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文与戴某缔结了一个在甲国和中国履行的合同。履约过程中发生争议,朗文向甲国法院起诉戴某并获得胜诉判决。戴某败诉后就同一案件向我国法院提起诉讼。朗文以该案件已经甲国法院判决生效为由对中国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依据我国法律、司法解释以及我国缔结的相关条约,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题目
朗文与戴某缔结了一个在甲国和中国履行的合同。履约过程中发生争议,朗文向甲国法院起诉戴某并获得胜诉判决。戴某败诉后就同一案件向我国法院提起诉讼。朗文以该案件已经甲国法院判决生效为由对中国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依据我国法律、司法解释以及我国缔结的相关条约,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朗文的主张构成对我国法院就同一案件实体问题行使管辖权的有效异议
B、我国法院对戴某的起诉没有管辖权
C、我国法院对涉外民事诉讼案件的管辖权不受任何限制
D、我国法院可以受理戴某的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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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甲国秋叶公司在该国法院获得一项胜诉的判决,并准备向中国法院申请执行。根据我国现行法律,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该判决可以由当事人直接向我国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执行

该判决可以由甲国法院依照该国与我国缔结或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向我国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执行

对外国法院判决效力的承认,我国采取裁定方式

对与我国缔结司法协助条约的国家的法院判决,我国法院均应予以执行

  


诉意见318、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中级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如果该法院所在国与中国没有缔结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也没有互惠关系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有管辖权的法院作出判决,予以执行。]
319、与我国没有司法协助协议又无互惠关系的国家的法院,未通过外交途径,直接请求我国法院司法协助的,我国法院应予退回,并说明理由。

第2题:

甲国的货轮“天马号”驶人我国领海时与另一艘甲国货轮“流星号”相撞,造成“流星号”货轮严重受损。于是,“流星号”向我国法院起诉要求“天马号”承担侵权责任。关于该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由于“天马号”与“流星号”同属于甲国,因此法院审理该案时应适用甲国法

B.因为在我国领海上碰撞,根据“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地法”,故该案应根据中国法律裁判

C.“流星号”所有人在起诉“天马号”所有人之前,可以向我国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人民法院裁定准许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人应在十五日内提起诉讼

D.我国法院就该案作出判决并生效后,“流星号”所有人可以直接向甲国法院申请执行,也可由我国法院依照与甲国的条约约定依职权委托甲国法院执行该判决


正确答案:AD
[考点]侵权(船舶碰撞)的法律适用
[答案及解析] AD。根据《海商法》相关规定可知,船舶碰撞的适用法律问题可总结为:(1)同一国籍船舶碰撞的损害赔偿,适用船旗国法律;(2)不同国籍船舶在公海上发生碰撞的损害赔偿,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3)其他情形船舶碰撞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因此本题中碰撞的两艘船只均为甲国船舶,所以应当适用甲国法处理碰撞问题。因此A项正确,B项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50条规定,人民法院裁定准许诉前财产保全后,申请人应当在30日内提起诉讼。逾期不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因此涉外民事诉讼的诉前保全,提起诉讼的期限是30日而非15 日,据此C项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64条规定,人民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如果被执行人或者其财产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当事人请求执行的,可以由当事人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也可以由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或者按照互惠原则,请求外国法院承认和执行。据此D项正确。

第3题:

甲是某国派往A国的领馆翻译,因与A国乙公民的私人贷款合同发生纠纷,甲在A国法院对乙提起民事诉讼,乙在诉讼过程中对甲的主诉直接提出反诉。A国法院对二人的纠纷做出判决,由甲赔偿乙的经济损失。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具有民事豁免权,A国法院不应受理该案件

