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某因涉嫌盗窃罪被甲县检察院批准逮捕。后移送乙区检察院提起公诉。乙区法院判决宣告无罪,并释放陈某。检察院抗诉,市中级法院判决维持。陈某请求赔偿。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题目
陈某因涉嫌盗窃罪被甲县检察院批准逮捕。后移送乙区检察院提起公诉。乙区法院判决宣告无罪,并释放陈某。检察院抗诉,市中级法院判决维持。陈某请求赔偿。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本案赔偿义务机关是甲县检察院
B:本案赔偿义务机关是乙区检察院
C:即使甲县检察院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陈某批准逮捕的,国家也应当对该逮捕予以赔偿
D:若乙区法院判处5年有期徒刑,而中级法院判决无罪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是乙区法院和乙区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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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姚某因涉嫌强奸罪先被甲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并经甲县检察院批准逮捕,后便更为监视居住。此案经乙县检察院提起公诉,乙县人民法院审理判处姚某无罪。检察院没有抗诉,乙县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生效。姚某提出国家赔偿请求。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姚某有权要求国家对他被监视居住承担赔偿责任

B、对刑事拘留的赔偿,甲县公安局为赔偿义务机关

C、对逮捕的赔偿,赔偿义务机关为乙县检察院

D、姚某只能要求金钱赔偿


答案:ABCD

第2题:

区公安分局以涉嫌故意伤害罪为由将方某刑事拘留,区检察院批准对方某的逮捕。区法院判处方某有期徒刑3年,方某上诉。市中级法院以事实不清为由发回区法院重审。区法院重审后,判决方某无罪。判决生效后,方某请求国家赔偿。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A.区检察院和区法院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 B.区公安分局为赔偿义务机关 C.方某应当先向区法院提出赔偿请求 D.如区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阶段决定撤销案件,方某请求国家赔偿的,区检察院为赔偿义务机关


正确答案:AB
答案暂无

第3题:

何某和陈某侵权纠纷案经县人民法院审理作出一审判决,陈某不服,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该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作出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两年后,市检察院在检查工作中发现县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中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于是决定提出抗诉。关于本案的说法,下列正确的是:( )。

A.检察院一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应在终审判决作出后两年内,故本案中检察院提起抗诉的决定是错误的

B.本案应由市检察院向县检察院提起抗诉

C.本案应由市检察院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

D.本案应由市检察院提请省检察院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正确答案:D
《民事诉讼法》第187条第2款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民事诉讼法》第179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故ABC错误,D正确。

第4题:

王某因间谍罪被甲省乙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王某没有上诉,检察院没有抗诉。判决生效后,发现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下列哪些机关有权对本案提起审判监督程序?( )

A.乙市中级法院
B.甲省高级法院
C.甲省检察院
D.最高检察院

答案:B,D
解析:
本题考查审判监督程序的提起主体。《刑事诉讼法》第254条规定:“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刑事诉讼法》第248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由高级人民法院核准。”本案中的判决由高级人民法院核准生效。根据以上界定不难判断乙市中级法院不能提起审判监督程序。所以,A项错误。省高级法院院长和审判委员会作为上级法院可以提起审判监督程序。所以,选项B正确。由于本案终审法院是高院,所以同级甲省检察院不能提起审判监督程序;而最高人民检察院作为上级检察院可以提起审判监督程序。所以,选项C不正确,选项D正确。本题选BD。

第5题:

李某与陈某合伙协议纠纷~案,李某诉至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法院判决驳回李某的诉讼请求。李某不服上诉,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此时,如果市检察院发现该生效判决认定事实确有错误,下列哪个做法是正确的?( ) A.市检察院直接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 B.市检察院报请省检察院同意后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 C.市检察院应提请省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 D.市检察院将该错误反映给省检察院


正确答案:C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87条的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具有法定抗诉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法定抗诉情形之一的,应当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进行抗诉。
在本题中,市检察院发现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确有错误时,只能提请省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因此,选项C是正确的。

第6题:

陈某因涉嫌抢夺罪被某县检察院向某县法院提起公诉,某县法院适用速裁程序进行审理,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若某县法院经过审理认为陈某构成抢劫罪,则不能适用速裁程序进行审理

B.若某县法院进过审理认为案件复杂,可以在庭后听取双方意见后定期宣判

C.若某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后陈某不服,有权上诉

D.若某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后陈某不服,有权上诉,某县检察院可以在陈某上诉时提出抗诉


参考答案:CD

第7题:

