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起抢劫案中,被告人王某,男,20岁;被害人李某,男,16岁。在本案中,有权申请审判人员回避的人员是:()

题目
在一起抢劫案中,被告人王某,男,20岁;被害人李某,男,16岁。在本案中,有权申请审判人员回避的人员是:()

A:王某的母亲
B:李某的父亲
C:王某的辩护律师
D:李某的诉讼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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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在一起抢劫案中,被告人刘某,男,19岁;被害人王某,男,17岁;许某是被告人刘某的辩护律师;关某是被害人王某的诉讼代理人。在本案中,有权申请审判人员回避的人员可以是:( )。

A.刘某的母亲

B.王某的父亲

C.许某

D.关某


正确答案:B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8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据此,有权提出回避申请的人员是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本题中,被害人王某未成年,其父作为法定代理人有权提出回避申请。故B项正确。而被告人刘某已成年,就应当自己行使申请回避的权利,而不由其母代为行使。故A项不正确。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都无权提出回避申请,故CD项不正确。

第2题:

张某起诉李某侵权纠纷一案,张某欲申请审判人员王某回避,则:

A.张某申请回避只能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提出

B.如果王某是人民陪审员,则对其的回避申请应当由审判长决定

C.张某提出回避申请后,在回避决定作出之前,王某可以继续工作,但法院应当尽快做出决定

D.如果王某是李某的舅舅,则王某应当回避


正确答案:C
[考点] 回避
[答案及解析].D。根据《民事诉讼法》第46条规定,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应当说明理由,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提出;回避事由在案件开始审理后知道的,也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在人民法院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前,应当暂停参与本案的工作,但案件需要采取紧急措施的除外。据此可知回避申请提出的时间也有例外规定,A项说法过于绝对,错误。C项认为被申请回避人员可以继续工作是错误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47条规定可知,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人民陪审员属于审判人员,应当由院长决定回避。所以B项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45条规定,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1)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3)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前款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D项中王某是李某的舅舅,应当回避。因此本题答案应选D。

第3题:

下列关于回避的表述,不正确的有:()

A回避的适用主体主要指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和审判人员,负责客观记录庭审情况的书记员不适用回

B回避的适用主体主要指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和审判人员,负责维护庭审秩序的司法警察不适用回避

C侦查人员王某与被害人居住同一小区系邻居,犯罪嫌疑人委托的律师张某以此作为向公安机关申请王某回避的理由应当得到支持,但需要张某提供证明材料

D侦查人员李某是被告人(某著名影星)的影迷,被害人以此作为向公安机关申请李某回避的理由应当得到支持,但需要被害人提供证明材料


参考答案:ABD

第4题: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A:被告人孙某可以审判员张某是本案自诉人李某的诉讼代理人的堂兄为由,向法院申请张某回避
B:犯罪嫌疑人宋某可以本案证人王某曾担任过本案的侦查人员为由,申请王某回避
C:被告人田某可以本案审判员吴某在本案第一审程序中担任过书记员为由,申请吴某在本案第二审程序中回避
D:被告人齐某可以本案陪审员是被害人杨某的堂表兄为由,申请杨某回避

答案:A,B
解析:
【考点】回避制度。详解:根据《关于审判人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的若干规定》第1条的规定,审判人员与本案的诉讼代理人有夫妻、父母、子女或者同胞兄弟姐妹关系的,应当回避。可见,A项的情形不属于应回避的情形,应选。证人具有不可替代性,不属于应回避的人员范围,B项应选。该规定第3条规定:凡在一个审判程序中参与过本案审判工作的审判人员,不得再参与该案其他程序的审判。同时,根据第9条的规定,书记员的回避问题参照审判人员回避的有关内容执行。可见,C项不选。根据第1条的规定,审判人员与当事人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应当回避。可见,D项不选。故本题选A、B。

第5题:

在某刑事公诉案件中,如果审判长与案件有利害关系,那么下列哪些人员有权申请审判长回避?( )

A.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有权申请审判长回避
B.被害人的近亲属有权申请审判长回避
C.被害人有权申请审判长回避
D.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有权申请审判长回避

答案:A,C,D
解析:
本题考查刑事诉讼中回避申请权的归属。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9条和第32条的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均可以要求符合法定回避情形的人员回避。

第6题:

在刑事诉讼中,被告人某甲提出审判员王某是被害人的哥哥,应当回避。审判员王某应当回避的证明责任的承担者是()。

A.被告人某甲

B.被害人

C.审判员王某

D.公诉人


正确答案:A

第7题:

在一起盗窃案中,被告人甲,男19岁;被害人乙,男17岁;丙是被告人甲的辩护律师;丁是被害人乙的诉讼代理人。在本案中有权申请审判人员回避的人员是哪一选项?

