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两村因水源发生纠纷。甲村20名村民手持铁锹等农具,在两村交界处强行修建引水设施。乙村18名村民随即赶到,手持木棍、铁锹等与甲村村民互相谩骂、互扔石块,甲村3人被砸成重伤。因警察及时疏导,两村村民才逐渐散去。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题目
甲、乙两村因水源发生纠纷。甲村20名村民手持铁锹等农具,在两村交界处强行修建引水设施。乙村18名村民随即赶到,手持木棍、铁锹等与甲村村民互相谩骂、互扔石块,甲村3人被砸成重伤。因警察及时疏导,两村村民才逐渐散去。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村民为争水源而斗殴,符合聚众斗殴罪的主观要件
B:不分一般参加斗殴还是积极参加斗殴,甲、乙两村村民均触犯聚众斗殴罪
C:因警察及时疏导,两村未发生持械斗殴,属于聚众斗殴未遂
D:对扔石块将甲村3人砸成重伤的乙村村民,应以故意伤害罪论处
如果没有搜索结果或未解决您的问题,请直接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在下列民事纠纷中,哪些应按相邻关系处理?【 】

A.甲在乙的房屋后挖菜窖,造成乙的房屋基础下沉,墙体裂缝,引起纠纷

B.甲村为了取水浇地,在乙、丙、丁村的土地上修建引水渠,引起纠纷

C.甲新建的房屋滴水滴在乙的房屋上,引起纠纷

D.甲村在河流上游修建拦河坝,使乙村用水量骤减,引起纠纷


正确答案:ABCD
[解析]本题的考查点为相邻关系的种类,根据民法理论,相邻关系主要有以下几种:(1)因土地、山岭、森林、草原等自然资源的使用或所有而产生的相邻关系;(2)因宅基地的使用而产生的相邻关系;(3)因用水、排水而产生的相邻关系; (4)因修建施工、防盗发生的相邻关系;(5)因排污产生的相邻关系;(6)因通风、采光而产生的相邻关系.A项属于第(2)种;BCD项属于第(3) 种.这是一道纯理论题,考生只要“望文生义”,便可正确解答.

第2题:

在下列民事纠纷中,哪些应按照相邻关系处理?

A、甲在乙的房屋后挖菜窖,造成乙的房屋基础下沉,墙体裂缝,引起纠纷

B、甲村为了取水浇地,约定在乙、丙、丁村的土地上修建引水渠,引起纠纷

C、甲新建的房屋滴水滴在乙的房屋上,引起纠纷

D、甲村在河流上修建拦河坝,使乙村用水量骤减,引起纠纷

 


ACD,《民法通则意见》第103条:“相邻一方在自己使用的土地上挖水沟、水池、地窖等或者种植的竹木根枝伸延,危及另一方建筑物的安全和正常使用的,应当分别情况,责令其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第102条:“处理相邻房屋滴水纠纷时,对有过错的一方造成他方损害的,应当责令其排除妨碍,赔偿损失。”第98条:“一方擅自堵截或者独占自然流水,影响他方正常生产生活的,他方有权请求排除妨碍;造成他方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根据《民法通则意见》第103条、第102条和第98条的规定,可分别选A、C、D。关于B项所述事实,属于地役权的问题。地役权与相邻权不同,是指一方为实现自己土地的利益而使用他人土地的权

第3题:

稻香河流经甲村,邻近的乙村村民为生产和生活需要一直从稻香河取水。为了争夺水源,两村经常发生争执,甚至械斗。该河流的所有权属于( )。

A.甲村和乙村

B.甲村

C.乙村

D.国家


正确答案:D
解析:宪法第9条规定:“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因此答案D正确。

第4题:

甲乙两村共有9600头牛,如果两村分别卖出自己村40%的牛,甲村再赠送120头牛给乙村,这时两村的牛数量相等,问甲村原有多少牛:
A5200
B5400
C5600
D5000


答案:D
解析:

第5题:

稻香河流经甲村。邻近的乙村村民为生产和生活需要一直从稻香河取水。为了争夺水源.两村经常发生争执,甚至械斗。该河流的所有权属于( )。


正确答案:D
《宪法》第9条规定:“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因此答案D正确。

第6题:

第 58 题 甲夜间潜入乙家,正准备偷乙家的耕牛,被乙和乙的妻子当场抓获,甲被乙和随后赶来的三位村民绑在树上,打成重伤。乙和其他三位村民的行为属于:(  )