甲市乙区公安分局以孙某涉嫌诈骗罪为由将其刑事拘留,并经乙区检察院批准逮捕。后因案情特殊由丙区检察院提起公诉。2006年,丙区法院判处孙某有期徒刑3年,孙某不服上诉,甲市中级法院裁定发回丙区法院重新审理。重审期间,丙区检察院经准许撤回起诉,并最终作出不起诉决定。孙某申请国家赔偿。关于赔偿义务机关,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乙区公安分局、乙区检察院和丙区法院

B.乙区公安分局、丙区检察院和丙区法院

C.乙区检察院和丙区法院

D.丙区检察院和丙区法院


正确答案:D

第8题:

根据下列条件,回答 95~97 题:

某县女工徐某诉陈某离婚一案,县法院与 2005年12月判决准予徐某与陈某离婚,儿子陈亮归徐某抚养,陈某每月支付抚养费500元。陈某不服判决。上诉至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中级法院与2006年3月判决驳回陈某上诉,维持原判。二审判决后,陈某拒不执行法院判决,将儿子陈亮送到陈某父母家中藏起来,不让徐某与儿子见面。徐某与2006年6月向市中级法院申请执行,请求人民法院帮自己把儿子要回来。

第 95 题 本案中,对于二审判决,哪一级法院有执行管辖权?( )。

A.县法院

B.市中级人民法院

C.县法院和市中级人民法院

D.县法院或市中级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A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01条第1款“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本题正确选项为A。

第9题:

李某与陈某合伙协议纠纷一案,李某诉至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法院判决驳回李某的诉讼请求。李某不服上诉,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此时,如果市检察院发现该生效判决认定事实确有错误,下列哪个做法是正确的?

A.市检察院直接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

B.市检察院报请省检察院同意后,再由市检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

C.市检察院应提请省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

D.市检察院将该错误反映给省检察院


正确答案:C
[考点]抗诉主体及程序
[答案及解析]C。《民事诉讼法》第187条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提出抗诉。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本题中,市检察院发现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确有错误时,只能提请省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因此,选项C是正确的。

第10题:

陈某从事个体仓储业务当年,2012年3月,陈某在某省A市甲区新建丁两座大仓库·为了便于承揽仓储业务,陈某将其个体经营的两座大型仓库挂靠在乙储运公司名下,以其名义对外承揽仓储业务。2012年6月15日,丙贸易公司将其400辆摩托车存放在这两座大型仓库中,2012年6月23日,一场意外火灾致使4o0辆摩托车被烧毁,就损赔偿一事,丙贸易公司与乙储运公司多次协商未果,丙贸易公司诉至甲区法院·要求陈某与乙储运公司赔偿其损失400万元。甲区法院经过审理后判决陈某赔偿100万元,而乙储运公司赔偿300万元。判决作出后,乙储运公司不服,上诉至A市中级法院·要求改判自己与陈某各赔偿200万元,并提出丙贸易公司尚拖欠20万元的仓储费,请求A市中级法院责令丙贸易公司支付。A市中级法院经过审理后改判陈某与乙储运公司各赔偿丙贸易公司200万元。陈某以生效判决认定案件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为由申请再审。请结合案情回答下列问题:
根据本案乙储运公司对区法院一审判决的上诉情况,关于本案二审当事人诉讼地位的表述正确的是?

A.乙储运公司和陈某作为上诉人,丙贸易公司作为被上诉人
B.乙储运公司作为上诉人,陈某作为被上诉人,丙贸易公司依原审诉讼地位参加
C乙储运公司作为上诉人,丙贸易公司作为被上诉人,陈某依原审诉讼地位参加
D.乙储运公司作为上诉人,陈某与丙贸易公司均作为被上诉人

答案:D
解析:
根据《民诉解释》第3 19条的规定,必要共同诉讼人的一人或者部分人提起上诉的,按下列情形分别处理:(1)上诉仅对与对方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分担有意见,不涉及其他共同诉讼人利益的,对方当事人为被上诉人,未上诉的同一方当事人依原审诉讼地位列明;(2)上诉仅对共同诉讼人之间权利义务分担有意见,不涉及对方当事人利益的,未上诉的同一方当事人为被上诉人,对方当事人依原审诉讼地位列明;(3)上诉对双方当事人之间以及共同诉讼人之间权利义务承担有意见的,未提起上诉的其他当事人均为被上诉人。本题中,丙贸易公司诉至甲区法院,要求陈某与乙储运公司赔偿其损失400万元。区法院经过审理厦后判决陈某赔偿IOO万元,而乙储运公司赔偿300万元。判决作出后,乙储运公司不服上诉至A市中级法院,要求改判自己与陈某各赔偿200万元。可见,乙储运公司既对与对方当事人丙贸易公司之间的权利义务分担有意见,也对与同一方当人陈某之间的权利义务分担有意见,因此,选项D是正确的,而其余选项均是不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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