A.甲的母亲

B.乙的父亲

C.丙

D.丁


正确答案:B
[考点] 申请回避的主体
[答案及解析] B。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8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本题中,被害人乙未成年,其父作为法定代理人有权提出回避申请。故B项正确。而被告人甲已成年,就应当自己行使申请回避的权利,而不得由其母代为行使。故A项不正确。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都无权提出回避申请,故C、D项不正确。

第8题:

案例七:某法院审理王某诉赵某一案中,审判员李某、张某和陪审员苏某组成合议庭,李某担任审判长,韩某担任书记员。案件审理过程中,原告女婿陈某出庭作证,另有翻译人员顾某出庭。执行过程中,吴某为协助执行人。 王某提出回避申请后,法院作出是否准许申请回避的决定期限为( )。A.王某提出申请的10天内

B.王某提出申请的5天内

C.王某提出申请的3天内

D.当庭决定

本案中,下列哪个情形不是审判人员回避的理由( )。A.审判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B.审判人员是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

C.审判人员是本案当事人的近亲属

D.审判人员曾受过纪律处分

本案中,法院院长有权决定回避的人员是( )。A.书记员张某

B.原告女婿证人陈某

C.翻译人员顾某

D.陪审员苏某

本案中,被告赵某在庭审过程中发现审判员张某与原告代理律师显得很熟悉,事后查明二人乃大学同寝室的同学。第二次开庭时,赵某申请该审判人员回避。则应当如何处理( )。A.本案应中止审理

B.本案应延期审理

C.本案应终结审理

D.赵某之申请已逾法定期限,庭审照常进行

请帮忙给出每个问题的正确答案和分析,谢谢!


问题 1 答案解析:C


问题 2 答案解析:D


问题 3 答案解析:AD


问题 4 答案解析:A

第9题:

王某涉嫌故意伤害李某,该案在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审理。下列关于本案回避的说法正确的是

A.本案的书记员向某,是被告人王某的小舅子,被害人李某可以申请向某回避
B.本案的辩护人马某,是被告人王某的妻子,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有权申请马某回避
C.本案的审委会成员朱某,曾经接受过王某的宴请,李某的妻子可以申请朱某回避
D.本案朝阳区法院一审判决王某有期徒刑三年,王某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 院发回重审,重审后再次上诉,二审法院原合议庭应当回避

答案:A
解析:
适用回避制度的人员包括?审判人员。审判人员指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助理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园检察人员。根据《高检规则》第32条的规定,应当回避的检察人员包括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和助理检察员。圆侦査人员。包括具体侦查人员和对具体案件的侦查有权参与讨论和做出决定的负责人。图参与侦査、起诉、审判活动的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注意,辩护人、证人并不属于回避的对象。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判人员在诉讼活动中执行回避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条规定,审判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申请其回避?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与当事人有近亲属关系的@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圆担任过本案的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的囤与本案的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有夫妻、父母、子女或者兄弟姐妹关系的圆与本案当事人之间存在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审理的。本规定所称近亲属,包括与审判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近姻亲关系的亲属。
选项A,书记员向某属于回避对象,另外作为被告人王某的小舅子符合回避的理由中的第1项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与当事人有近亲属关系。选项A正确。
选项B,辩护人并不属于回避的对象。选项B错误。
选项c,审委会成员朱某属于回避对象,曾经接受过王某的宴请符合回避的理由。但是申请回避的主体只能是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李某的妻子作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并没有权利申请回避。选项c错误。
选项D,根据《刑诉解释》第25条规定,参与过本案侦查、审查起诉工作的侦查、检察人员,调至人民法院工作的,不得担任本案的审判人员。在一个审判程序中参与过本案审判工作的合议庭组成人员或者独任审判员,不得再参与本案其他程序的审判。但是,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在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裁判后又进入第二审程序或者死刑复核程序的,原第二审程序或者死刑复核程序中的合议庭组成人员不受本款规定的限制,选项D错误。

第10题:

在一起抢劫案中,被告人刘某,男,19岁;被害人王某,男,17岁;许某是被告人刘某的辩护律师;关某是被害人王某的诉讼代理人。在本案中,无权申请审判人员回避的人员是:( )

A.刘某的母亲 B.王某的父亲
C.许某 D.关某


答案:A
解析:
考点:有权申请回避的人员
讲解:《刑事诉讼法》第28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刑事诉讼法》 第31条第2款规定:“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依照本章的规定要求回避、申请复议。”可 见,有权提出回避申请的人员是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本题中,被害人王某未成年,其父作为法定代理人有权提出回避申请,B不正确。被告人刘某已成年, 就应当自己行使申请回避的权利,而不由其母代为行使,A正确,应选。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都有权提出回避申请,C、D不正确。本题选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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