些做法是正确的?(2007年试卷二第67题)

A.赵某要求另行委托辩护人时,应当同意,并宣布延期审理

B.赵某要求另行指定辩护律师时,应当同意,并宣布延期审理

C.赵某要求另行指定辩护律师时,不应当同意,并宣布继续审理

D.赵某另行委托辩护人的,自宣布延期审理之日起至第十日止,准备辩护时间不计入审限


正确答案:AD

第2题:

金某系某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审判员,在审理一起故意杀人案件中,收受被告人李某的亲属所送财物达12万元后,违背事实和法律,故意对李某轻判。对金某,应当以徇私枉法罪和受贿罪并罚。


参考答案:错

第3题:

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李某、于某、陈某故意杀人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后,李某提出上诉,于某、陈某未上诉。二审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被告人李某因病死亡。对此,二审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

A.对被告人李某宣布终止审理

B.对被告人李某宣告无罪

C.对被告人于某、陈某作出判决或裁定

D.对此案裁定终止审理


正确答案:ACD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89条的规定,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一审人民法院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审理后的处理方式有三种:驳回上诉或抗诉,维持原判;改判;撤销原判决,发回重审。故本题正确答案为ACD。

第4题:

被告人彭某因琐事与被告人李某发生口角,并将李某打成重伤,某县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县法院受理此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由审判员张某担任审判长,法庭第一次开庭审理时,被告李某以审判员张某是被告彭某的同母异父兄长为由提出回避申请。

问:张某是否应当回避?为什么?李某是否有权提出回避申请?


正确答案:

第5题:

某市中级法院在审理自诉案件原告人李某提出上诉的案件时,该自诉案件的一审被告人张某对李某提出反诉。市中级法院对该反诉的处理是()。

A.将本案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理

B.将张某的反诉与李某的上诉合并审理

C.将张某的反诉与原自诉案件合并审理

D.告知张某,应当另行起诉


正确答案:D

第6题:

某市人民法院审理一起杀人案,辩护人提出被告李某不在现场的证据,合议庭认为此项证据存在问题,此时合议庭:( )。

A.应当否认此项证据的效力

B.应当将案件退回,重新侦查

C.可由被害人对此项证据质证

D.应当宣布休庭,对证据进行调查核实


正确答案:D
《刑事诉讼法》第158条第1款规定:“法庭审理过程中,合议庭对证据有疑问的,可以宣布休庭,对证据进行调查核实。”据此,本题正确答案为D。

第7题:

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赵某故意伤害案,为其指定了辩护律师。庭审中,赵某拒绝辩护律师为其辩护,合议庭的下列哪些做法是正确的?( )

A.赵某要求另行委托辩护人时,应当同意,并宣布延期审理

B.赵某要求另行指定辩护律师时,应当同意,并宣布延期审理

C.赵某要求另行指定辩护律师时,不应当同意,并宣布继续审理

D.赵某另行委托辩护人的,自宣布延期审理之日起至第10日止,准备辩护时间不计人审限


正确答案:AD
《刑诉解释》第l62条规定,被告人当庭拒绝辩护人为他辩护,要求另行委托辩护人的,应当同意。被告人要求人民法院另行指定辩护律师,合议庭同意的,应当宣布延期审理。重新开庭后,被告人再次当庭拒绝重新委托的辩护人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的辩护律师为其辩护的,合议庭应当分别情形作出处理:
(1)被告人是成年人的,可以准许。但被告人不得再行委托或者人民法院也不再另行指定辩护人,被告人可以自行辩护。(2)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未成年人,没有正当理由的,一般不予准许。所以,答案为AD。

第8题:

李某涉嫌贪污罪,在法庭审理中,下列哪些事项不必提出证据加以证明?( )

A.李某供认不讳的贪污犯罪事实

B.李某是国家工作人员

C.辩护律师提出的证据不足的无罪辩护主张

D.李莱以检察官与本案利害关系为由申请其回避,检察官未提出异议


正确答案:CD
72.答案:C、D 考点:免证事项的范围讲解:《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334条规定:“在法庭审理中,下列事实不必提出证据进行证明:(-)为一般人共同知晓的常识性事实;(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所确认的并且未依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理的事实;(三)法律、法规的内容以及适用等属于审判人员履行职务所应当知晓的事实;(四)在法庭审理中不存在异议的程序事实;(五)法律规定的推定事实。”A选项中李某供认不讳的贪污犯罪事实,属于实体法事实,即使双方都没有异议也应加以证明,因此不是免证对象,故A不选;李某是国家工作人员属于犯罪主体构成要件,是控方必须运用证据加以证明的对象,故B不选;根据无罪推定原理,辩方不承担证明自己无罪的责任,只有在提出积极抗辩(如不在犯罪现场、没有作案时间,等)的辩护事由时,才需要对此承担证明责任,而辩护律师提出的证据不足的无罪辩护主张不需要提出证据加以证明,只需要指出控方证据体系的不足即可,故c难确;李某以检察官与本案利害关系为由申请其回避,检察官未提出异议,这属于没有异议的程序法事实,属于免证对象,故D正确。本题选CD。

第9题:

某是某人民法院审判员,在审理一起故意杀人案件中,收受被告人李某的亲属50万元人民币后,故意对李某轻判。对胡某,应当以徇私枉法罪和受贿罪并罚。( )


参考答案:错误

第10题:

某市法院审理被告人赵某故意伤害案,为其指定了辩护律师。庭审中,赵某拒绝辩护律师为其辩护,合议庭的下列哪些做法是正确的?

A.赵某要求另行委托辩护人时,应当同意,并宣布延期审理

B.赵某要求另行指定辩护律师时,应当同意,并宣布延期审理

C.赵某要求另行指定辩护律师时,不应当同意,并宣布继续审理

D.赵某另行委托辩护人的,自宣布延期审理之日起至第十日止,准备辩护时间不计入审限


正确答案: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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