B.甲具有民事豁免权,A国法院不应受理乙对甲的反诉

C.甲具有民事豁免权,但其到A国法院起诉后,就意味着其放弃了豁免权,因此A国的判决可以强制执行

D.当甲就其可免受管辖的事项主动提起诉讼时,其不得对与本诉直接相关的反诉主张管辖豁免


正确答案:D
【考点】外交特权与豁免
【解析】翻译作为领馆的领事雇员,享有一定范围的特权和豁免,但是当就其可免受管辖的事项主动提起诉讼时,所引起的与本诉直接有关的反诉不享受豁免,故D项正确,C项错误。又因为案中是私人借贷纠纷,故法院应该受理,所以A B两项错误。

第4题:

中国某公司与甲国Rerp公司因一宗投资项目产生争议,Rerp公司向甲国法院起诉中国某公司并获得胜诉判决。中国某公司败诉后就同一案件向我国法院提起诉讼。Rerp公司以该案件已经甲国法院判决生效为由对中国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依据我国法律、司法解释以及我国缔结的相关条约,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Rerp公司的主张构成对中国法院就同一案件实体问题行使管辖权的有效异议
B.中国法院对中国某公司的起诉没有管辖权
C.中国法院可以受理中国某公司的起诉
D.中国法院对涉外民事诉讼案件的管辖权不受任何限制

答案:B
解析:
,《民事诉讼法》中的“一事不再理”原则仅在我国国内有效,除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另有规定外,外国法院的生效判决并不影响我国法院对同一争议的实体问题行使管辖权,并作出我国法院的判决,C正确。D错,当今国际社会中,没有一个国家对涉外民商事案件的管辖权不受任何限制,典型的例子是外交豁免,说我国法院对涉外民事诉讼案件的管辖权不受任何限制,是不符合国际法以及我国已经制定的法律的。

第5题:

中国某公司与甲国某公司产生国际运输的纠纷,诉诸中国某法院,有关文书需要向在甲国的公司和在甲国的中国籍人杨某送达,甲国与中国签订有司法协助协议,依海牙《送达公约》、中国法律和司法解释,关于该案件的涉外送达,法院的下列哪些做法是正确的?( )

A.向在甲国的杨某送达可通过中国驻甲国使领馆
B.向甲国公司的送达应首先依海牙《送达公约》规定的方式进行送达
C.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向甲围公司送达
D.中国法院不得采用邮寄的方式向甲国公司送达

答案:A,C
解析:
本题考查国际民商事争议的解决——国际民事诉讼。A正确,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外民事或商事案件司法文书送达若干问题的规定》,内国法院将需要在国外送达的诉讼文书委托给内国驻该国的外交代表或领事代为送达的,对象一般只能是本国国民。B错误,依第6条的规定,如果受送达人所在国既与我国签订有司法协助协议,同时其所在国又是海牙《送达公约》的成员国,则根据特别优于一般的原则,相关司法文书的送达应当依照司法协定的规定办理。C对,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外民事或商事案件司法文书送达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0条的规定,可以采用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受送达人送达。D错误,依海牙《送达公约》第10条的规定,如送达目的地国不表异议,本公约不妨碍:(1)通过邮寄途径直接向身在国外的人送交司法文书的自由……因此,可邮寄送达。

第6题:

甲系某国派往A国的外交官,因与A国乙公民发生纠纷,甲在A国法院对乙提起民事诉讼,乙在诉讼过程中对甲的主诉直接提出反诉。A国法院对二人的纠纷作出判决,由甲赔偿乙的经济损失。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

A.甲具有民事豁免权,A国法院不应受理该案件

B.尽管甲具有民事豁免权,但A国法院可以受理乙对甲的反诉

C.甲到A国法院起诉后,就意味着其放弃了豁免权,因此A国的判决可以强制执行

D.尽管甲主动提起诉讼,甲对判决执行豁免的放弃也必须由派遣国明示作出 T--


正确答案:BD
外交代表若主动提起诉讼,被告提起与主诉直接相关的反诉,外交代表不享有豁免权。外交代表对管辖豁免权的放弃,不得视为对判决执行的豁免也放弃,对判决执行豁免的放弃也必须由派遣国明示作出,BD正确。

第7题:

甲国某航空公司在中国设有代表处,其一架飞机从中国境内出发,经停甲国后前往乙国,在乙国发生空难。关于乘客向航空公司索赔的诉讼管辖和法律适用,根据中国相关法律,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2013年)

A.中国法院对该纠纷具有管辖权
B.中国法律并不限制乙国法院对该纠纷行使管辖
C.即使甲国法院受理了该纠纷,中国法院仍有权就同一诉讼行使管辖权
D.如中国法院受理该纠纷,应适用受害人本国法确定损害赔偿数额

答案:A,B,C
解析:
本题考查国际民商事管辖和侵权的法律适用。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65条的规定,财产权益纠纷中,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有代表处的,可以由包括合同履行地等与合同有密切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A项,本题中,被告在中国设有代表机构,中国法院可以管辖,A项正确。BC项,根据《民诉解释》第533条,中国法院和外国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案件,一方当事人向外国法院起诉,而另一方当事人向中国法院起诉的,中国法院可予受理。因此,我国法律并没有限制他国法院行使管辖权,即便他国已经受理,我国仍可受理,BC项正确。D项,《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4条规定:“侵权责任,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但当事人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侵权行为发生后,当事人协议选择适用法律的,按照其协议。”D项错误。

第8题:

我国某公司与甲国一公司就房屋租赁合同发生争议,向我国法院起诉,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应当适用的民事诉讼法是()

A.甲国

B.我国

C.当事人选择

D.我国或甲国


参考答案:B

第9题:

甲是西班牙公民,1998年甲在西班牙某法院向中国公民乙提起侵权之诉,2001年底西班牙法院作出终局判决。2002年西班牙法院依据我国和西班牙缔结的《中国和西班牙关于民事、商事司法协助的条约》,向我国法院提出申请承认与执行该判决时、

A、我国法院应当根据《中国和西班牙关于民事、商事司法协助的条约》进行实质性审查
B、如果我国法院在对承认与执行该外国法院判决的申请审查后,发现该判决具有不予承认与执行的情形,则应当判决驳回申请
C、我国法院采取执行令的方式交付执行
D、如果2001年乙在国内法院就相同争议已经提起诉讼,则我国法院对该判决不予承认与执行

答案:C,D
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和有关条约的规定,我国法院在接受委托协助执行外国法院判决时,既不对其作实质性审查,也不需要当事人就原判决的执行重新提出一个诉讼,只要根据法定条件进行形式审查,并认定符合执行要求的,即可作出裁定,承认其效力,发出执行令交付执行;如果我国法院在对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申请或请求进行审查之后,发现具有我国有关法律或条约中规定的不予承认与执行的情形,则可裁定(而非判决)驳回申请,因此C项正确,A、B项错误。此外根据我国参加或缔结的国际条约或国内立法的规定,外国法院裁定、判决的承认与执行须具备以下条件:(1)外国法院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2)判决作出国与我国存在条约或互惠关系;(3)外国法院具有管辖权;(4)诉讼程序公正、合法;(5)不存在诉讼竞合;(6)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不违背我国公共秩序。本题D选项是“诉讼竞合”的情形,故对该判决不予承认与执行,是正确选项。

第10题:

★ 甲国发生军事政变未遂,政变领导齐某逃到乙国。甲国法院缺席判决齐某20年有期徒刑。甲乙两国之间没有相关的任何特别协议。根据国际法有关规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甲国为执行判决,可派出军队进入乙国捉拿齐某
B.乙国可以给予齐某庇护
C.乙国有义务给予齐某庇护
D.甲国法院的判决生效后,乙国有义务将齐某逮捕并移交甲国


答案:B
解析:
。一国的司法管辖权不可以自然地延伸到另一国,AD错。C错,国家不存在给予外国人庇护的一般义务,即使有些国家的国内法可能作出不同规定。庇护是国家基于领土主权的一项权利而非义务。庇护是一项国家基于领土主权而衍生的权利,国家不存在给予外国人庇护的一般义务,因此,乙国可庇护齐某,也可不庇护,B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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