A.正当防卫

B.防卫过当

C.故意伤害

D.不构成犯罪


正确答案:C
乙和其他三位村民殴打甲时,不法侵害已经结束,就不存在正当防卫的时间条件了。乙和其他三位村民此时对甲实施伤害是属于事后防卫,构成故意伤害罪。

第7题:

甲乙两村因某一土地所有权发生争议,县人民政府将该土地确定为甲村所有,乙村在法定期限内没有向法院起诉,但仍继续占有并使用该片土地。下列说法哪些正确:( )

A.甲村无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B.县政府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C.甲村可以要求县政府履行法定职责

D.甲村可以对乙村提起民事诉讼


正确答案:BCD

参见《行政诉讼法》第66条、第90条。

第8题:

在下列民事纠纷中,哪些应按相邻关系处理?( )

A.甲在乙的房屋后挖地窖,造成乙的房屋基地下沉,墙体裂缝,引起纠纷

B.甲村为了取水浇地,在乙、丙、丁村的土地上修建水井引起纠纷

C.甲新建的房屋滴水滴在乙的房屋上,引起纠纷

D.甲村在河流上修建拦河坝,使乙村用水量骤减,引起纠纷


正确答案:ACD
「考点」几种主要的相邻关系
「解析」只要掌握了相邻关系理论,此题即可迎刃而解。另外,《物权法》第86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提供必要的便利。对自然流水的利用,应当在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之间合理分配。对自然流水的排放。应当尊重自然流向";《物权法》第87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对相邻权利人因通行等必须利用其土地的,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物权法》第88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因建造、修缮建筑物以及铺设电线、电缆、水管、暖气和燃气管线等必须利用相邻土地、建筑物的,该土地、建筑物的权利人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根据《物权法》第86,87,88条的规定,可分别选A、C、D。关于B项所述事实,属于地役权的问题。地役权与相邻权不同,是指一方为实现自己土地的利益而使用他人土地的权利。可见,B不能入选。综上,正确答案为ACD。

第9题: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纠纷中,应当按相邻关系处理的是( )。

A.甲在乙的房屋后挖菜窖,造成乙的房屋基础下沉,墙体裂缝,引起纠纷

B.甲村为了取水浇地,在乙、丙、丁村的土地上修建引水渠,引起纠纷

C.甲新建的房屋滴水滴在乙的房屋上,引起纠纷

D.甲村在河流上游修建拦河坝,使乙村用水量骤减,引起纠纷

E.甲村为了村民通行方便,与乙村的某村办工厂协商让甲村村民通过其厂内的一条道路


正确答案:ACD

第10题:

甲村与乙村相邻。1990年,为保证甲村A种经济作物的生长,甲村和乙村商量,由甲村每年支付乙村30000元钱,乙村则同意20年内,在与甲村接壤30米的范围内不种植B种经济作物,双方签订了书面协议。此后多年,双方均照约定行事。2005年,乙村将与甲村接壤的一块地承包给了村民张某,承包期为20年。张某承包该地后,由于自己是种植B种经济作物的能手,于是准备种植一些,遭到了甲村的强烈抗议,乙村村委会也出面干涉,张某无奈只好暂时搁置。2010年,张某考虑到甲乙两村之间承诺的期限已满,又开始筹划种植B种经济作物。这时乙村和甲村又达成书面协议,决定将先前的约定再延续20年,同时考虑到张某的损失,甲村每年支付乙村的费用今后全部由乙村补偿给张某。张某则认为,自己有权决定承包地的使用方式,遂与两个村委会发生纠纷。关于本案,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张某随时有权在自己承包的土地上种植B种经济作物
B:张某应自2005年至2010年期间承受不得在承包土地上种植B种经济作物的义务
C:张某应自2005年至2025年期间承受不得在承包土地上种植B种经济作物的义务
D:张某应自2010年至2025年期间承受不得在承包土地上种植B种经济作物的义务

答案:B
解析:
本题中甲村的土地为需役地,乙村的土地为供役地,双方通过约定设立了合法的地役权。根据《物权法》第162条规定,土地所有权人享有地役权或者负担地役权的,设立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时,该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宅基地使用权人继续享有或者负担已设立的地役权。可见,在1990年至2010年这段时间内,村委会作为土地所有权人设置的地役权应当适用于作为承包经营权人的张某。A项是错误的。但是在第一个地役权到期后,根据第163条规定,土地上已设立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等权利的,未经上述用益物权人同意,土地所有权人不得设立地役权。本题中两个村子于2010年签订的协议是为了设定一个新的地役权,由于张某不同意,这个新的地役权不应该成立。所以,在第一个地役权到期后,张某不应当再负担地役权。只有B项是正确的。

更多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